殺母男孩如果重返學校,你怎麼看?

娛樂木


這兩天,《12歲殺母少年返校被拒》刷爆網絡。從民意上看,大部分網友跟新聞中的當事人一樣,都堅決反對12歲殺人犯迴歸校園的。

想起幾年前,一個10歲的小女孩,在電梯裡狂虐一個1歲多的小嬰兒,隨後還將他扔下了十幾層的高樓。

……

坦白說,這些案例,讓人想到一個詞:人性之惡。那種基因裡自帶的殘暴、冷血的惡。尤其當這種惡恰好躲避在法律之外時,有一種讓人束手無策、無可奈何的嘆息。

《新京報》的視頻報道中,據其親屬介紹,12歲殺母犯在犯下天倫罪惡之後,“死不悔改”,回答更是令人膽戰心寒:“我殺的是我媽媽,又不是別人。”從內心裡,這個孩子不僅無情,還特別無知。

就是這樣一個“惡魔”,監獄沒法收,學校不敢收,連親屬都明白表示出抗拒之意。如果他有所悔悟,改名換姓、遠走他鄉,或可重新來過。然而,在他所處的熟人社會,他基本已被徹底拋棄。

想象一下,被拋棄的他即便真的開始了新的生活,以他目前的自理能力,很大程度上成為流浪兒童,偷盜搶劫、露宿街頭。在沒有繼續扭轉其人性向善的教育條件下,他將繼續接觸社會最陰暗的部分,見識人性最惡的一面,與最最陰暗的人性較量、掙扎……這對一個正處於青春期、塑造三觀的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麼,可以想象。假如不出意外,十年後,又是一條響噹噹的惡魔!

殺母是罪無可赦。但是青春期的孩子,很多都是“無知無畏”的。網上時不時爆出的校園霸凌 ,那些對著與自己朝夕相處的同學下手的孩子們,比起影視劇中的殺人犯展現出來的冷血殘酷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高中時一位物理老師,講過一段自己青少年時期的經歷:剛上高一時他跟一幫兄弟每天打架鬥毆,爭搶女同學。有一次兩幫同學群毆,一位兄弟被打死了,看到兄弟的父母悲慼的樣子,剛滿16歲的他突然脊背發涼,第一次感到害怕,那一晚,在學校的操場上走到天亮。從此以後,改頭換面,努力學習,最終以物理滿分考取了西北師大,成為一名中學老師。

他的人生從此改變了。

是的,很多十多歲的孩子,在沒有受到完整的教育(家庭、學校和社會)時,都是對生命毫無畏懼之心的“混蛋”,打架時從不知下手輕重。

先賢們對於人性本善還是本惡的爭論由來已久。不做贅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本惡確實是存在的。但是最終存活在世上的,大都是經過馴化(教育)的正常人。

假設這個孩子真的是天生的“小惡魔”,如果因此徹底放棄,把他丟進魔洞,那麼他肯定會成為一個真正的惡魔。如果能即使馴化(教育),世上會大概率出現一個正常人。

這個選擇權不僅在家長、政府,還有他身邊的人手中。


經濟圈外圍女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我不建議殺母男孩返校。

作為無罪釋放的男孩,按照《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和家庭無權剝奪這個男孩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如果要上學,小學和初中是沒人能攔住他的。


但是這個男孩如果上學,就會給所在學校的師生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一個自己母親都可以殺死的人,其他人又能算得了什麼?就像武松說的,殺一個人也是殺,殺一百個也是殺(原話忘了)。反正殺人無罪,身邊人是不是都得稱他為爺,老師還敢給他留作業嗎?

據說,動物園裡咬了人的老虎會被擊斃的,因為它見了人血,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衝動。當年日本鬼子侵略中國,有兩個軍官進行定時殺人比賽。對於普通人來說極為恐怖的事情,對殺人者來說就是很興奮的。


這個男孩雖然從法律上來看無罪,但是他危害社會的性質並沒有改變,對周圍的人存在極大的威脅,包括他的鄰居、親戚、老師和同學。尤其是曾經和他不太友好的同學,還敢上學嗎?

記得去年張北殺人案,逃犯沒抓住的時候,我們這兒雖然有數百公里遠,但是人們心裡還是很害怕的,晚上很少有人敢出去蹓躂的。

建議公安部門從公共安全的角度,剝奪了這個孩子的人身自由吧,不然,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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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河北人


用眼睛看,用手機看,只要不來我這個小城市。跟我妹妹同一所學校。我就很放心




90後丶1995


殺母少年,重返學校,無異於放虎歸山,為學校師生安全埋下巨大隱患。一個連母親都殺的如此風情雲淡的孩子,一個連這麼血腥場面都無所畏懼的孩子,他還怕啥?

剛還想應該送他去少管所,後來百度下,原來少管所只收14-到18歲的孩子,而這個12歲的孩子不用負任何的法律責任,殺母親就跟捏死了一隻螞蟻似的,沒有任何後果。這個孩子只能被無罪釋放。

我在想,無罪釋放到底是在保護他還是在損害社會。無罪釋放,會讓這個孩子覺得自己沒有錯,或者說自己殺人這個行為並不嚴重,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甚至會炫耀,我敢殺人,你敢嗎,我殺了人,也沒啥呀,殺了之後,我還是跟平常一樣,吃飯睡覺,上學校。當面臨這樣冷血的回答時,我們的內心是不是充滿了恐慌。

我在想沒有法律規定,我們就不能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嗎?就不能去少管所改進學習,認識錯誤,從返社會嗎?規定就是這麼死嗎。現在對他毫無制裁,就是讓他在不知悔改的情況下繼續危害公眾安全。這不是保護,而是在為社會安插定時炸彈。

如果接受管教了,他至少能認識錯誤,會有反省,有後悔自責和不安。這就能大大減少他在這個社會上的隱患。也能讓其他人心裡略略安心些。

所以,我不建議,直接讓他回家上學。改教之後,在根據他的情況,決定是否迴歸社會。


親親愛的99


首先,這個孩子雖然才12歲,但是他的行為和心理和其他12歲的孩子有著巨大的差異。

他一旦踏入校園,我們要考慮到其他孩子還有大人的安全。

其次,這個孩子既然能夠做出生氣之下殺害母親這種事情,那就代表他的情緒控制能力很差。

一個情緒控制能力很差的人要讓普通老師怎麼樣教?其他孩子如何和他相處呢?

最後,這個孩子如果流入社會的話,堅信會更可怕。

一個未成年,整天無所事事的孩子,誰能保證他不會情緒失控再次殺人? 綜上所述,這個孩子需要教育。

但是是需要做心理輔導的。

如果不做心理輔導那可以讓他去武術學校什麼的。

那邊的老師專治各種刺頭。


小米的生活號


人之初性本善,雖然這孩子這次犯了無法饒恕的大罪,但畢竟還只是個十二歲的孩子!社會應該多一些寬容和接納。尤其是學校和他身邊的人!這孩子能把自己親媽殺了,除了爺爺奶奶嬌慣的結果,我覺得和他媽媽過於嚴格和錯誤的管教方法也是分不開的!其實現在小孩學習太累了。童年基本沒有幸福感和快樂的時光!很多這個年紀的孩子多少都點心理變態,經常歇斯底里,也有少數做出極端的行為!不是孩子一個人的錯。以上是我個人觀點,也許大家不認可,儘管拍磚!

但通過這件事,我們要看到更多的社會共性問題,去思考和認識更深層次的問題!只有搞清楚問題的根在哪裡,才能督促政府和整個社會去解決問題!

在過去的二十年裡,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城市快速發展,但農村發展相對較慢,因此大多數年輕人都不種地了覺得種地累收入低,沒前途,農民身份還讓人看不起,於是離開家鄉進城打工,後來又在城裡戀愛,結婚,生子,但由於偏低的工資,高不可攀的房價和很多對農村戶口的限制,他們不得已只能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給爺爺媽媽外公外婆扶養教育!自己一年也就春節回家幾天,沒有辦法陪伴在孩子身邊給他應有的關愛與教育。因此造成了孩子平時被祖輩寵上天,脾氣大,學習成績沒人管,和父母感情淡薄!等孩子稍大一點年紀,有的乾脆輟學,還在社會上成了小混混,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這就是問題的根!這不是某一個家庭,某一個孩子的問題,這是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只不過這次的事件被媒體曝光了,且是12歲的小小年紀殺了自己親媽,讓人接受不了!但我敢說還有上萬起類似的悲劇也曾經在這片大地上陸續發生過,可能未來還會繼續上演著!既然這樣,我們又能怪孩子什麼呢?其實他們也是受害者,也是悲劇的產物。我們不願意再看到這種悲劇的發生,但我們每個人的沉默或冷漠,又會造就更多的悲劇!因為你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嘗試去改變,去關愛別人,去關注這些社會問題,這樣的悲劇就會減少!

所以,雖然我也理解那些不願意讓這個孩子去學校復讀,不讓他接觸自己孩子的家長們,但同時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多一點寬容和接納!給這個孩子一次機會,畢竟他還小,他的人生還很長!等他真的懂事了,反省了,他內心的愧疚和痛苦足以懲罰他犯過的罪孽!他的一生已經給毀了!毀他的兇手既有他爺爺奶奶,有他媽媽,也有他自己,還有這個社會……


LeadBaby


在我國古代,如果兒子把親生母親殺了,會處凌遲刑法,我想這真正對於這種大逆不道事情的懲罰。




如今社會當然隨著法律進步,沒有了酷刑,但是對於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殺死了自己母親的這種事情,我想絕對不可原諒,就算是返回學校,也應該待在特殊針對少年犯的學校,因為這樣環境我想更能讓他明白,他的所作所為是多麼嚴重的後果。


母親含辛茹苦把一個孩子養大,就算是動物也不能去傷害自己的母親啊,何況是十二歲的孩子,有人會說孩子還小屬於未成年,難道未成年是無視法律和道德傳統的保護牌嗎?所以我認為就算是法律不追究刑事責任,也應該不能重返校園,要回也應該回到針對少年犯統一安置的學校,這樣是對內對外都有一個教育和懺悔的立場。

殺死自己親母就是大逆不道,有悖人性,所以作為旁觀者,不要以自己的憐憫之心去為他辯解,這是連動物都做不出來的事情,你們說呢?


小學音樂時老師


這孩子真不該讓他回普通學校去。建議國家重開工讀學校把那些有這種犯了罪不夠判刑年齡的孩子用特殊的方法教育,這樣的孩子普通的九年義務教育已經不適合他了。

但遠水解不了近渴,現在沒有少管所嗎?得先管起來,最起碼讓他認識到自己有多殘忍,而不是三天就出來,可以上學,這殺人的代價也太小了吧?

這孩子的犯罪性質太惡劣了,那麼殘忍,那麼沉著,讓人心生寒氣。

這和什麼愛的缺失關係不大,全國有那麼多留守兒童,同樣心地善良 這個孩子是天生的惡魔,在世界的犯罪史上也有過這樣的少年犯。

不經教化就把這樣的高危分子放回社會是對他人生命的蔑視,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國家是時候立法針對少年犯罪了,總這樣束手無策,如果孩子有樣學樣,那該多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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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且明白,這個孩子為什麼小小年紀就能幹出這等傷天害理的事兒來,事後還表現的如此淡然。很顯然,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就是因為孩子從小沒有得到來自父母的陪伴和愛,一直都是在祖輩的溺愛下,甚至在他因病住院時父母最多也只是打過幾個電話,並沒有陪在身邊,一定程度上缺乏安全感,再加以祖輩的溺愛,孩子從小缺乏管教,所導致的叛逆,在各種不利的影響之下,最終導致弒母慘案的發生,這個孩子心理已經變得極為扭曲。

而事後,由於法律程序的種種約束,他並沒有受到任何來自法律的嚴懲,甚至還說“沒有殺別人,只不過是殺自己的母親”,很顯然沒有悔改之意。但卻公然讓其繼續進入學校接受教育,其他孩子家長該如何去想?孩子與這樣的一個“特殊學生”在一個教室學習,家長們會放心嗎?對其他孩子的影響會好嗎?這無疑是放虎歸山,也是給學校安了一顆定時炸彈。既然這個犯罪者,連自己的親生母親都敢殺,那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誰來負責?再者說,讓其接受教育,請問,哪個老師敢來教育這樣的“特殊學生”呢?又有那個老師願意冒著生命危險來管教這個“特殊學生”呢?如果沒有了法律和社會的約束,就算將其放在學校,依然無濟於事,甚至還可能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因為別人的安全完全取決於這名“特殊學生”的心情,這無疑是給羊群中放了一隻披著羊皮的狼,說不定那一天原形畢露,而那個時候恐怕為時已晚。

為了這個“特殊學生”的教育問題,而最終致更多學生的安全於不顧,這並不是什麼負責任的表現,而是某些人不作為的表現。如果將一個犯罪者的過錯因為年齡問題而敷衍了事。那以後法律還如何服眾?是不是會給人一種錯覺,年齡小就可以為所欲為,年齡小就可以視法律底線與不顧?如此一來,以後必然會有更多像這樣的事情發生。

學校的社會責任就是教育孩子遵紀守法,培養學生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讓孩子的思想道德得以提升。而如果將這樣一個特殊的“學生”放入當中,必然會互相影響,最終的結局是好是壞還都是未知數,對於學校的職責和理念而言無疑是背道而馳的。如果加入其他學生當中,要麼影響其他學生正確的人生道路,要麼被其他學生所孤立,無論如何,相當於害了他自己,對其心理必然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傷害,導致更為嚴重的問題。這樣的“學生”更應該進行心理輔導,單獨分開來進行教育會更好。一來對於他自身而言,受到特別的關注反而會覺得得到了應有的照顧,內心深處會走向善。二來對於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以及學生的家長們都是一種很好的保護。



鳳凰涅槃宋晨聲


殺母男孩目前不能重返校園。因為他在殺母的過程中,從心裡上。精神上,情緒上已經發生了劇烈的變化,他對價值觀的認識和倫理道德觀念的辨別都存在著嚴重的問題,也嚴重威脅者學校其他學生的人身安全,是十分危險的潛在的危險源。必須經過相當專業的心理疏導機構和精神治療機構,對其進行一定的矯治,待其情緒穩定,思想健康,情緒恢復正常的時候,才能重回校園。

一個混蛋的孩子的背後。必然有一個混蛋的家庭,有一雙混蛋的父母。小小孩子就殺人放火,並且殺掉了自己的母親,這就充分的證明,家庭的教育存在著嚴重的缺失。父母在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失職和不到位,才導致了亂倫軾母的人間悲劇。

這個孩子如果回到學校要注意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關注他的情緒的變化,密切關注他的言行,防止其程序和精神的反彈,構成不必要的危害和麻煩;其次,是要對孩子給予更多的溫暖,關懷,關愛和鼓勵,讓他重回陽光,重回溫暖的社會的大家庭,使他精神和心裡的創傷及早得到痊癒,成為有健康體魄和健康精神的學生。還有適時,充分的對其開展家庭倫理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使孩子在健康,積極,平等,尊重的環境裡成長,重新迴歸社會,重新迴歸校園,重新迴歸健康的青少年成長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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