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弑母是少年的错吗?其母亲该不该负全部责任?

白萝卜十点半


在持刀杀害亲生母亲9天后,12岁的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少年吴某康(化名)被警方释放。《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周岁,这个结果并不意外。

由此案件引发的议论仍未彻底平息,吴某康现在可能还无法真正理解该案在他生命中的影响,他的一生将由此改变,他杀死的不单单是自己的母亲,还有其他人对他的信任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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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案的特殊性,不少人再次提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主张,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孩子相较于以前,身体和心理更为“早熟”,所以十四岁的“线”应相应的提高,只有这样才真正能够震慑犯罪,降低该类恶性案件发生的概率。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0岁,在法国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3岁。虽各地不同,但都不是随意规定的。

要知道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是一个严谨的法律问题,不是“拍脑袋”决定的,需要对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状况进行大量、严谨的实证统计,经过严密、细致的论证,综合各方意见之后得出的结论,不能因为某一恶性案件的发生就贸然更改。这个标准并不是不能更改的,只不过更改需要更为严谨的论证、更为严格的审查。

个人认为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让犯错的未成年人遭到惩罚并不是最终目的。一味地喊打喊杀,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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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康做出弑母之事,固然让人震惊,也必须被批判,但该案件的发生又不仅仅是吴某康一个的责任。将所有罪过都推到吴某康一人头上,既是不负责任,也不利于解决问题。

根据媒体的调查,我们不难作出这样一个结论:作为曾经的留守儿童的吴某康,他的教育一直存在重大问题。

父母在他小的时候,丢下他去外地打工,他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一直到2016年。他的母亲因为生下弟弟留在了家里。吴某康依然长时间住在爷爷奶奶家,直到案发前一个月,他才搬回自己家。

他的爷爷奶奶对他比较溺爱,俗话说“隔辈亲”,老人对待孙子习惯用放纵与满足表达爱意。这些让吴某康变得“无法无天”,他在校表现一般,甚至早早学会了抽烟。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吴某康与别人的交流也越来越少。

他母亲管教他是完全正确的,吴某康的一些恶习应该受到管教。只不过吴某康的一些生活习惯已经养成,要改掉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事。在案发前,吴某康已经与母亲多次发生争吵,最终酿成悲剧。

吴某康选择亲手杀死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的这段母子关系划上了句号,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做出如此举动,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他必须受到谴责。同时,应该反思这场人伦悲剧的原因,生而不教是一种不负责,每一个孩子都应该受到良好教育。

正是因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吴某康对这个世界没有正确的认识,他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什么事不能做,法律意识淡薄,才留下了那段让人觉得可笑的对话。

“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无意给吴某康开脱,犯下弑母恶行的他懂事之后必然会终身生活在阴影之下,看似逃脱了法律制裁,良心的债他将背负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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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谈吴某康的教育问题。很多人都认为吴某康犯下如此恶行,他应该去特殊场所接受特殊教育。普通学校已经容不下他,其他学生的家长断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与一个杀人凶手在一起上学。

依照现行法律,少年犯管教所管教依法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吴某康因未满14岁,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据媒体报道,目前,沅江市教育局正在为吴某康制定后续学习计划,尚未确定最终方案。另据吴某康奶奶透露,12日下午,吴某康原就读学校的两位老师来到他们所在的招待所,表示从次日起,学校会派吴某康的任课老师每天来招待所给其孙子辅导功课。

希望吴某康能接受更为完善教育,走上正途,只是他的母亲再也不能回来。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走上歧路的未成年人并非无可救药,教育挽救才是我们的目的。该案件提醒我们,孩子的教育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别是留守儿童,等错过了最佳时机再去教育挽救可能会事倍功半,等一棵树已经开始长歪再去纠正势必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世间趣活”)




青锋暮寒


错在法律砖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未成年人渣,必须重修,或者干脆废除。“未成年”成了犯罪的护身符!法律砖家误国、误青少年!

学生打架斗殴,老师制止不了,打110。警察把人带到派出所,问一通话后,家长领回再送到学校。胆越来越大,心越来越狠。他们明白,即使犯罪,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的孩子,个个长得人高马大,超过了父母、老师。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比,成熟期普遍提前2至3年。

因为未成年,警察不能拘留、收监,法院不能判。老师不能打骂,轻则批评、降薪、免职,重则判刑。学校不能停课或开除,还得央求他们别辍学。

警察、校长、老师毫无办法。要想他们不打架,除了说教外,在校内,安排不上课的老师盯紧。

校外呢?靠“求”:一求警察紧盯;二求菩萨保佑;三求学生给面子: 小祖宗们,求你们发发善心,不要把人打死,不要打老师!

老师挺可怜的,标准的弱势群体,和医生一样: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白衣天使”。


顽石点头32


就一句话,谁小时候没挨过打,谁挨打了杀了他爹娘了?跟母亲感情不深?山区留守儿童父亲母亲常年在外打工的多了去了,杀母那个小孩儿要是是个正常人,该像那些留守儿童一样知道感恩!

责任全在他母亲?非要往别人身上扯那也是他爷爷奶奶的溺爱好不好!有多少只知道溺爱孙子不知道教育的爷爷奶奶,妈妈教育孩子稍微打一下,奶奶就在旁边装着要打妈妈来哄孩子,都是这么惯坏的!甚至有的奶奶还经常在背后说他妈妈的坏话好让孩子跟她亲。孩子的很多毛病都是家里惯出来的!

他把他妈妈杀死了,小孩儿他爹他爷爷奶奶一家还担心社会不能包容他,担心他不能上学,我真替他妈感到不值,她真可怜,嫁了这么一家人,但愿头七能回家慰问他们一家,顺道给那小孩俩大耳光子,最好能把他一起带走!


皮肤护理小甜心


这种贫寒家庭很多,父母文化不高,甚至家庭不和睦,教育子女多打骂情况,比比皆是,以前总听父辈说黄精棍儿出好人!

但是,小孩杀人杀母的却不多。

如果要怪这个死去的母亲全责,那么谁来对这个母亲负责?

她家里要照顾两个90多的太公婆,两个六七十岁的公婆,或聋或瞎或病,还有两个人小孩。生在农村可能还要种地,养猪养鸡。

怪她,于心何忍?

别的我不知道,我小学三年级就帮妈妈做早饭洗衣晒谷打猪草了。小小的个子,大大的背篓也感觉千难万难,妈妈累的时候也凶我,也不见得去杀她呀!

现在民愤是,杀人者,不收起来管教和者心理辅助,任他回社会。

然后呢?

措施呢?

若再犯,后果呢?

为什么要给他再犯的机会!

教导的过程呢,哪里来落实?

怎么可以再回学校去落实这种特殊的管教?


西瓜皮可以炒菜


将责任归咎一个可岭的、已死去的母亲,这是一种怎样的扭曲心态。这个孩子显然错了,虽然他年少无知,不完全知道杀母有什么后果,但他没有对母亲的敬畏,没有丝毫对母亲的感恩,他才会毫无顾忌地杀母亲。而绝大多数的孩子不会有这种念头,他算是个另类。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用法律惩罚他,但应该让他知道杀母的后果,必须让他承受这个后果。如果我们说他没有错,还给他好吃好喝好玩好乐,比他母亲在世时的境遇还好,他就会认为他杀母亲杀对了。"我又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的母亲",所以我没错,引申下去,将来杀同学、杀别人,他还会重复这种思维,"我又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们不希望有下一次,不能姑息养奸,不能把他对正常人一样看待。有危险倾向的人,犯了极其严重罪行的人,虽不能得到法律的处罚,但法律必须有制裁他的方式,让他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只能规规矩短,不能毫无约束。


长征154442478


12岁少年弑母自然是少年的错,但是这种错误的行为是在其错误的心理意识的指导下发生的。少年是是母亲的生的,但是是在全家人的养育下长大到12岁的,所以如果说到责任,家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责任:父母同责、祖父母、社会等都脱不了责任。

但是这种推责没有任何意义。从各种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得出:这个孩子的心理已经发生了扭曲,也可以说是心理症结早已经存在。

从报道中看一些实情:

1,,当吴兵半岁时,父母将他交给爷爷奶奶带,继续南下广州打工。

1,七岁那年,吴兵放学回家被面包车撞伤面部,流血不止。父母没在家,爷爷吴建德抱着他到医院治疗。“额部复合组织缺损,额部头皮血肿,颅脑外伤脑震荡。”父母没有回家。

2,车祸后一年多,吴兵在学校与同学玩耍过程中,被推倒,头部撞到墙角头部肿起大包,孩子没有告诉爷爷,父母更不知,直到一个月后才消下去。

2016年,吴兵的母亲生下弟弟,母亲留在家里照顾弟弟,父亲一人去广州打工。

因为老房子太拥挤,2018年春节一家人才搬进新家过了年。孩子在新家不习惯,依然长时间住在爷爷奶奶家。搬进新家和母亲生活也就一个多月。


很明显,这个孩子和妈妈并没有多深的感情,更谈不上关系融洽。爷爷奶奶由于年龄关系只能是散养,而妈妈忽视了儿子以往的习惯,更没有关注到儿子和自己之间并没有一种很好的关系,出于母亲的本能要求,对儿子开始严格管教,自然二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张。


这个孩子在9岁时已经开始沉迷于游戏,在学校和同学关系也一般,学习成绩和表现也并不算好,估计和老师的关系也一般,这样看来,等于孩子的心里非常缺爱,没有爱的安全感。这也是很多心理形成问题的孩子的通病。这是父母给造成的。

12岁,孩子开始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成长阶段——青春期,个性会更加的明显,容易有过激或者极端的行为。

一个人的心灵和身体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行为方式是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

根据有关报道中爷爷所描述孩子“在两次头部受伤后,吴兵出现了一些反常行为。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晚上十一、二点在房间里,一圈一圈地绕,吴建德叫他,他也不理。后来绕圈变为经常半夜大喊大叫,有时候哭,有时候骂脏话。这种情况,到现在都还时有发生。”是不是可以推断这两次外伤影响到了孩子的脑部神经发育,留下了一定的后遗症?这有待医学的诊断。

不过从各方的报道来看,这个孩子的心理存在很大的问题,这种问题是从儿时的生活中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依然绕不开的是家庭教育,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从这个角度来说:父亲和母亲有同等的责任!原本就是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之爱和教育都不可缺少!


快乐庭院


把责任归咎一个可怜的、已死去的母亲,这是一种怎样的扭曲心态。这个孩子显然就是错了,虽然他年少无知,不完全知道杀母有什么后果,但他没有对母亲的敬畏,没有丝毫对母亲的感恩,他才会毫无顾忌地杀母亲。而绝大多数的孩子不会有这种念头,他算是个另类。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用法律惩罚他,但应该让他知道杀母的后果,必须让他承受这个后果。如果我们说他没有错,还给他好吃好喝好玩好乐,比他母亲在世时的境遇还好,他就会认为他杀母亲杀对了。"我又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的母亲",所以我没错,引申下去,将来杀同学、杀别人,他还会重复这种思维,"我又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们不希望有下一次,不能姑息养奸,不能把他对正常人一样看待。有危险倾向的人,犯了极其严重罪行的人,虽不能得到法律的处罚,但法律必须有制裁他的方式,让他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只能规规矩短,不能毫无约束。


爱哭的小老虎


母亲被杀,怪的是母亲管教严厉。稍微严厉点管教学生,怪的是老师体罚了、伤自尊了。抢夺方向盘酿成大祸,怪的是司机不及时停车。自己走路摔了怪的是地不平、地上湿了。这是种什么社会现象?自己上树下河出事了,怪的是旁边没有立警示牌。搞不懂,总是要把错误归咎到别人身上?


水落苍宸


看了这么多,我忍不住要骂人!

杀人的是这个孩子,怎么会是他妈全部责任?

这个孩子本身肯定是第一责任人!

这个孩子应该被处死或者永远关押!

如果说有责任,这个母亲自己是有责任,但肯定不是主要责任!他父亲没有责任?爷爷奶奶没有?亲戚朋友没有?老师同学没有?

这个就没办法说了!

总而言之,杀人者偿命!天经地义!杀自己母亲,只能罪加一等!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去为这垃圾洗白?


蔡大仙934


不是少年的错难道是网友的错?我现在发现一种怪现象,只要出现问题,绝大多数人不是先找自身原因,而是千方百计找别人的毛病。闯红灯被撞怨司机没让行,走路摔伤怨障碍物,游泳溺亡怨泳池,军训,马拉松跑死怨活动方,,,,,,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更有甚者,朋友聚会喝酒出现问题怨朋友,直接的后果就是人的关系越来越淡,金钱味道越来越浓。一句话,一切向钱看,讹点算点。文中说不是孩子的错,那么,都像这个孩子这样,天下父母谁还敢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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