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查布控顯神威,換個“馬甲”也難逃!

緝查布控顯神威,換個“馬甲”也難逃!

有一部分駕駛員抱著僥倖心理:開著假牌套牌、逾期未審驗、多次違法未處理車輛上路行駛,以為只要碰不上交警就萬事大吉然,而緝查布控系統現已經投入使用。這種念頭也該打消了。

近日,普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巡邏中隊利用緝查布控系統成功查獲一名無證駕駛“套牌”車輛的違法人員。

12月11日下午,機動中隊在池尾高明村治安口前路段設卡布控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盤查違法嫌疑車輛。16時50分許,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預警:號牌為粵BN1583逾期未報廢的小轎將經過卡口。根據預警情況,機動中隊民警立即將經過卡口的該車輛攔截盤查。

經查,該車駕駛人邱某棕(男,30歲,陸豐市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粵BN 1583小車為“套牌車”,該車原號牌號碼為“粵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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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邱某棕交代,因粵D20***小車丟失了一塊車牌沒有補牌,而抱著僥倖心理,從廢品站的車輛上拆來一副為粵BN1583車牌,用在粵D20***小車上,企圖矇混過關以逃避檢查,沒想到從陸豐市出來往汕頭市,在普寧市途中就被交警查處。

邱某棕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對邱某棕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對邱某棕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行為給予以罰款5000元。

在此,警方再次提醒各位駕駛員一定要文明開車遵守交通法規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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