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果园合同到期,多出来的树合同上没有说,该怎么办?

如鱼得水73381000


就说农村承包果园合同到期了,但是多出来的数,合同上面没有明确的条款来进行规定,或者是来进行说明。

那就这样了,双方专门在为这个多出来的数目,进行一个专门的条款来进行对这个合同进行合同条款补充。这就是我们说的签订合同,有时候还需要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他就是说弥补当时在合同里面搞忘了,或者是漏掉的,或者是没注意到的事项来进行一个补充和说明以保证甲乙双方的一个正当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那你这个情况就是说,为你承包农村果园合同期结束之后啊,多出来的数不知道怎么处理,实际上这个数要分清楚是你种的还是别人种的:就是这些数目的所有权归谁?。

第一点,不是你种的树,那你就算是承包果园了,你并没有权利是在这里来种树啊。是别人的果园,但是这个数目你自己又中了,那要不就你自己把这些树移走了,但这是最简单的方式,你只有把它移走,因为这个树是你种的,所以当时这个果园里面也没有进行果园的合同,里面也没有进行说明。

可以在合同补充条款里面进行协商:我要求将这个,自己中的树木,移走即可。或者是租赁放同意的话,大家协商,以怎么样合理的价格,将树木转让给租赁放。

第二种,那还有一种,如果是你这个果园的树不是你种的,是原来这个果园本来就有的。那这种情况下这个数无论是这块地还是果树,所有权都是归那个合同租赁方给你的,所以你没有任何权利再对这个数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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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承包果园的问题,我想说说我身边发生的关于农村承包果园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我小时候,我们家的一块苹果园承包给别人,当时承包期限是十年,每年2000块钱,付费方式是今年复明年的钱。

合同签订之后,还去了当地的公证处去公证合同,公证完之后就开始履行合同,履行到三年的时候,因为一场冰雹把正处在生长期的苹果砸坏了。



所以当时承包果园的人就找到我家,说能不能把承包果园的钱给免了,当时我爷爷就明确表示费用可以免,但是如果明年丰收之后,可不可以把今年这个费用给补上。

但是承包果园的人表示明年是明年的事儿,今年是今年的,免的是今年的,而不是明年的。因此坚决不同意,明年丰收之后再把今年的2000块钱给补上。


然后承包果园的人就离开了,从此之后也不管苹果园了,也没有说继续承包,也没有说不承包,总之就是放弃果园不管了,一个夏天之后,果园里的草长得比苹果树都高。

最后我们家看实在没有办法了,就自己把苹果原有重新管理起来,那这件事情呢,也没有经过协商,也没有走法律程序,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在把果园接回来之后,由于我们家管理比较到位,加上老天爷也比较给力,结果第二年又获得了大丰收,这时候我们村里,就有人又看上这个苹果园了,所以又要求去承包这个苹果园。

第二次承包者价格也是一年2000块钱,在写承包合同的时候,除了双方当事人之外,还有村干部,村里的支书,村长和会计也都在场做见证。

合同里除了约定承包期限和付款方式之外,也约定了承包期满之后,要保证苹果树的数量,不能少于承包之初的果树数量。但并没有约定多出果树来怎么办或者果树的质量怎么样,都没有约定。

当时跟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是我爷爷,等十年之后,苹果园承包到期,承包方归还苹果园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去世了。



那我就代表我们家去验收苹果园,发现数量还是当时合同约定的200棵树,但是因为十年了,加上对方管理的水平问题,很多树已经老化,有的已经腐烂,有的已经死掉了。

承包方在归还之前,补种了好多苹果树,保证了果树归还时符合合同里写的果树的数量,但是合同并没有约定果树的质量长势之类的,所以不算违反合同。


第二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是我同村的一个亲戚,承包了我们村里的一个苹果园,承包的这个果园的园主,原来是在外边当老师,平时工作比较忙,后来退休了就回农村来管理果园,但是因为管理的水平有限,所以苹果园并不赚钱。

当时说的价格是一年4000块钱,一共承包十年,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我这个亲戚就特别舍得投入,在农资方面,果园管理上,都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投入,结果在他的接过来第一年,他就赚了大概四五万块钱。


结果园主一看这个苹果园可以收入这么多,就想把苹果园要回来,一开始先是找人传话,再后来双方协商,我这个亲戚并不同意,后来园主就让他老婆天天到我亲戚家闹,闹了好几次,最后我这个亲戚实在受不了了,就把果园给还回去了。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两个熟悉的真实的故事,所以像你在问题中提到的,合约上如果并没有约定多出来的数量的话,建议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给你一定的补偿。

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增强了,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或者履行法律的意识都增强,但是农村一些地方,除了法律之外,很多时候还要讲究人际关系,大家的观念习俗等等,因此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建议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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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尖椒王梓名


具体问题。承包果园合同到期,多出来的果树合同上没有说,该怎么办?

一己之见。一是按合同约定办。当初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按照合同到期后的处置条款办,双方都要信守承诺。二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一致办,发包方可以对承包方新植果树适当补偿,单价可参照当地征占集体土地时补偿地上附着物果树标准。三是协商不一致时,按照当地习惯"来修去丢"原则执行,承包方可将果树移去他处,当然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欢迎大家留言发表高见。



三苏新闻



春木5


您承包的果园合同到期了,现在多出来的树当年签订合同时没有说清楚,虽然当年没有说清楚,但是您承包这片果园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多出来的树合同上没说,也依然属于发包者本人。


华174684508


相似租门市一样:装修部分归原房主:你是帶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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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地到期,要砍伐种植的树,要看你种植的树,在林业部门有没有登记,如果有登记,要先申请,批准后再砍伐。如果砍伐,还要和土地发包方协商,要不要把树根抠出,恢复可耕种状态。我建议你可以优先继续承包。也可以和发包方及下一期接包方协商,把树木作价一同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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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硝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您承包的果园合同到期了,现在多出来的树当年签订合同时没有说清楚,虽然当年没有说清楚,但是您承包这片果园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多出来的树合同上没说,也依然属于发包者本人。


285249007



合同到期地上附属物应属于承包方,具体处理方案就得结合实际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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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果园到期时,该怎样处理合同书中未涉及的事宜?

在签定合约时,未就承包期内不可预判的情况进行留白。最好是进行协商。如本问题提及果园多余果树进行定义。

如果是承包果园遗留果苗,当时随大树赠予承包人,则应算入原发包方。考虑承包人投劳投资应给予补偿。

如承包后由承包人自己栽培果树,则属于承包人所有。再发包时由发包方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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