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盛传的弑母重返校园事件,你怎么看?

刘丙学1973


有人说每一个孩子出生后,都是一张白纸,你在其上画了什么,他就会成为什么?

这个孩子已经十二岁了,他如今做出这种人神共愤的事,的确让人感到害怕。

十二岁弑母,而且事后还特别淡定冷静,冷静的让人害怕。他杀自己的母亲,就像捏死了一只蚂蚁样,是那么的不在乎,是那么的心安理得。

我一度猜想,这样的孩子到底是天生冷血,还是后天影响的。直到孩子的父亲发出了那等求助信,我似乎明白了,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当孩子的父亲说出孩子还小,学校不会让孩子继续上学,自己无力养家糊口等事时,一个软弱,又溺爱孩子的父亲形象跃然纸上。

有这样的父亲,这孩子就算去其他地方上学,难道不是在威胁他人的安全吗?所以,孩子的教育问题并不是学校的事,更是家庭,更是父母的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再次为家长敲响警钟,不要溺爱孩子,正确的教育才是爱孩子。


阳光问天涯


这个案件,我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可能和普遍观点有点区别。

1.法律方面。按照目前法律规定,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从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上来看是没有法律程序错误,也没有法律适用错误的,结果完全合法。

同时,在法律没有禁止他继续在学校学习的情况下,他的受教育权依然应当受到保护,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受限制,就可以享受权利。

即使所有人都认为不合理,只要法律是这样规定,那就应当遵守。因为人都有偏向性,而法律是最为公正的。即使认为法律有错误,在法律修改之前,它就是正确的,应当被遵守。

2.社会方面。这一方面的争议更大,主要是对12岁未成年人是否可能继续危害社会产生的争议。这一方面没有标准答案,我只分析一下问题。

首先,能通过何种方式对其进行处理。按照该案的情况来看,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教育的缺失。那么国家和社会需要做的,是对缺失教育的补全,还是对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进行隔离呢?在隔离情况下又能否对缺失的教育进行补全呢?这个问题就十分复杂,不能用常识来判断。毕竟,有浪子回头,也有死不悔改;有成功改造和教育后造福社会的人,也有多次作案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

其次,是对其教育改造,还是为保护公共安全而对其进行隔离。

这一点上,我是认为应当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在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标准中,对于“罪犯”总是带有歧视的。一个人即使无罪,只要进了法院审判庭了,就会被认为是罪犯,近几年的情况好一点,不会依然大量存在。至于部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即使在监狱改造成功被释放出狱后,同样会被视为罪犯而受到歧视。也即是说,对犯罪人的歧视,是始终存在,而且是无法消除的。

那么我们首先就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我们所主张的禁止入学继续接受教育,是否是建立在我们自身的歧视视角下做出的。我们所认为的“可能继续犯罪”是不是准确的,单凭“莫须有”就剥夺了一个12岁少年的改正错误的机会,是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最后,是解决措施的问题。即使继续接受教育,他同样可能会被周边的同学排斥。但我个人依然主张接受继续教育的请求,但是对他的监管需要加强。可以对他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仅行为监督即可。

最主要的是需要督促家庭教育,这一方面才是核心,督促家庭履行管理义务和管理职责。在家庭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劝退或者开除,具体如何处理,要看教育方面的处罚措施。

12岁的少年,往后的人生还很长,他的可塑性要比成年人好太多了。我不相信现在的自诩为善良正义的社会群体,都不敢给12岁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是对学校的管理不放心,还是说,学校了几百上千的同龄人和全校的老师害怕一个12 岁的孩子?


唉1507232


心有千千结,身有千千事;此生长已矣,唯愿孩子好!

在这冰冷之夜晚,看着这个冰冷之话题,我之心也冰冷起来;然而冰冷过后,吹吹暖气,深深呼吸,喝口热水,仔细想一想,孩子以后该如何度过,才是我们需要回答之题。

1、我不想说法理,也不想讲道德。我只想就事论事,说一说我之想法。

据网络搜索,事情是因孩子惹了事,被母亲训斥,产生了一些肢体冲突,最后导致了悲剧之产生。原本大人、孩子稍冷静一点,便可避免悲剧,只是非常遗憾,没有原本,只剩原因。

2、让孩子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是必须实行之行动。然而鉴于目前家长之反对和担心,我个人认为家长可以先托朋友进行代管,在此期间,要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

在孩子情绪稳定后,给孩子换个学习环境,最好还是公办学校,家长经济压力会小些。边学习边教育,不能再让他任性而为。

3、如果觉得去公办学校,太费事。家长也可将孩子转到民办教育学校,进行寄宿学生。由学校安排专门老师进行教导和管理。

当然,这样,学习费用会比较高,家长和亲戚要认真协商。

4、在此期间,要对孩子进行法律和伦理教育。将最基本之准则灌输给孩子,告诉孩子遇事该如何处理,不应如何处理。

要让孩子明白,母亲没能管住他,但法律能够管住他。

5、出现这种事情,的确让人心痛。目前乡村留守儿童,确实需要引起全社会来帮助和教育。

留守儿童,许多人、许多事,都需要我们关注。

6、我们这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青壮年,有近六成都在外打工。平日里只有老人照料孩子和打理农活,原来是双抢时节都回来帮忙干活。

现在田土也不太种了,就只等春节过年一家人才能团聚。

7、目前留守儿童,多由爷爷奶奶带,他们大多文化不高,知识层面也不高。平日里,能保证孩子生活起居就已经不错了,让他们来承担教育孩子责任,实在是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些尝试。我们将老师、村里贤达和一些热心自愿者,组成小分队,和孩子一起进行各类亲情互动,从身边事情开始,进行疏导和教育。

8、对一些特殊家庭特殊孩子,我们也采取了特殊方式。由家长(监护人)委托学校老师进行管理,双方事先沟通,双向选择。

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孩子和家长支持。孩子重新感觉到了家庭之温暖,家长也不会为孩子之日常生活和学习来担心。

9、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

孩子还小,还不能明白这件事对他以后生活之影响,大人在出现这种事情后,如何面对孩子,也需要有个心理调整。

没有什么良药,只有苦口。那就是直面现实,好好活着,不管是愧疚大人,还是犯罪孩子。

以上是我个人之观点,希望对朋友能有所帮助。若有疑问,欢迎到我作品主页(海峰乡村题材原创作品)评论处留言、探讨。


朋友:看完了,顺手关注;是积善之举,必有福祐!



这样的事件太明显了,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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