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利站的历史沿革


乡镇水利站的历史沿革


1、乡镇水利站的定义

乡镇水利站是指以乡镇或小流域、区域为单元设置,在其辖区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的最基层的水利行政单位,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乡镇水利站设立的由来

1980年代以前,我国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一直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广大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

但是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忽视了农村水利的建设和管理。多年投入不足,管理缺位,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被侵占、遭破坏,造成了农村水利的严重滑坡和农业基础生产条件的不断下滑。

这些问题在后来不断出现的水旱灾害中频繁地暴露出来。

1980年代中期,针对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与效益衰减、水资源紧缺两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水利经营管理工作。

1986年,国务院召开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水利基层服务体系,设立乡镇水利管理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听取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汇报会议纪要的通知》,针对基层水利管理机构问题,提出水利工程设施较多的乡,原则上应当有适当的机构和专门人员管理,作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和人员。

一些地方创造性地设立了乡镇水利站,取得了一定的经验。1986年劳动人事部、水利电力部颁发了《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对乡镇水利站的建立方式、健全农村水利服务体制以及乡镇水利站的权属、职责和编制等进行了规定。

从此,乡镇水利站在我国广大农村以正式机构的形式逐步设立,大部分乡镇都组建了以水利站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水利的开展,扭转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失控的局面。

3、乡镇水利站的发展阶段

一是设员建站期。1950年代末,一些地方为了推动合作社建设,在公社设立水利员从事水利工作,成为乡镇水利站的雏形。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开展,几乎每个公社都设立了水利员,高峰时全国共有水利员50多万人,不少公社开始建立水利站。

二是改革转型期。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水利站开始人员大量流失,功能严重衰减,到1985年全国水利站近一半人员流失,不少水利站名存实亡,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严重,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恢复发展期。1986年国务院部署开展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站的工作,劳动人事部、水利电力部颁发《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试行)》,规定了乡镇水利站的建立方式、健全农村水利服务体制以及乡镇水利站的权属、职责和编制等。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明确,水利站实行县水利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以水利局为主的领导体制。到1992年全国共设置水利站3.2万个,定编12万多人,初步形成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框架。

四是撤并下放期。2000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对原有的“七站八所”进行撤并或下放。全国有60%的乡镇水利站被撤并或下放到乡镇管理,服务职能大为弱化。

五是体系建立期。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包括水利、林业在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多数省份采取措施,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乡镇水利站(所)有所恢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得到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开始出现。

4、乡镇水利站面临的生存环境

一是经费不足、条件简陋 。有编制而无经费,不得不从事多种经营等创收活动自筹经费,办公条件、设备仪器等最起码的技术装备都难以保障

二是人员超编、人才缺乏、人员老化。一些乡镇政府把水利站作为安排人的地方,不顾编制控制,人满为患;有些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兴办许多企业,企业破产或改制后,形成重大包袱。还有不少地方由于基层水利员待遇低,继续教育培训少,招不到新的人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同时人员老化问题突出,人员结构很不合理。

三是“以条为主管理”与“以块为主管理”的变动反复发生,管理不顺,性质不清、职责不明。按照国务院最早的规定,对乡镇水利站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但是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一直想独管,有的甚至不经水利部门同意,就擅自将水利站划交乡镇政府管理,造成了体制不顺、管理混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水利员围着乡镇工作转,经常被抽调完成乡镇分配的其他工作,无法有效履行水利服务职能,工作职能模糊,社会认可度差,难以有效管理农村涉水事务。

四是改变了归口管理。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把农村服务体系中的一些站所或撤并或砍掉,并将撤并后组建的新的农村服务体系(例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部交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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