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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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賠付重疾險有意思嗎?是想問:多次賠付重疾險有什麼意義?有必要嗎?我們通過以下4點來了解一下:


  1. 單次賠付後可能發生的情況
  2. 重疾復發數據
  3. 單次、多次賠付費率對比
  4. 多次賠付重疾險要注意什麼

一、單次賠付後可能發生的情況

假設小明買了一個50萬保額的單次賠付重疾險,重疾賠1次基本保額,輕症賠1次30%保額。

等待期後,小明初次確診惡性腫瘤。符合合同中約定的重疾,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50萬保險金,同時保險合同終止,輕症保障當然也一塊終止了。

之後假設分別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小明切除了惡性腫瘤,治癒5年後沒有復發,這時小明想重新買一份惡性腫瘤。因曾經患有惡性腫瘤,無法通過健康告知。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B款升級款)

(百年康惠保(旗艦版)重大疾病保險)

等於是說,只要患過惡性腫瘤等重疾,不管小明治癒還是沒治癒,接下來的幾十年小明不可能再買到任何商業健康險(除稅優健康險),面臨著健康裸奔的狀況。

2. 小明選擇了保守的治療方法,持續治療期間小明處於喪失勞動能力狀態,家中老小、吃喝用度再加上小明如無底洞般的治療費用,重疾險賠付的50萬很快就用光了。

有勇氣面對重疾,但你的備用資金、重疾保額可能不足以面對。

3. 小明切除了該部位惡性腫瘤,1年後小明新發了惡性腫瘤。因小明原來的重疾險已經終止,且買不到新的重疾險,只能用先前賠付的所剩不多的重疾險保險金來面對新一次重疾。

不曉得哪天重疾就又來了!

小明購買1次賠付重疾險,最理想情況是平安健康一輩子。

如果不幸罹患重疾,賠付1次後,小明面臨著再無健康保障的境況。幸運的話,一輩子不再復發或遭遇,不幸的是重疾的持續、新發、轉移、復發等。

誰也料不到重疾會不會發生,概率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100%。

二、關於重疾的幾個數據

一說到重疾,我們就會覺得就是大病啊。其實也有不少重疾可能是意外導致的。

25種高發重疾(6種重疾險必保重疾,19種保監會建議加入的重疾)中像多個肢體缺失、深度昏迷、雙耳失聰完全有可能由意外導致。身體還能好好保重,但意外不期而至的道理誰都懂。

很多重疾大家可能不太瞭解。惡性腫瘤,俗稱癌症。開早會的時候,領導問:“你們身邊都有人得過癌症吧?”大家一回想,還真是這樣,或近或遠,或親或疏,身邊都有那麼一兩個飽受惡性腫瘤折磨的人。

惡性腫瘤是身邊最常見,危害極大的重疾。這裡就以惡性腫瘤為例,看看幾個關鍵數據。

發生率:國家癌症中心發佈的全國癌症統計數據顯示,全國惡性腫瘤新發病例數380.4萬例,相當於平均每天超過1萬個人被確診為癌症,每分鐘有7個人被確診為癌症。

全國惡性腫瘤發病首位的是肺癌,其次為胃癌、結直腸癌、肝癌和乳腺癌。

惡性腫瘤發病率與年齡有明顯相關,0-30歲組惡性腫瘤發病率較低,30歲以後開始快速升高,80歲年齡組時達到高峰,之後有所下降。

生存率:據2000-2014年全球癌症生存率變化趨勢監測研究報告(發表於英國頂尖醫學雜誌《柳葉刀》),除極個別癌症(胰腺癌、卵巢癌、兒童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外,中國癌症5年生存率均有上升趨勢。其中,乳腺癌的5年生存率最高,為83.2%。所以,確診癌症後再生存3年、5年、6年的大有人在。

簡單來說,癌症發生率高,同時隨著醫學進步生存率也有所提升,得了癌症不再意味著被宣判死刑。

重疾雖重,但也有繼續生存或治癒的可能;如果只買單次賠付重疾險,一次重疾賠付後,合同終止,且由於曾患有重大疾病,不能購買新的重疾險,再發生重疾就無保險保障了。還要說重疾多次賠沒必要嗎?

那麼,單次賠和多次賠哪個價格更有優勢?

三、單次、多次賠付費率對比

選取中民保險網上高性價比的單次和多次賠付重疾險來對比下價格和保障責任,看看貴得值不值。我們以50萬保額、保障終身、交費30年為例:

1. 很明顯,多次賠付比單次賠付價格高,30歲男/女性都是多了2000多元/年。

2. 多了的保障:重疾多3次,輕症多2次且不分組。

一年多花2000多元,平均一個月省下幾百元,重疾和輕症就能多幾次賠付。

從賠付之後的狀況及重疾發生率、生存率來說,多了的幾次賠付很有可能派上用場。尤其是康樂一生(加倍保)可選惡性腫瘤附加險,惡性腫瘤首發3年後的持續、轉移、新發、復發皆可再次獲賠,最多再賠2次。加上主險原有保障,即累計可賠付3倍保額。

四、多次賠付重疾險要注意什麼

購買多次賠付重疾險時要注意下分組和間隔期。

分組:不分組最好啦。分組情況下,尤其要注意高發重疾獨立分組,能大大提高理賠概率。

間隔期:

一般前後兩次重疾會規定間隔一段時間,間隔期越短越好。

朋友,你會選擇單次賠付重疾險還是多次賠付重疾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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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民保險網


有客戶說,能得一次重大疾病已經很倒黴了,還有得第二次,第三次,這得黑到什麼程度?目前在國內,得過重疾的客戶還是很難再投保重疾險的。

單次理賠的重疾險和多次理賠的重疾險,沒有說誰一定好,誰一定不好。兩者之間除了理賠次數的差異,費率也有不同——多次理賠的重疾險費率比單次理賠的重疾險費率約高10% 左右。但,如果客戶是首次投保,我個人還是首先推薦選擇可以多次理賠的重疾險,也可以單次、多次理賠重疾險搭配投保。



多次理賠重疾險產品要注意什麼? 等待期:兩次理賠之間的等待期,這個是最重要的指標。癌症之間的等待期一般是5年,但是現在也有3年的產品。非癌症重疾的等待期一般是1年。 癌症多次理賠條件:等待期後癌症復發,轉移是否理賠,還是必須是新的癌症? 保費豁免:是否在第一次理賠重疾後豁免後期保費?


其一,重疾的分組是否科學,常見重疾如果單獨分組的就很好。當然重疾不分組那就最好啦。 其二,輕症疾病最好不分組,罹患輕症不交保費早就已經是標配了! 其三,多瞭解其他產品價格,當然找價格低、保障更全面的產品;有些公司類似產品可能要貴50%左右,而且保險責任還一般般。


保險理財生活


看你自己的需求,覺得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好。通常多次賠付比單次賠付保費貴約一倍。

香港保險,英國保誠。以下是單次賠付跟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你可以對比下。

危疾全護保(CIR2),

保障賠償次數,單次,

保障年期,終身(超過100歲),

保障病況(81種,包括早期重疾預支18種,嚴重病況57種,末期嚴重病況6種)。

常見的病況如癌症,心臟病發作或中風等都列入受保障範圍內。

CIR2有一個特色,就是輕疾(早期重疾)有三次還原功能,就是例如輕疾賠付了百分之二十後,一年過後再患重疾可以百分百賠付,但是癌症跟癌症間隔需要兩年。也就是說有了輕疾三次還原,最高可以賠付多達百分之一百七十五的賠付額。

危疾加護保(CIE),

保障賠償次數:高達5次,賠償總額高達420%的保障,

保障年期:終身(超過100歲),

保障病況:(118種,包括早期重疾預支61種,嚴重病況56種,良性病況1種)。

市場獨有的良性腫瘤額保障高達10%

保障兒童先天性疾病或發育異常相關病況

危機保費豁免保障:索償早期嚴重病況或嚴重病況後,分別豁免計劃往後12個月到期保費或往後的所有保費。

集保障及長期儲蓄於一身。








Avon雅芳



人也是一樣啊,生了一場大病後,身體會大不如前,免疫力低下,相對比正常人更容易患其他疾病;而現在的醫療手段比幾十年前不知進步了多少倍,好多在原來是絕症的病現在已經能治癒,那同樣,現在是絕症的疾病幾十年後被攻克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到那時只要經濟允許,就不用無奈等死。


那如果重疾險只賠付一次,治癒後沒有其他保險了,顯然是很讓人擔憂的,而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自然就可以解決這種尷尬了。


當然,如果因為多次賠付的關係,保費也貴的離譜的話,肯定也不會得到大家的認可,但好在現在的多次賠重疾險,大部分只比單次賠付的貴15%以內,如果不同公司之間來比較的話,有些公司的多次賠甚至比某些單次賠的產品價格還低,這個意義就很大了哦!


無問點滴



是什麼呢?

多次賠付重疾險,有的也分多組,一般罹患一種賠付一次,保險仍然有效,間隔一段時間後(一般幾個月至1年不等)在罹患再患病、再賠付,然後繼續是間隔期。一般這種多次給付的重疾,價格會比一次給付的要貴一些。

有意思嗎?

保費合適的時候有意思,保費過高的時候不如首次賠付保額做足!

差不多保費的情況下,我們選擇一些多次多組賠付的。孩子還要有少兒特定重疾賠付的。

目前醫療水平確實提高了,因為諸多原因,我們的身體也確實比早年間的人易病了。這是多次賠付的意義。

但是保險、保險。給付的是一定概率出險的人,多次給付雖好,可人一輩子能得幾次大病?

要說無限次賠付的也有,有沒有實際意義,我想大家有桿秤。要真有,也是很幸運了,“大難不死,有賠償可拿”。

如果單純的強調多次,保費又是翻翻的,就要注意了。


小建議:

不論怎麼選,額度要足。目前而言50w起步吧。一般保額是家庭收入的5-10倍

要知道,一般重疾險都是給付型(直接給錢,不管用途),即使多次得病賠付每次10萬。也不如一次50萬不是。

所以,建議是首次保額要足。

選重疾險的其他方面,可以看保寶的視頻、文章。或者直接私信保寶。合適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您說呢?


海象保寶


重疾險產品在不斷更新換代,從只保重疾到輕症也可保,從十幾二十種疾病到上百種疾病,從單次賠付到多次賠付。那麼有必要買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嗎?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一、重疾多次賠付是什麼

單次賠付的重疾險,被保險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賠後,合同終止,投保人失去了後續的保障。因為患過重疾,存在理賠記錄,之後再買重疾險往往會被拒保。

與之相對,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就是得了一次重疾,理賠後保單效力不終止,後續保費不用交了,第二、三次重疾依然可以得到賠付。

哇,那看起來很棒棒啊!相當於一次投保,多次保障。但是,我們要了解,多次賠付重疾險一般存在較嚴苛的條件。

二、重疾多次賠付的條件有哪些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一般有病種分組和發病時間間隔兩個條件。

1.病種分組

首先來看下病種分組。

弘康哆啦A保重疾分組

保險公司的重疾分組也是有講究的。

一般來說,第一組屬於治療費較高而死亡率也較高的病;

第二組是與神經系統有關的疾病;

第三組主要是心臟功能方面的,是一些容易導致迅速死亡的病;

第四組屬於暫時不危及生命,但無法治癒的病,比如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等。

各組疾病的關聯性不高。假如投保人先患A組中的重大疾病再患其他三組中的重疾,再次獲得理賠的概率也是有的。

重疾分組意味著不是患了合同約定的任意幾種重疾險,或者同一重疾患了多次都可以得到理賠。也就是說每一組別最多隻能賠付一次,如果該組別的疾病A已經賠付過了,那再患該組別的疾病B也無法獲得賠付。

舉個例子,民民第一次確診患了C組別的急性心肌梗塞,賠付之後,假如再確診該組別的嚴重傳染性心內膜炎,民民第二次並不能得到賠付。

所以分組越多越好,這樣每次賠付後的除外疾病就越少。

病種分組對保險公司來說,降低了疾病的賠付概率。比如,癌症復發的概率要比患過癌症又患過中風的概率要高。

關於疾病分組,我們要仔細閱讀疾病分組,尤其要關注高發的六種重疾是否獨立分組。保監會規定必須包含的6種常見重疾的發生率在較多年齡段的重疾發生率中佔比為60%-90%,最高的佔比達94.5% 。像弘康哆啦A保,6種高發獨立分成四組,對消費者來說是比較有利的。要是把6種高發重疾都分在一組,其他較少見的重疾分在一起,相當於降低了賠付概率。

2.時間間隔

除了病種分組,另一個影響重疾多次理賠的因素就是發病時間間隔。

多次賠付重疾險,在第二次、第三次賠付中,一般會有一個間隔期和生存期限制。

間隔期是指第一次重疾和第二次重疾之間、第二次和第三次重疾之間的時間間隔,一般為1年或180天。

假如民民罹患了A組的重疾,必須確保在首次確診A組的重疾的180天后,民民再罹患其他組別的重疾才能獲得賠付,假如確診A組重疾後一個月就確診患了B組的重疾,第二次確診的重疾是不予賠付的。

有些還要求第二、三次重疾確診後要有一個生存期,如14天、28天、30天等,一般不超過30天。如果投保人自確診後在生存期內死亡就沒有第二次(第三次)賠償,因此沒有生存期限制的最好。

三、多次賠付的概率

瞭解完多次賠付的概念後,我們來考慮下重疾多次賠付實際用得上的概率有多大。

首先,相同病種的復發和轉移還是非常常見的,比如癌症,在手術5年後復發或轉移率高達90%。

——這種多次賠付重疾險是不賠的,因為是同一病組。

其次,國家癌症登記中心的數據顯示,中國癌症患者5年存活率僅30.9%。當然不同重疾後存活率會不同。

——有多少人能從第一次重疾中存活並觸發二次重疾?

這麼說吧,第二次確診的是同一組別的,不賠;第二次確診沒達到發病時間間隔要求,不賠;第二次確診沒有滿足確診後存活多少天的要求,不賠。

而要達到二次確診的前提是,初次確診後順利存活。沒有這個前提,以上假設統統沒有意義。

四、多次賠付保對費的影響

對於被保險人來說,多次賠付意味著保障越全。具體來說是指第一次重疾險之後仍可以獲得保障,有機會獲得第二三次重疾賠付。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多次理賠比一次理賠承保風險更大,因此多次賠付重疾險保費也比單次賠付的重疾險貴一些。

一般來說,每多一次賠付次數的增加,保費會上漲5%-10%不等。

五、重疾多次賠付值得買嗎?

還是那句老話,保險產品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合與否。

罹患不同組別的二三次重疾的概率是較小,但不代表沒有。如果你預算充足,希望能夠保障更全面的重疾風險,建議可以選購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

如果你預算緊張,你只能選擇低保額的多次賠付重疾險和高保額的單次賠付重疾險。

低保額的多次賠付,意味著你第一次患重疾只能獲得較低的保險金,獲得的保險金可能根本就不足以支撐你度過第一次的重疾風險,就更別提能存活到第二次重疾。如果運氣好,一直沒有罹患第二三次重疾,那也就相當於用買多次賠付重疾險的價格獲得了單次賠付重疾險的保障。其實也是不太划算的。

六、輕症多次賠付有必要嗎?

輕症是重大疾病早期發展階段或者重大疾病可採取先進技術微創治療的階段。譬如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等


Ava魚魚魚


什麼是多次賠付型重疾險?

顧名思義就是最高可獲得兩次以上的重疾賠付。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目前均是包括壽險責任型的產品,所以一般具有身故可賠付、現金價值高等優勢。

相比單次賠付的重疾險,多次賠付型重疾險迎合了不幸罹患二次重疾的可能。

為什麼要購買多次賠付型重疾險?

由於現在社會重疾治癒率越來越高,有一些重疾險,其本身雖然並不屬於致命風險,但又太高發,而且人年老時,又會擔心心腦血管的風險。

這個時候,就會覺得單次賠付並不是很夠用,但凡發生過1次理賠,保險公司再承保的機會微乎其微。

因此,多次賠付型重疾的出現,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但要注意,其實際上是有專門的適宜人群的!

這一類的產品更適合在風險保障上具有較高經濟支出預算的家庭,或有家族病史的人群。


適合你的保險,才是最好的保險。


叮咚保


重疾險多次賠付,是隨著社會發展逐漸出現的,初期的險種多是單次賠付。

很多保險產品,對於多次賠付,其實是有不同的解讀的。有些是按照疾病情況不同,按照保額的不同比例賠付;有些是賠付後,需要間隔一定的時間,若再次罹患特定的疾病時,再次賠付保額。就多次賠付是否有必要,可以做以下考量,供參考。

1.如果同等保額,保險責任類似的情況下,多次賠付肯定比單次賠付好。此時的多次賠付費用雖然會多一些,但是綜合考量的話,還是比單次賠付的費用要低的。畢竟未來如果發生賠付,購買單次賠付險種的客戶,可能賠付完就基本和保險產品沒有關係了(此處僅指重疾類),若是購買了多次賠付的產品,則不同。

2.同保費,且保費預算有限時,建議選擇單次賠付的。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一般都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初期能否及時有效的獲得治療,很大程度決定了治療的效果,而這一切的前提是,有足夠的治療費用。雖說後期康復、復發等等的可能性都有,但是在預算一定時,儘可能把初期的保額做到足夠高,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多次賠付好不好,根據自己需要定。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北漂的90後


你的想法其實是沒有錯的,保險公司也是需要成本的,多次理賠代表保險公司需要賠更多的錢,所以保費相對也會貴一些

但多次的理財產品才是對抗風險的最佳選擇,因為環境問題,生活習慣等的問題,癌症的復發和擴散其實很常見的,根據理賠的數據,因癌症而理賠有超過80%的人,所以癌症的保障也是很重要的。


單次理賠並不夠用的,沒人能預知自己什麼時候患病,如果是在年輕的時候理賠了,那麼接下來就沒有了任何保證,也買不了任何的保險,對於自己的利益來說,並不划算,而多次的理賠確實並不會比單次貴很多,大概只貴10-20%而已,就能有多額外2次理賠,對於客戶來說,性價比高又實用的產品是不錯的選擇。


講真,人的一生真的這麼不幸能患超過3次的最大疾病嗎?六合彩也沒有這麼容易中。多次的理賠需要,但是不建議太多,所以選擇針對性,需要理賠最高機會的疾病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性價比高。


產品沒有絕對完美的,只有找到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karyyyyy625


看條款,有些分組很多的意思不大,有些是初次必須是癌症才有多次理賠,沒什麼意思,有些在患癌方式上做限制,也沒什麼誠意,間隔期5年的獲得多次理賠的概率很低……

所以多次理賠要看分組、間隔期、觸發條件、患癌方式(持續,復發,轉移,新增)這幾個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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