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黑龍江鶴崗劫金案件(十三)

95黑龍江鶴崗劫金案件(十三)

確定無名屍為犯罪分子之一,並非毫無阻力。儘管南山礦大規模的清查排除了11號屍體為礦上職工的可能,儘管至今尚未有任何人前來認屍,卻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屍體是犯罪團伙遺留下的。因此,部分同志認為,結論下得過早,這種結論一旦形成,就會極大地影響到偵查方向、範圍和重點,一旦搞錯,後果會是嚴重的。

指揮部經過再三考慮,仍然堅持了定下了結論。閆自忠表態說,現在不是等著有直接證據來證明無名屍是否為罪犯,而是要通過確定無名屍是罪犯來尋找新的證據,證明無名屍是誰。在這一點上不能夠再含糊,再含糊就等於放棄戰機。他這樣說了,反對意見便沉寂下來。

指揮部很快通過一項決議,立刻由何局長出面通過新聞媒介向全市人民公開發出通告,號召全市人民動員起來,根據通告中提供的犯罪分子的特徵積極尋找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這樣公佈出去,會不會使犯罪分子摸清我們的底牌?”會場上有人提出疑問。“摸清就摸清,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們告訴他們底牌,也告訴他們我們破案的決心,在群眾中發動起強大的聲勢,會對他們產生嚴重的壓力,迫使他們不敢亂動,也可能迫使他們沉不住氣露出馬腳,還是有利的面大。群眾發動起來了,又可以公開地組織大規模的摸排,這些都是勢在必行!”

閆自忠對這種戰略還是積累了不少經驗,他特別記得去年這個時候在柴河參加指揮偵破張四維、王成巖殺人搶劫大案的經歷。當時,抓住罪犯的一些特徵後,就公開採取了社會發動的方式。由海林市公安局長韓寶林兩次在電視上發表講話,反覆在海林、樺林、柴河地區播放,公開懸賞破案線索。另外向東北三省印發協查通報1500份,發放案犯模擬畫像3000張,調集使用海林、牡丹江、樺林、柴河等地方、林業公安民警2000餘人,召開縣處級、鄉鎮、街道、廠企單位什會議140多次,排查走訪柴河、牡丹江、海林地區群眾6萬多戶,近20萬人,印以調查摸底表和重點線索表3萬份,提取指紋2.5萬枚。其效果最後是終於極大地驚嚇了犯罪分子,迫使王成巖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主動暴露,接著一舉破獲該案。

大家都知道閆自忠是見過世面的,他顯得胸有成竹的神態也感染了與會者,決議被一致通過了。只有閆自忠自己心裡明白,他對此舉並無把握,他已預感到,面前這夥匪徒似乎比柴林公安機關出身的張四維還要沉得住氣,或者更有算度。目前時期真是造就了一批又一批膽大妄為又足智多謀的以身試法者。他們已不承認法律,要從法律的虎口裡奪食。

“既然確定了11號屍體為犯罪分子,就要對屍體重新進行研究,”閆自忠把口氣和緩下來,但話裡顯得更強硬:“要進一步地過細地查驗屍體,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特徵。假牙,現在是最明顯的特徵,要把這個特徵公佈出去,在全市範圍內尋找左上第三顆牙齒是假牙的、年齡在25歲左右的男人,直到面見本人。要大量印發通告廣泛張貼,做到家喻戶曉。要全面開展摸底工作、排查嫌疑人員,根據作案人數、作案時間、案犯的體貌特徵,尤其是11號屍體的特徵,用‘梳篦子’的方式,在全市開展逐委、逐組、逐戶、逐單位、逐人的摸清排查,一查到底。”

何局長也表示同意,補充說:“假牙問題,我看也可以走訪牙醫,一方面摸線索,一方面確定這牙是不是在本市安裝的,起碼對查明罪犯來源有好處。”閆自忠十分贊同,說這可以列為專項調查的一個方面。還有查假髮來源,也要列進去。專項調查的其它方面,查槍、查爆炸物品、查出租車和司機房義貴等工作都不能放鬆。 徵求大家意見時,有人發問:“如果說無名屍是罪犯,那這夥人為什麼要把自己人打死?”

人們把目光轉向閆自忠。顯然,對罪犯包括不包括燒焦的那個人,大家心裡仍有疑惑。閆自忠還未開口,橢圓形會議桌南側靠盡頭處響起一個清晰厚潤的聲音:“我看有兩種可能,第一種,這個罪犯被我保幹擊中,不能再離開現場,其他犯罪成員只好把他擊斃,為了滅口;第二種,作案時團伙成員之間發生內訌,都拿著槍,於是火併。我更傾向第一種可能。”發言的是王春林,看來他早琢磨過這個問題。

設疑者並不信服:“第二種可能是不存在的,這夥人不是一般人,計劃周密、行動迅速,組織得很好,有什麼事能使他們臨時內訌呢?是內訌的人就走不到這一步!再說,以當時的情況,危急之中,再來四個人都不多,哪還顧得上火併?第一種可能也說不通,身上沒有槍眼,怎麼被保幹擊中?兩槍都是獵槍打的,清清楚楚。”

王春林移動了一下富態的身體,毫不退縮:“我也不認為這兩種可能現在都能得到解釋,有些事情我們還搞不清,可是關鍵是我們現在排除了無名屍不是罪犯可能,就要去具體設想發生了什麼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有沒有誤傷的可能?”興安分局副局長小心翼翼地插話。

“這兩槍都是正面打出的,臉對臉,怎麼會有誤傷?” 有人挑了個頭,會場上的議論就豐富起來,鄰座之間有的低語,有的點頭,私下達成不少共識。 閆自忠看了何局長一眼,何文軒朝他點點頭,意思是請他繼續說。會場上的人都自覺地住了口,等著上級代表發話。 閆自忠最富於感染力的是眼光和笑容、他目光活躍、閃動,笑起來神采飛揚,但此刻這些表情全無蹤影,換上了一副嚴肅持重的面目。

“為了無名屍到底是不是罪犯,我們已經花了六天時間,再不能舉棋不定了。現有的條件就這麼多,關鍵是判斷。第一,北樓二樓調度室的目擊者,大部分說看到3個人從籃球場往西逃跑,我看是可信的。但作案的不會只有3個人,應該是4個人,東邊兩個,西邊兩個,另一個哪去了呢?應該是被擊斃了。第二,經過大規模的排查,證明11號屍主不是南山礦機關大院、也不是南山礦下屬單位的職工,其他人進入保衛科值班室的可能是很小的。他是站在值班室門前的空地上面朝門被打倒的,這種位置說明他更大可能和其他罪犯一樣是後闖入者。第三,這個人若是本地人,六天時間裡早該有人認屍;若是外地人,能直接找到值班室,市內也該有其他知情人來說明情況,因為案子人人皆知。第四,這具屍體被燒燬得太嚴重,肯定屍身上覆蓋有燃燒物,像是有意滅跡。第五,保幹張華文是在會議室門前向內射擊時被身後從東邊趕來增援的匪徒打中的,他向屋內射過槍。我到現場看過了,王處長也證實從那個角度可以擊中11號屍主。那麼,總結一下,11號屍主不是罪犯還會是什麼人呢?我同意王春林同志的意見,現在首先排除,排除了不是犯罪分子的可能,下面的事情就明朗了。”

“當然,沒有在屍身上發現獵槍以外的彈痕,這是最大的疑點,沒有這個疑點,我們早就該下決心。的確存在搞錯的可能,要冒一點風險,但也要看風險有多大,我們並不放棄其它偵查方向上的工作,要同時進行。即便這個人是無辜者,也要查清是從哪裡冒出這麼個人來,查清了沒有壞處。”他手裡的一支菸一直在手裡捻著,把話說完,才送進嘴裡點燃,吐出一股煙霧。一年半後,閆自忠由於身體狀況把煙戒了。他的這番話再沒有引起爭議。

接著便是委託專人起草通告和重新部署警力。強調多警種協同作戰,立足鶴崗,以南山區、工農區和南山礦為重點,以南山的六號地區、工農區的文化派出所管片內和南山礦北樓為重中之重、以無名屍為突破口,全面開展偵查破案工作。徐新民副局長負責路面和堵卡工作,李洪傑副局長負責南山分局和收審站的工作,常士梅副局長負責經企內部工作,礦山公安處陳處長負責南山礦工作,呂志錕副局長協助何局長負責全面工作,閆處長則集中所有情況。有人問道:“摸出來有‘現行’的‘刀槍炮’和其它人員怎麼辦?”

何局長回答:“抓起來!這次肯定要抓一大批,收審站可能要住滿。”

閆處長則說:“抓起來有好處。一來澄清社會面,二來叫他們提供線索、戴罪立功。特別是無名屍相片,要多印一些,讓看押人員逐個辨認,看有沒有認得出來的。立功者受獎,兌現政策!”又轉向收審所長張良春:“你那裡怎麼樣?張所長。”

張良春四方臉,濃重的眉毛,絡腮鬍颳得精光,烏髮天生有捲曲,略加修飾便呈大波浪型,風度是有的。他點點頭說:“沒問題。”他說了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2月5日晚,鶴崗市電視臺身穿西服的男性新聞節目主持人嚴肅地宣佈,當晚20:00將播放鶴崗市公安局局長何文軒的重要電視講話,請廣大市民到時收看。整個“鶴崗新聞”節目時間,電視熒屏上不斷出現條形字幕,提醒市民注意這一預告。在這之前,鶴崗人對“1.28”大案案情始終處於半朦朧的瞭解狀態,以致謠言四起。現在有了正式的官方消息,自然都互相傳告,等候收看。

20點整,何文軒身著警服在電視屏幕上露面,見過他的人都能感到這位頭髮稀疏的公安首腦變得憔悴了。儘管他顯得鎮定、語音鏗鏘,緊鎖的雙眉和臉上一道道皺摺還是透示出內心的焦慮。拿稿子的手時起時落。關於案情,他宣佈說:“四名犯罪分子駕駛一臺北京吉普車、手持五連發獵槍闖入南山礦保衛科,開槍打死、打傷多人、搶走‘五四式’手槍三支並爆炸縱火。在我保衛幹部、經警的英勇反擊下,罪犯分子丟下一具屍體棄車逃跑。”這裡沒有提到南山礦傷亡的具體數字,但是初次公佈了罪犯為四名,其中一個被打死,屍體留存現場。他代表公安方面表示了破案決心,用語堅定而不留餘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廳以及市委、市政府、礦務局的領導對此案極為重視,多次指示:不管下多大力氣,一定要破獲此案。”“……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偵破此案。”“此次破案是必然的、我們有能力在最短的時間內偵破此案。”

鶴崗歷史上,發生大案後警方用如此強硬的口吻預言破案是第一次。這些話一箭三雕,既激勵所有民警義無反顧地投入工作,鼓勵知情者消除顧慮、大膽舉報,也說給可能正和大家一樣收看電視的犯罪分子聽,要他們不必存僥倖心理,儘快投降。 何文軒使用了“人民戰爭”這樣的字眼,號召廣大市民為破案獻計獻策,提供線索,並通報了犯罪分子的有關情況:“現場遺留的一具罪犯屍體,年齡為24-25歲,身高1.73米,體態適中,前數右上側第三顆牙齒為樹脂膠假牙,上身穿煙色皮夾克,下身內穿一條黃色秋褲;另一名犯罪分子身高1.70米左右,圓臉,皮膚較白、眼睛中等,身著帶領花的警式服裝、戴一頂有帽徽的氈絨警帽。又一名犯罪分子男扮女裝,頭帶假髮套。”“對提供重大線索破獲此案的,指揮部決定給予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重獎。”

關於懸賞的額度,會議上曾經引起一陣小小的爭執。坦率講,公安經費十分有限、甚至可憐、全國警察平均每人每年只撥給人頭費6800元,而實際支出至少在2萬元以上。此次破案耗費的財力也很驚人,因此有人主張獎金以3萬元為限。但另有些人反對,理由很簡單:現在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公共汽車上眼看著別的乘客被強姦置若罔聞的都有,錢跟不上怎麼行?現在的人就認錢,錢多了就等於警察多了,何愁不破案?有的甚至主張開到10萬元,索性多花點,真正算起來也合適,早一天破案,節省多少錢?更何況社會效益遠不是經濟核算能衡量的。

對於唯金錢論的觀點更多的同志表示反對,認為廣大人民群眾是有正義感的,不會只為錢提供線索,當然也應該承認,現在社會風氣有些問題,有些人顧慮多,適當地要給些獎勵,那是少數人的問題。持前一種意見兵立刻問:“如果掌握線索的剛好是這種人怎麼辦?”

這麼問不是沒有根據。在鶴崗發生的另一起大案中,3名犯罪分子凌晨推著一臺搶劫到的“老爺車”在大路上走,東張西望,行跡可疑,恰遇見2名刑警,遭到盤查。其中1名犯罪分子突然開槍,當場打死1名刑警,打傷另1名刑警,搶劫到手槍2支,子彈數十發。又將受傷的刑警砸死,把兩人的屍體拖拉20多米扔進“馬葫蘆”中,“老爺車”推到300米遠的居民樓院內隱藏。又再次返回現場,在手電照明下用破衣服擦拭和掩埋現場血跡,撿走彈殼,然後逃走。 那是夏天,路旁的住宅區居民樓上都開著窗戶,夜裡睡覺不關。犯罪分子從開槍到破壞現場在樓下足足幹了1個小時。居民樓上肯定有人被槍聲驚醒和扒窗戶看到一些過程。警方多次派人到各樓瞭解,反覆做工作,言談話語裡猜到有的人知情,但就是挖不出東西來。

談到最後,知情人提到自己家庭困難,孩子連學費都交不起,只好輟學,民警才明白了,開始講價錢,經過討價還價,獲得了目擊者證詞,為破案創造了條件。所以在懸賞問題上引起爭執不是小題大作。

10萬是肯定拿不出來的,根據鶴崗的生活水平和經濟狀況,5萬元也許是個合適的數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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