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了,有三筆錢一定要爭取!(附攻略)


失業了,有三筆錢一定要爭取!(附攻略)


2018年の第176篇

文字 | 小丫

來源 | 小丫投資筆記(XiaoyaNotes)

上星期出來個消息,上了微博熱搜:

國務院印發《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對不cai員或少cai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有人開始議論,明年的就業形勢是否真的不容樂觀。

昨晚又有一個消息上了熱搜:

有消息稱,知乎即將cai員300人。

儘管知乎很快出來闢謠,但討論聲仍然此起彼伏,有人開始講述自己或朋友、同學“被失業”的故事,有人開始感嘆:凜冬將至。

萬一真的不幸被cai,面對持續低迷的就業環境,你要怎麼辦?

有幾筆錢,這個時候就派上了用場:

應急儲備金、離職經濟補償金、失業保險金。

01


應急儲備金


在“我們究竟該拿多少錢來投資”一文中,小丫提出了四個資金規劃:

  • 生活資金規劃
  • 儲蓄資金規劃
  • 風險資金規劃
  • 投資資金規劃


其中生活資金規劃,是指:

吃穿住行,這些日常生活開支必須滿足。我們要考慮可能的意外狀況,比如失業,至少需要留存半年的生活資金。如果你的安全感比較低或者家庭變動較多,可以考慮留存多一點,比如一年的生活資金。


我們無法預測意外什麼時候降臨,未雨綢繆是個好習慣。如果你在平時就有儲備生活資金或者存錢儲蓄的習慣,哪怕大環境再差,真的不幸中斷工作,也能有一筆錢助你平穩渡過困難時期。

如果確實入不敷出,無法存下應急儲備金,我們還可以關注另外兩筆錢。

02


經濟補償金


有相當一部分人不清楚“經濟補償金”是什麼,或者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企業支付補償金。而很多企業在辭退員工時甚至會打馬虎眼把補償金的事給“忽略”掉。

其實,無論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勞動者被迫主動提出辭職,只要滿足勞動法規定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3種情形,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像企業裁員這種情形,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支付離職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要怎麼付?付多少?勞動法是這麼規定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段話很好理解,假設張三在某企業工作滿2年,遭遇企業裁員就能獲得2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果工作不到半年,只能獲賠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要注意的有兩點:

(1)“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而不是被辭退前那個月的工資。

(2)“工資”的範圍不單指基本工資或實發工資,還包括計件/計時工資、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所有應發報酬。

相當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為“過去12個月所有應發工資的平均數”。

實際情況是,很多不道德的企業在計算經濟補償時,會按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所以萬一不幸被裁,一定要注意這點。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這個怎麼理解呢?舉個栗子:

假設張三在深圳工作,被裁員前12個月平均工資是4萬,已超過“深圳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8348元”的3倍,那麼張三可獲得的補償金月標準最高為8348*3,約2萬5千。如果張三在該單位工作15年,能獲得的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也就12年,預估可獲得的經濟補償總額為2.5萬*12。

所以,如果真的不幸遭遇“裁員風波”,勞動者在沮喪之餘還是應早做打算,爭取自己應得的經濟補償。

如果沒有遇上裁員風波,而是平時無故被企業辭退,即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還有權要求企業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更不幸遇到企業不予發放或者惡意拖欠補償金,勞動者可準備好書面材料,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很多人會覺得,仲裁太麻煩,流程也長。但千萬不要小看仲裁的作用,如果你是在企業工作多年的老員工,無端被裁後應得的補償金數目還是不小的,可以幫你平穩過渡一段時間。而且勞動仲裁部門還是很願意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出力的,企業也怕監管部門出手。

小丫有個老同學,12年的時候被企業無故辭退,補償金協商不成,他直接準備材料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後來拿到了近3萬的賠償金。

當然,最好的結果其實是好聚好散,即便企業真的要艱難過冬,不得已只能裁員,也希望可以彼此體面的說一聲“珍重”。

03


失業保險金


雖然很多人有社保,但關注更多的是醫療、工傷、養老、生育等項目,很少人會留意“失業保險”,甚至被失業之後,都沒想過去領“失業保險金”。

如果是短時間失業還無妨,如果是長時間失業,就很有必要關注“失業保險金”,尤其是在就業環境低迷的情況下。

像深圳這邊的失業保險金,一個月就有1980元保底。省吃儉用的話,在市區外合租一個小單間+吃飯,其實是夠的。

而且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基金還會代失業人員繳交社會醫療保險,相當於不但給你發生活補助,還免費幫你交醫保。萬一失業期間不幸生病,醫保也能正常報銷使用。

但不是所有失業人員都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必須得滿足三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或不滿1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第二點需要特別注意。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①終止勞動合同的;

②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④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和支付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⑤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如果是因個人原因離職、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約離職,這些都不算“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

至於失業登記需要準備的資料、流程等,不同地區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議大家到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諮詢辦理。

有一個事也要特別注意:

如果勞動者在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時參加了社會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的,視為已實現就業,不予辦理失業登記。

滿足了失業金領取的三個條件,該怎樣申領呢?

不同地區的申領流程也有所不同,比如深圳,就可以直接憑藉身份證、銀行卡到社保窗口或自助終端機、個人社保服務網頁、微信“深圳社保”進行申領,非常便利。


失業了,有三筆錢一定要爭取!(附攻略)


失業了,有三筆錢一定要爭取!(附攻略)


話說,現在網絡工具這麼發達便利,大家很有必要關注當地社保機構、政府部門的官方賬號,一來可以及時收到新的政策動態、惠民消息,二來還能瞭解不少業務辦理流程。

像失業保險金申領這個事,深圳社保的公眾號就多次發佈消息通知讀者,還給了詳細辦理流程,相當貼心。

成功申領後,每月可申領多少錢?能申領多長時間?

深圳的規定如下: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從2018年5月1起,全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有效期5年。


因為不同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小丫無法全部貼上來。事關個人切身利益,大家還是要親力親為自行諮詢當地社保局或經辦機構。

04


寒冬已至,北方的城市大雪紛飛,南方的深圳也終於入冬成功。

其實對能力微弱的小企業和個體來說,每年都是寒冬,而且很漫長。

作為職場人:

首先,要特別重視日常的自我修煉,擁有強勁的職業競爭力,不至於一旦寒冬來臨就首當其衝淪為“被失業”大軍的一員。

其次,還要養成良好的財務規劃習慣,合理儲蓄,以防不時之需。

最後,對關乎切身利益的條款規章,也要有一定了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有那些抵禦能力強的人,才能真正溫暖過冬。

若真不幸成為“失業大軍”中的一員,希望今天分享的知識能對你有所幫助。

想了解“獲得離職經濟補償金”的23種適應情形,請到後臺回覆關鍵字“補償金”獲取。

PS:離職經濟補償金、失業保險金涉及《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因為小丫並非法律專業出身,儘管查找了一些法律條款和官方部門給的解釋說明,但不保證100%準確無誤,歡迎專業人員勘誤。今天的內容旨在提醒,建議大家根據實際情況諮詢有關部門,以免影響相關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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