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hua78347507
我也是女的。
我老公也有房子,是在他認識我之前全款買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房子還沒有交工,婚後才辦理房產證。
裝修是我公婆全款裝的。
房產證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我從來沒要求過房子寫我名字,是他主動問我要身份證,我問他要我身份證幹嘛,他說辦房產證,我說這是你婚前財產寫你一個人名字就好了,他說結婚了就寫倆人的。
我開玩笑問他:這是你婚前的房子,為什麼要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不怕我卷你半套房子跑嗎?
現在結婚七年,一兒一女,很幸福。
我們鬧過離婚,談離婚條件的時候,我從來沒想過要分他的房子。因為我們夫妻沒有原則問題,後來又和好了。
就算以後離婚,我也不會要他半套房子。
當然,不會所有的女人都是我這樣的想法,有的女人是不好好過日子的,想辦法撈男人財產的。
所以說,你看女人的眼光很重要。
葉子葉公子
首先兩個人可以協議分割財產,協議不成上法院。一般會按房權證上的比例分割。沒有註明比例的,一人一半。當然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比如婚姻存續年限,過錯方是誰,孩子歸誰,出資方是誰?總的來說,房證上有名字,哪怕分不到一半的房子,補償金多多少少會有的,(特殊情況除外)。
yuki洛
你好,已經加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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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不同意加名字,否則你會後悔的
以這次出差回來
加名字也沒作用,離婚後空手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