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貸款買房,並自己出資裝修好房屋,婚後女方要求加名,如果結婚後離婚了,房子會如何分割?有何依據?

Mrhua78347507


我也是女的。

我老公也有房子,是在他認識我之前全款買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房子還沒有交工,婚後才辦理房產證。

裝修是我公婆全款裝的。

房產證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我從來沒要求過房子寫我名字,是他主動問我要身份證,我問他要我身份證幹嘛,他說辦房產證,我說這是你婚前財產寫你一個人名字就好了,他說結婚了就寫倆人的。

我開玩笑問他:這是你婚前的房子,為什麼要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不怕我卷你半套房子跑嗎?

現在結婚七年,一兒一女,很幸福。

我們鬧過離婚,談離婚條件的時候,我從來沒想過要分他的房子。因為我們夫妻沒有原則問題,後來又和好了。

就算以後離婚,我也不會要他半套房子。

當然,不會所有的女人都是我這樣的想法,有的女人是不好好過日子的,想辦法撈男人財產的。

所以說,你看女人的眼光很重要。


葉子葉公子


首先兩個人可以協議分割財產,協議不成上法院。一般會按房權證上的比例分割。沒有註明比例的,一人一半。當然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比如婚姻存續年限,過錯方是誰,孩子歸誰,出資方是誰?總的來說,房證上有名字,哪怕分不到一半的房子,補償金多多少少會有的,(特殊情況除外)。


yuki洛


你好,已經加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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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不同意加名字,否則你會後悔的


以這次出差回來


加名字也沒作用,離婚後空手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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