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 ,涉事车辆被停运,对此你怎么看?

耿彦佳


对于这个话题我比较好奇,就是为什么会邀请我来回答哈。不过既然邀请了,我也就大概说下我的观点。

1,可以说出这种话的人,素质可想而知。对于这种人,我觉得不用客气,但是我们怀里还有婴儿在,不能和他们吵架,他要我们买票,那就买票。你要详细记录下来这辆车的车号,这个人看下有没有工号之类的信息,全部记录下来。完整的记录下来。下车之后,使尽你的洪荒之力,向有关部门还有媒体,自媒体举报。记住,一定要不达效果不罢休。因为这是他们侵犯了你的利益。还有如果这次你出面了,打倒他们了,那么下一次就不会有人再受这种委屈了。就像题中的那个处理方式,就很好了。就很多人可以免受这种委屈。

2,这个钱,不是出不起,而是本来就有规定1.1米以下不用门票,再者这么小的婴儿本来就是抱在我们怀里,没有占有其他的空间。每个人未来或者过去都有低于1.1米的婴儿,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个过程,这个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应该去维护。所以对于这些明知故犯的人,我们不能放过,让他们离开这些岗位是最好的,免得再去侵犯其他人。

3.我们应该感谢怀来县交通运输局的及时更正错误的行为。挽回了不少的民心。现在社会, 民智越来越高,伤害民心的行为,肯定不能容忍。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我们的政府职能才能越来越完善。

现在社会中很多政府职能做的其实很不好,所以我们需要跟踪好,如果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及时曝光,让社会来监督。

我也希望这个社会对孕妇,哺乳期的母子,对于三岁内的孩子多点关怀,多点理解,多点支持。不要用常人的眼光来对待,多一些理解和温暖的眼光。


好妈妈的孕育


我生于农村,从小就是坐这种有售票员的外包车长大的,很巧的是,我的叔叔就是做客运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二十几年了!关于“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涉嫌车辆被停运”这个事情,我认为:

1、那个售票员有可能是刚上岗没多久的或者临时工。

据我的了解,外包的车辆在招聘正式的售票员时,都是会有岗前培训的,虽然这个培训相当简单,但是流程却是一定有的——售票员都是老手带新手,周期也只有3-5天,但是最少也得熟悉整个路段及收费标准,才能独立售票。

这个售票员有这样作为,应该是对收费标准还不是很清楚。

2、这辆车的驾驶员要么也是新手,要么就是纵容这个售票员的行为。

临近过年,客运车的售票员都匮乏,有时候驾驶员会又开车又收钱。驾驶员通常是比较稳定的,开哪一条路线就是哪一条,所以驾驶员对路段、收费标准有时候比售票员都要熟悉。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司机没有给售票员纠错,要么是司机也是新手,要么就是纵容。

这个事件发生在最近,很可能是属于这种情况。

3、客运班线运营车辆文明行车培训和行业监管力度确实不足。

虽然外包车也是有岗前培训,但是没有考核你是否真的懂了,这就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另外,外包车以前都是包出去了,公交车公司就不管了;现在还好一些,一段时间就会有监管人员来例行检查。但是,就我看来,力度还是很不足的。

这个售票员连收费标准都没有搞清楚,有可能也是没有通过考核。

4、关于“涉嫌车辆被停运”被停运,我觉得太该了!

客运、铁路、公交、飞机场本身都是服务百姓的,初心是偏向公益性的!不管是公共的,还是外包的,都不应该偏离这个初心!如果这件事没有做出一个警示,那后续这类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事情还会层出不穷的!

这已经不是那几块钱公交费,也不是那个售票员的事,而是上升到行业规范的问题了,需要重视!

5、收费标准要更显眼、更公开!

有些公交车上有标明身高和对应的收费标准,我觉得都不够。我觉得可以在车上把路线标明处理,连带价格也标出来。这样售票员和乘客都能一上车就知道价格,付钱收钱就行了!乘客出门,特别是抱着小孩出个门,根本就没想生什么事端!

将收费标准清楚标明是利人利已,便民便售票员的。

6、换位思考,客运的家属也有婴儿的话,当他们带着宝宝去坐车被要求收费,他们会怎么做?


7、有网友评论说客运营运不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交警按人头对号入座导致的。这一点我确实不清楚,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确实特别期待交警出来现身说法!我认为,如果是这样,问题的关键点就变成盈利比较重要还是遵守法律比较重要了?还有法律法规是否合情合理的问题了!

但是尽管如此,如果法律法规不合理需要调整,我们可以反映,但是还是需要遵守!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吧!


以上就是我关于“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涉嫌车辆被停运”这个事情的看法,如果有疑问或者意见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yoLa育儿


乘务人员这么说确实是有点欠妥!但这里边有个超员的问题,作为一个客运人,我来说一句,假如准乘三十人的客车,其中有三四个一米二以下或者更小的儿童加起来是三十四人,上路行驶交警绝对会说是超载车辆,司机会被扣十二分,并处罚款的,过去的交通规则是规定免票儿童不能超过准乘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现在的交通法没有这个说法了,所以才出现现在这种小孩被收费的问题,如果收费,小孩应该是买半票,就应该有这个小孩的座位的,你可以不坐,座位会给你留着的,这样就不算超员,司机师傅也是无奈之举,敬请谅解!大多数人并不十分了解现在的交通法,乘务人员说法又欠妥,才会产生误会!希望这样的解释能给大家说明白,谢谢大家!


隔壁老王246224982


这种问题早就存在了,这是法律与法规的衔接问题,( 形成了他是他家的法律,你是你家的法规,我是我家的制度,三家没有效融合,而是形成三家各管各,)国家法律规定儿童1.2m以下免费,1.2m至1.5m半价,1.5m以上全价。 而到了运政,假如 给营运客车规定19座中巴车,核定19人,多出就是超员,得罚款。然而到了客运公司,19座卖19座只要乘客其中一人带儿童就是超员,到车上一数超员一名儿童,就会发生争执,客运公司与乘客谁有错,两者都没有错(客运公司19座卖19座,而乘客带一名儿童1.2m以下按国家法律该免费〉,最终到了交警这里该罚款,谁有付错呢? ? ? 当然是运管(为什么没考虑到法律付于人民的权利呢? 1.2m以下儿童免费,你的规定能临驾于法律之上吗?)为什么19座核定人数不是 19成人+2或3或4呢?儿童。

我个人观点而以。谢谢。


乡愁黄祥勇18190659953


客车向婴儿收费,曝光后涉事车辆停运,这件事能发生,又在曝光后受罚,其中不乏让人吸取教训的地方。

客车敢于在普遍认可1.1米以下儿童不收费的情况下收费,而且还言之凿凿,说有头有脚就要收,说明其有恃无恐,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为什么敢于嚣张?

而在该情况曝光后遭到停运,进一步印证,他们的做法其实是不合理的。

所以我们是否能在监管方面更好地让乘客进入监督层面?既要留存证据有理有据,同时也维护服务行业的合法权益,让服务行业也能更好地生存。

晨光微晓,俩娃妈,青云计划获得者,专注育儿、阅读、英语。多平台邀约原创作者,英语专业,投身儿童早期阅读近10年。


晨光微晓


特别条款:

交通法相关儿童乘坐客运车规定:

1,身高1米以下儿童免费。

2,身高1,1米至1,4米儿童半价购票。

3,身高1,5米以上儿童全价购票。

4,有票者必有座位。

特别描述:

"只允许携带一名免费儿童乘客车,多者购票“。

意指?:A,一个监护人,只能带一名免费儿童。B,一辆客运车,只允许免载一名免费儿童。

AB两种情况,是目前大多数客运车辆执行的情况,即:一个监护人,多带儿童得购票。一辆客运车,按先后顺序,首名儿童免费,后上儿童须购票。

在多次乘坐客运车时,见到以上所述儿童乘客车情景,未见当事人,有不曾接受的状况。

观感:以上儿童乘客车情况表明,相对合理,又合法,易被乘客所接受,即维护客运车主的合法权益,又使交通法规的相关内容,不致落空。

交通运输监管,与客车运营单位,联合达成执行交通法规,关于儿童免费乘车的地区行为规则,避免所谓客车超员受罚的尴尬。

交通法规,是运输行业的行为规范,无论你是私车或公车,没有理由拒绝执行,儿童免费乘车规定。“有头有脚”就要收费的说法和行为,违反了有关交通法规,理应得到相应惩处。

交通法规,不容亵渎,人民的利益,不可小觑。学习交通法规,是从事运输行业人员的必修课。加强监管,遵章守法,交通行业,责于律己。

仅此。以交通法规为范。


冰冷的机械


其实这件事我们要辩证的来看。属于交规和行规的冲突。

如果国家规定,客运行业对于身高不超过标准的儿童不占座位的不收费,那么,应该同时交规也应该规定该儿童不算人数。但现实却非如此。

每个车辆都有限乘人数,你不让人家收费,必然不能算人数。

举个极端的例子,除去司机之外,如果一个车辆限乘20人,每一个成人乘客都带一个免票儿童,那么,这个车按照交规,只能乘坐10个成人,只能收10张票。因为在核算限乘人数的时候,儿童是包括在内的。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我们在谴责运营人员无礼的时候,也要反思他们面临的问题。


蔚蓝de生活


客车售票员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 。我个认为这个举措是错的。无论从法理上行不通,还是从社会公德上讲也讲不通,或从公交运营规章制度的条文上解释也站不住脚。收费肯定是错的。为何是错的。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原因。按照世贸组织对全球行业的分类,一般分为竞争性、半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行业。如房地产属于竞争性行业就是完全的市场化行业。投资就要有回报,只有收益超过投资,在单位时间里,开发商有钱攒市场化才是成功的。因此,开发商不管你是有头有脚有头没脚甚至有头有脚但没胳膊的残疾人既自然人都可以购买,也不会因为缺胳膊少腿而给你打折扣。

市场经济体现了在价格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半竞争性行业一般是指半市场化的行业如:水、电、气和油等行业,收益要超过投资需要很多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非竞争性行业一般是指教育、医疗、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等行业。非竞争性行业不以赢利为最综目的,带有公益性特点的行业。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不仅人人有权利享受,儿童和老年群体更有优惠和优先乘车的权利和资格。公共交通系统由政府持续投入资金不断完善城市交通网络,体现的是城市为我服务,我为城市发展做贡献的新理念。公共交通实行成年人上车买票收费服务不是为了收回政府的投资,只是为了在正常运营时不要发生亏损甚至稍微有点赢利以保证服务和管理的成本。何况从全球范围来看,任何国家的公交系统对儿童和老年人在乘车时都有免费和折扣票价并有优先乘车照顾坐位的资格。我们国家也一直在这么做的。体现了尊老爱幼的传统文化在持续延续,社会文明度在不断提升,说明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更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而对于这位售票员的不当行为举止我是这么认为的,她/他把非竞争性行业既社会公共资源,尤其是带有公益性质和特点的公共交通资源作为一种赢利的目的。行为上属于法理上行不通,从社会公德上讲也讲不通,从公交运营规章制度的条文上解释也站不住脚,完全属于乱收费。收一元或二元钱的事件看上去好像钱也不多,但是影响比较恶劣,性质比较严重。不过经过媒体的暴光后,怀来县交通运输局迅即展开调查和取证,并对涉事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组织文明营运专题培训。也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最后处理结果是满意的。我们希望今后不要再发生类似事件。也更期望媒体对这种不文明,不道德事件进行舆论监督,以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目的就是让社会更和谐,乘车更安全。公证、公平、公开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你认为我的说法对吗?


上海BlairChe\n


我女儿几个月的时候,大年初二,我从我老公家坐车回我奶奶家,跟老公一起抱着女儿,买票的时候买的两大人的票,并且提前告知车站售票员有小孩!结果上车的时候,客车上的人不让小孩上车,说是小孩要买票,也不是买票,是要买位置,全票!然后乘客不愿意了,各种争论,最后说一辆车只能上十个小孩子,谁上车早就可以,十个以后就不行,我们当然不愿意,车票都是卖完了的,总不能给小孩子补个票,一群小孩坐一车吧,最后没有办法了,我们就去找车站负责人,结果就都上车了,车站负责人说:不是胡闹吗?让大人上车,小孩都扔了不要了?买了票的都上去!最后,我们就都上车了!其实有的时候,让小孩子买票,是属于跟车压车的人的个人行为,能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这种情况要坚决投诉。


玉儿126367112


这事近两天引起网友热议,各有说词。

支持购票者认为假如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要按人头赔付,或交警察超载也是数人头。

记得以前出差在汽车站或火车站的售票窗口和进站口都有标识,1米2以下儿童乘车免费,1米2至1米4儿童购半票,这是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物价部的规定。记得当年报纸上还报道过,成都的小矮人利用自己的身高优势坐车不要钱到全国各地倒卖服装发家致富的事迹。当时有几部电影为票房收益找他们当演员,那时期小矮人很是火了一把。

有点扯远了,按常识那样的小孩是不应该购票的,别说抱着的孩子,就是会跑的小孩不够购票标准也不能强制人家购票或拒载。

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不顾社会秩序与法规,为一己之私利想钱想的疯狂,想尽各种理由和方法捞钱,对这一小撮害群之马就应该严惩,还社会一片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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