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47萬餘條,這5人均被判入刑

先生,你要投資買股票嗎?"

"高收益理財產品需要介紹一下嗎?"

"我們有低息貸款瞭解一下?"

接到此類推銷電話時,不少被騷擾的人必然心存困惑:這些人是從何處得到的個人信息的?還知道的如此詳細?這是因為不知從何時起,個人信息成為了可交易的信息資源,保護個人信息成為人們的重要訴求。12月11日,白雲法院公開宣判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5名被告人均被判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四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47万余条,这5人均被判入刑

宣判現場

案件回顧:

2017年開始,被告人鄭某寶、郭某克、莊某鴻以不固定組合的方式,由被告人郭某克或莊某鴻向他人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後,通過被告人鄭某寶出售給租住於東平街某公寓等地的被告人顧某、周某等多人。被告人周某還同時從他處購買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2018年3月22日,公安人員抓獲5名被告人,並分別繳獲電腦、U盤、手機等作案工具一批。經審計,從鄭某寶處查獲公民個人信息129964條,從郭某克處查獲公民個人信息280140條,從莊某鴻處查獲公民個人信息37455條,從周某處查獲公民個人信息19773條,從顧某處查獲公民個人信息6846條。

法院經審理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批量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根據查貨的數量直接認定,但是有證據證明信息不真實或者重複的除外。"據此,本案所涉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可以本案查獲的經鑑定機構檢驗的信息數量認定。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直接實施了出手或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並不是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均不應認定為從犯。

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寶、郭某克、莊某鴻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被告人周某、顧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中被告人鄭某寶、郭某克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莊某鴻、周某及顧某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5名被告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大,嚴重危害眾多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社會危害性較大,應依法予以嚴懲。

白雲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郭某克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判處其餘四名被告人鄭某寶、莊某鴻、周某、顧某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並處罰金二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繳獲的作案工具等予以沒收。

宣判後,被告人鄭某寶、郭某克、莊某鴻當庭表示上訴;周某、顧某表示回去考慮。

法官提醒:

市民應提高警惕,不輕易提供個人信息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成熟,互聯網如同一張無形的大網,"網住"了現實社會的各個領域,融入人們的衣食住行,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個人信息也遭到了大量洩露。個人信息洩露極有可能成為滋擾型軟暴力(中介電話)、網絡電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等犯罪的手段,必須要提高警惕,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在本案中,被告人通過購買證券網上股民信息(包括姓名、電話、開戶公司,有些還包括身份證號碼、地址等),再轉賣他人用於推銷銀行貸款或推銷股票交易等,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秘密。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正式施行,明確了"公民個人信息"的定義,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同時,還明確了《刑法》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及明確了構成此罪的10種情形,完善了對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規定。

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要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養成良好上網習慣,不輕易提供個人信息,不點擊陌生鏈接,不掃描陌生二維碼,防止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侵害造成損失。同時,互聯網平臺也應構建切實可行的信息保護機制,做好調用用戶信息的記錄工作,設定專職人員負責個人信息保護,切實加強用戶信息的保護力度。

普法小課堂

什麼是"公民個人信息"?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哪些行為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

3、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

哪些情形視為情節嚴重?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6、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7、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10、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何防範

1、妥善處置各類單據

快遞單、車票等包含個人信息的廢棄資料,塗改或撕毀處理後再丟棄。

2、身份證複印件

在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時,在含有身份信息區域註明"本複印件僅供XX用於XX用途,他用無效"和日期,複印完成後要清除複印機緩存。

3、網絡購物

網絡購物要仔細驗看登錄的網址,不要輕易接收和安裝不明軟件,要慎重填寫銀行賬戶和密碼,防止個人信息洩露造成經濟損失。

4、社交網絡

在微博、QQ空間、貼吧、論壇等社交網絡儘可能避免透露或標註真實身份信息,不曬包含個人信息的照片。

5、網上調查

慎重參加網上調查活動,不要貿然填寫導致個人信息洩露。

6、免費WiFi

免費WiFi易洩露隱私。使用WiFi登錄網銀或者支付寶時,可以通過專門的APP客戶端訪問。為保護個人信息,最好把WiFi連接設置為手動。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程 通訊員 雲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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