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 惩治污染“零容忍”

守护“华北明珠”【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华北明珠”白洋淀是雄安新区的核心水系,85%的水域在安新县辖区。做好县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为在白洋淀环境修复过程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安新县检察院于今年4月设立“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直接深入白洋淀开展工作。该检察室专门负责县境内生态环境类案件的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是全省首家专门从事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检察室。

该检察室成立伊始,便办理了李某污染环境一案,打响了环境保护的第一战。

2017年5月至7月,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未采取任何有效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在租赁的老河头镇一个废弃厂房内,非法粉碎清洗废旧铅酸蓄电池壳,并将其加工成塑料颗粒。7月2日,该县公安局环保大队对该摊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废旧电瓶壳2.3万余公斤,废旧电瓶壳破碎塑料3760公斤。经检测,李某粉碎清洗的废旧电瓶壳含有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危险废物。

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室成立以来,我们积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注重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重心将放在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上,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该院检察长卢春生说。

据悉,该院与水利、环保、旅游等32家县直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在环保、住建、农业、水利等8家单位和圈头乡、端村镇、大王镇等8个涉水乡镇设立检察室下属工作站,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配合检察室开展工作;在流域内109个村庄聘请品德良好、办事公道的人员作为检察室联络员,接受检察室及检察室工作站的指导,收集民事案件线索。

为解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业性强、检验鉴定困难等问题,该院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多次沟通协商,设立“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为检察室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截至目前,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已发现污染环境类刑事犯罪线索7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2件,提起公诉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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