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为什么不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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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的一生,绝对称得上是坎坷,一生大起大落,在尝尽世间苦与悲之后,终归于平凡。

终其一生,可以用传奇二字来形容,有人说溥仪命好,因为他是为数不多能够寿终正寝的亡国之君;有的人又说溥仪命不好,因为他的一生,都是被时代和命运左右,其间无奈与悲苦,也只有他默默承受。


那么,溥仪能不能杀?

当然能杀,中国历史上,亡国之君被杀的还在少数吗?

但溥仪为何又能够摆脱这样的厄运呢?

其一:

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人,其目的本是为了建立共和而已,而非为杀人而来,因此,在武昌起义后,为了避免更多的流血牺牲,革命党就派人与袁世凯协商,逼迫清帝退位。

孙中山更是提出,如果袁世凯能够说服清帝退位,就让袁来当中华民国大总统,最终,在袁的威逼利诱下,清庭与其达成了优待清室的条件八条。

其中就有:清室退位后暂居官中,日后移居颐和园;仍用皇帝尊号,民国政府以外国君主之礼相待等,以此来保全当时的皇室一族。


其二:

在当时的中国,民主与共和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虽然溥仪退位后,任然有不少人对其三拜九叩,追随其左右,但对历史潮流而言,已经翻不起大江大浪。

张勋的辫子军复辟,也只是给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增添一些笑料罢了!

其三:

溥仪少年继位,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因此,北洋政府也没有道理和理由去难为一个小孩子。

虽在后来,其担任满洲国皇帝,但也是被日本人所逼迫,其间无奈与苦痛,也促使后来溥仪在东京审判中站出来指证日本人丑恶的侵略行径!

其四:

溥仪的一生,都是在被时代和局势左右,自己并没有任何做主的机会,用四个字来形容溥仪的一生就是“身不由己”。

因此,新中国成立后,溥仪成为了第一批被特赦的人员。


综上,个人认为,溥仪并不是不能杀,只是没有必要而已,他也只是被历史的潮流无辜的裹挟到那个位置上,说白了,他也是个苦命之人!

且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流的血已经够多的了,何必在徒增杀戮!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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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段你就知道为啥不能杀!


晚年六十年代溥仪一次坐公共汽车,结果碰到了一群满清八旗的旗人。当他们看到“皇上”了以后,直接在公交车上就齐刷刷的跪下了,高喊:皇上!给您请安了。

这当时把溥仪弄得很尴尬,事后想一想还挺害怕。


这也不是第一次。

有一次溥仪在家门口扫地(装作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一个旗人老头路过,见状跪下大哭起来:皇上,您受委屈了,您怎么能自己扫地呢!

哭声引来很多人围观,溥仪吓得全身大汗,好不容易才将老头赶走。

事后据说周总理感叹:革命教育了这么多年,有些人心里竟然还只有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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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分三个层次来说:北洋政府为什么不杀溥仪?国民党政府为什么不杀溥仪?新中国为什么不杀溥仪。

北洋政府为什么不杀溥仪?

1911年,年仅6岁的溥仪退位,成了故宫里的“皇帝”,虽然不能管理大帝国,照样有一群遗老遗少在这里三拜九叩,在宫里打宫女打太监一点毛病都没有。

按理说,溥仪当过皇帝,出于统治需要,杀了他就能一了百了,测底断绝满清复辟的机会,但溥仪并没有被杀。溥仪没有被杀的原因可能有这些

1,溥仪太小,和一个孩子置气,丢份。

袁世凯真的是看不上这个小孩子,怎么说这个孩子也不会威胁他的事业。但是如果杀这个孩子,又会脏了自己的手。被军阀和国民党抓住把柄,那就惨了。袁世凯称帝身败名裂,如果杀溥仪,效果也差不多 。

2,溥仪及其追随者实力太小,不足为惧。

溥仪身边的人,基本上都是只会三拜九叩的酒囊饭袋,这些奴才们除了拍马屁,什么都不会。威胁不到自己的人,杀了反而更不可控。

3,清室优待条件在那,杀溥仪是违法行为,会造成民国的合法性遭质疑。

民国是权利和法统来自于清廷的禅让,清廷的禅让是因为签订了《清室优待条件》。如果过河拆桥杀溥仪,民国就失去了政权的合法性。事实上,冯玉祥驱逐溥仪,就同时让法统转移到了南方国民党身上。

4,北洋军阀向来没有杀人习惯。

北洋军阀一贯来说不杀人,“缴枪不杀”,只要拿出权力和地盘,就能活命。张勋,段祺瑞都是这样的,溥仪没必要专门费一颗子弹。



1924年,溥仪被赶出紫禁城,成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但是依旧没有人动他,也许是因为溥仪早就做了“准汉奸”。

国民党政府为什么不杀溥仪?

国民党政府成立于1927年,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党形式上统一全国,对于这个准汉奸,大汉奸,被抓住的汉奸,始终没有杀掉,说白了是杀不了。

在日本人的“大东亚共荣圈”中,基本上是“南汪北孚东溥仪”。溥仪和汪精卫吴佩孚都有现成的班底,最适合当大汉奸。吴佩孚坚决不当汉奸,让日本人落了空。汪精卫和溥仪并称为南北两大汉奸,而溥仪虽然年轻,却比汪精卫资历老多了,汪精卫那么出名,也就当了3年汉奸,溥仪则当了12年汉奸。



国民党政府没有杀溥仪,原因可能有这样几多点

1,杀不了。溥仪从1924年到达天津,一直就在日本人的保护之下,国民党一开始看不到溥仪的危害,等看清危害时,动手已经来不及了,溥仪被日本人严密保护起来,相杀也杀不了了。

2,各派掣肘。溥仪去东北之前,一直住在天津,天津虽然有日本租界,但还是中国底盘。华北的统治者先后是阎锡山,张学良,宋哲元,始终都不是老蒋嫡系。没法动手。

3,溥仪有功。溥仪在抗战结束后,先做了苏联战俘,后做了东京审判的证人。溥仪的作证,证实了日本的侵略行为。这对中国有大功劳!

因为溥仪的“戴罪立功”,他没有被当做汉奸处决,而是被判处十年徒刑。

新中国成立后,对于刑满释放的溥仪,做一个平常的守法公民,没有什么罪,为什么要判死刑。溥仪死于1967年,很合适,如果再活几年,会死的很惨的。

本质来说,溥仪犯过大罪,立过大功,新中国都是法治国家,如果杀他,没有法律依据!


历史知事


1908年12月2日,年仅不到3岁的溥仪有一天,坐在冰凉的龙椅上的即皇帝位,面对着黑压压一群顶戴花翎与长袍马褂,没见过这阵势的溥仪放声大哭,急得满头大汗的父亲醇亲王载沣满头大汗地将他摁住:别哭了,别哭了,快完了,快完了。溥仪即位不到3年,大清真的完了,1912年2月12日,根据袁世凯和清廷谈判结果,优待清皇室为条件,溥仪退位,袁世凯当然不会杀溥仪了。

1917年7月1日,张勋率几千辫子军进入北京,赶走黎元洪为首的北洋政府,把年仅12岁的溥仪抬出来搞了一场复辟,仅12天后,溥仪再次宣布退位,因为此事件是乱哄哄的闹剧,而溥仪尚年幼,所以免除了惩罚。

1924年爆发直奉战争,10月23日冯玉祥带兵攻入北京后不但控制了北洋政府,还气势汹汹的要铲除封建帝制的祸根,枪口直指溥仪,已经快19岁的溥仪只说了一句话:我愿意当一个普通百姓。使得溥仪逃过了此生死劫难,只是被赶出了紫禁城。

1934年3月1日,被日本人囚笼多年的溥仪,终于被一批满清遗老和日本侵略者挟持到了东北,成为伪满洲国的不折不扣的傀儡。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溥仪知道自己肯定成为了中国的罪人,当天就颁布了《退位诏书》,并焚烧和销毁了大量清朝的遗物证据准备外逃,8月19日在沈阳上飞机前被苏联军人逮捕并带往苏联。

对于这位特殊的政治犯,苏联人对他还算客气,溥仪为了躲避灾祸,也作为远东军事法庭出庭证人指责日本的犯罪事实,1950年溥仪被引渡回中国,担惊受怕5年之久的溥仪终于要走上断头台了,但此时的中国已经解放,社会交给他一次做人的资格,1959年12月4日,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眼含热泪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通知书》,然后鞠躬行礼。


图文绘历史


纵观溥仪一生,也是极其可悲的。

好好的贝勒没当上,被选进皇宫做了傀儡皇帝,在一群变态的小太监的唆使下,从小就有点长歪了。

好不容易遇上了婉容这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可惜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有子嗣。

接着又当上了伪满洲帝国的傀儡皇帝,照样有名无实。之后堂堂末代君主被老婆离了婚,也是自古以来皇帝中独一份。

二战结束后,被请上了军事法庭,用地道的北京话讲述了战争傀儡的事实。

之后紫禁城改为了故宫,溥仪是个连户口本都没有的人。

朝代更迭,为了安抚前朝皇族,周总理给他找了一个售票员的工作,还给介绍了一名护士,这是溥仪的第三任正式老婆,可惜溥仪有肾炎,尽管周总理还将自己的私人医生派过来给溥仪看病,但也没能救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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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杀前朝皇帝,是我国传统的政治规矩。

中国的亡国之君数以十计,被俘虏的也为数不少,但亡国之君的下场也并非像大家想的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中国的政治文明,在南北朝以前都是比较文明的。刘邦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没有杀他。王莽篡汉,没有杀掉皇帝刘婴。曹丕篡汉,对待汉献帝也是相当不错的。后来灭蜀汉俘虏刘禅,灭东吴俘虏孙皓,都没有杀掉,而是封为侯爵,在洛阳过着优渥的生活。


真正杀前朝皇帝,是从南朝的刘裕开始的。刘裕篡晋,灭了司马室满门,因果报应,后来刘家也被人灭了满门。从此之后,杀前朝皇室成了南北朝的规矩,宋齐梁陈代代相杀,直到隋朝统一,南朝的最后一位皇帝陈叔宝被隋朝俘虏,作为亡国之君,陈叔宝居然在长安过的非常奢侈,拿着隋文帝给他的俸禄和赏赐醉生梦死,真是命好。

隋朝灭亡时,宇文化及虽然杀了隋炀帝。但长安的李渊并没有杀了隋恭帝,而是封为公爵,对待隋朝皇室总体较好。

五代时期比较野蛮,基本是代代想杀。北宋统一中国时,对待投降的割据政权皇帝,也没有杀戮的,都是封为公爵留在首都。李煜被毒死的时候,已经在北宋生活很久了。

北宋灭亡,宋徽宗宋钦宗虽然饱受虐待,但都在金国生活了很久自然死亡。南宋灭亡之后,最后一位皇帝宋恭帝在元朝生活了足足47年!再挺几十年能把元朝挺亡国了……在哪以后,中国就没有再出现过被俘虏的正牌亡国之君,除了溥仪。

综上所述,中国没有杀投降皇帝的先例。因为新一个王朝需要得到合法性的证明,而不能展现自己是得位不正,所以不能杀前朝皇帝,而应该给予礼遇。

第二,杀溥仪并无必要。

清朝灭亡的时候,溥仪才六岁,民国哪怕最激进的革命党,也没有谁说过要跟一个六岁孩子过不去,所以他很安全。而且民国初年掌权的那帮人,都是北洋系的清朝旧臣,比如冯国璋等人对清朝相当忠诚,更有张勋这样的愚忠派,更加没有人敢动溥仪了。

后来溥仪虽然受日本人的蛊惑去了东北,当了那个狗屁“满洲国”的皇帝,但是他也并没有掌握什么权力,只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连皇宫里都说了不算,完全就是个吉祥物。

历史上被杀的皇帝,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余党尚在。

对于尚有力量且有抵抗意志的皇帝,当局是从不留情的。比如清朝对崇祯帝一直持肯定态度,但对南明的皇帝见一个杀一个。李煜被杀也不是因为他是亡国之君,而是因为他表现出对故国的思念。

对于溥仪来说,他被俘虏的时候清朝已经灭亡三十多年,旗人的力量早已经不复存在,复国更是不可能,实在没必要为难他。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溥仪真的很懂事啊!

溥仪属于共和国的改造典型,他非常明白自己所处得环境和位置,积极改造。对于侵略者的丑恶嘴脸,勇于揭发,配合政府,思想觉悟高着呢!

溥仪的那本自传,本来自己起名叫《我罪恶的前半生》,是毛主席亲自批示,才让改名叫《我的前半生》的。

解放以后,溥仪积极参加社会看懂,屡次向中央表示“我可以做一点工作”,国家也确实给他安排了一份工作,他最后在平民的身份中度过了一生,作为末代皇帝,这个结局应该说还是比较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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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不是不能杀,而是不必杀。民国不杀溥仪,是根据满清皇帝退位的协议。新中国不杀溥仪,是因为新中国素来不喜欢肉体消灭。

溥仪作为满清末代皇帝,是在1912年退位的。当时的局势是南方革命党人风起,但是北方袁世凯的北洋军实力还是很强大,甚至一度打得革命家节节败退。这时候,决定中国命运的就是袁世凯。袁世凯依仗手中兵力,两头软硬兼施,最后说服清朝和平退位。作为和平退位的条件,签下了《清室优待条款》

第一项《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1)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2)清帝岁用400万两由民国政府拨发;
(3)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4)清帝宗庙陵寝永远奉祀,民国政府酌设立卫兵保护;
(5)光绪陵寝如制妥修,民国政府支付实用经费;
(6)宫内各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阉人;
(7)清帝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
(8)原禁卫军归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第二项《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1)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2)皇族具有与国民同等的权利;
(3)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4)皇族免服兵役之义务。
第三项《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1)与汉人平等;
(2)保护其私有财产;
(3)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4)民国政府为生活过艰的王公代筹生计;
(5)先筹八旗生计,在未筹定前,其俸饷仍旧支放;
(6)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7)听其自由信仰原有宗教。

简单说就是清朝皇帝在民国作为“外国元首”,允许继续住在紫禁城内,称孤道寡,并且每年给予400万元丰厚的年金。

既然签订了这个条款,人家和平退位,你总不好再违约杀人家,那样世界各国也不会答应的。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使得民国不宜杀溥仪:

(1)中国传统习惯,对前朝皇帝就不是非杀不可。

(2)民国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建立民主共和国家,总不能滥杀无辜。

(3)清朝之所以被推翻,是因为其腐朽落后,不能带领中国立足世界之林,而不是犯下了太多的罪恶。其实清朝末期统治相对来说还算宽松。

(4)就算清朝有罪恶,三岁才登基的溥仪也没什么责任。

不过这个条款到了1924年就被大幅度修改了。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后,顺便把溥仪赶出了紫禁城,皇帝称号取消了,年金也大大削减。不过冯玉祥主要通过此举秀存在感,他对溥仪并没有什么敌意。把人家皇帝称号取消了,从宫里赶出来了,钱也砍了一大半,确实没必要再杀人家。

再往后,溥仪被日本人诱骗到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然后被苏军俘虏。在远东法庭上,溥仪受审。但他发挥自己在清宫培养出来的辩才,把自己洗白成为受到日本人挟持的可怜人,于是没有被判刑。

等到被苏军移交给新中国后,新中国确实拿伪满洲国皇帝的身份,将溥仪作为战犯对待。以溥仪勾结日寇,建立伪政权的罪名,杀之是不冤枉的。

但是,新中国对被俘虏的敌人其实是比较宽和的,尤其是敌人中地位高的,素来不搞肉体消灭,而是要搞精神征服。苏军抓了溥仪送过来,枪毙他一颗子弹就够了,然而有意思么?新中国连美军都打过,还需要靠枪毙一个傀儡皇帝来抖威风么?

相反,把前朝皇帝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中国公民,这才是真正的威风呢。实际上溥仪进了政协后,确实提供了大量宝贵的历史材料,对我国的人问财富积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正是本着这样的思路,新中国没有杀溥仪,而是对他进行了改造,还给他治病、娶老婆,让他得以安享天年。


巴山夜雨涮锅


答:溥仪为什么不能杀婉容?原因是:婉容是伪满洲国的皇后,也是清朝史上最后一位皇后,所以杀不得。


虽然溥仪的妃子“文绣”整了一出“刀妃革命”,与溥仪闹离婚,让溥仪颜面扫地。据说文绣离婚也是被婉容争宠逼迫的结果。但婉容的弟弟提出“后是后,妃是妃,不是一个级别,不存在争宠”。为这事溥仪也不能杀婉容。

婉容先后与二名溥仪的随侍李体育、祁继忠通奸而怀孕,之后婉容生下一个女婴。溥仪当时气的想杀了婉容。但孩子生下后不久就死了。溥仪把女婴投进了锅炉,也解了气,再加上溥仪知道自己由于身体原因,冷淡了婉容,婉容也因孩子死去受到刺激,得了精神病。所以溥仪还是没杀她。



虽然溥仪不能杀她,但婉容还是死了。苏联在“八月风暴”行动中占领满洲国,婉容撤到通化大栗子沟,后被占领当地的游击队俘虏,先后运至通化、长春、永吉、敦化、延吉,最后于1946年6月10日前后,死于吉林省延吉的监狱里。葬地不明,有说是“用旧炕席卷着扔在北山上”,也有说是“葬于延吉市南山”,尸骨亦无处寻找。 2006年10月23日,经其弟润麒同意以招魂形式与溥仪合葬于河北清西陵外的华龙皇家陵园,溥仪墓清献陵,谥号“孝恪愍皇后”。


bj山那边是海


随着1911年辛亥革命的爆发,大清王朝在坚持一年之久后的1912年宣布退出了历史舞台,走向了末路。清朝最后一任皇帝傅仪也被逼退位。众所周知,改朝换代意味着前朝皇帝生命的终结。然而,清朝覆灭后,傅仪并未死去,因为不能杀,这又有何缘由呢?下面有书君为大家解答。

一、傅仪退位时尚且年幼,没有杀死的必要。



傅仪的继位完全是因为光绪帝的突然驾崩,被临时推上龙椅的,继位时,傅仪不过是个三岁的孩童,尚不知人事,更别提为国家大事拍板做决定了。实际掌权的是慈禧太后的“翻版”隆裕太后,她效仿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傅仪只是个象征而已,毫无实权。

直到三年后,清朝垮台,傅仪被逼退位,退位时他也才六岁,平民百姓家小孩刚读书识字的年岁。同样是对人事一知半解,懵懵懂懂。要说亲政,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如果要追杀一个还没掌权的孩童皇帝是没有必要的,而且,也会被后人诟病的。


二、傅仪退位时,隆裕太后签订《清帝退位诏书》,对傅仪有优待。

清朝覆灭,傅仪被逼退位,隆裕太后也被逼签订了《清帝退位诏书》,别看这小小的一纸诏书,它是保证傅仪日后衣食无忧的法宝,因为诏书内详细列出了傅仪日后会被民国政府优厚对待的详细清单。


如大清皇帝退位后,尊号不费,年生活费四百万两,且还在故宫内居住,日后移居颐和园,丫鬟奴仆,一切照旧。

在糖衣炮弹的凌厉攻势下,傅仪“退居二线”,不过,也正因有了这纸诏书,才保了他性命无虞。所以,有《清帝退位诏书》作为保护伞,傅仪不能杀。

三、清朝时期后的民国时期讲究和平万岁,因此不杀傅仪。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伴随着决定性的胜利,将清朝时期的封建制度跨越到民国时期的五国共和制度,所谓的五国共和,即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一句话概括就是满汉一家亲。这样的亲民制度,当然不会滥杀无辜。



傅仪虽是清朝末代皇帝,但也没做伤天害理的事,因此,是不会被杀的。

纵观历史,清朝末代皇帝傅仪无论是年龄还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都不会成为让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催化剂,这无疑是一种幸运。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傅仪应该满怀敬畏之心去感恩这重生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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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溥仪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从作威作福的末代皇帝被共产党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普通老百姓,历来被人们传为佳话。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曾对溥仪说过:你当皇帝的时候才两三岁,那时的事不能让你负责。但在伪满时代,你是要负责的。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在发表《论十大关系》的基本观点时,明确提出对傅仪等人的处理方式,即:只能是逐步地改造,而不能简单地处决。

1959年底根据毛主席的建议,特赦首批确实己改恶从善的罪犯,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度过三年时光的溥仪重获新生与自由……

这也许是"溥仪为什么不能杀"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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