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户恶意不搬,房主是否可开锁强行收回房屋?

斯图嘉特


一般来说,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房屋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就合法占有了该房屋,并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用益物权。并且,

在法律上用益物权的效力是能够对抗所有权的,因此,在有效的租赁期间内,出租人不能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

当然,当《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期届满,而承租人又未与出租人达成新的《续租协议》,那么他就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内搬离房屋。如果期限届满而承租人仍霸占房屋拒不搬离,那么他对房屋的占有就成了无权占有,出租人有权要求其归还房屋。

如果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而承租人却拒不搬离,那么出租人有权强制开锁收回房屋的。因为,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私力救济的合法手段。当然,需要注意的事,行使私力救济不要超过合理限度,比如搬离房内承租人的个人物品时,要注意不要造成毁损灭失

其实,从法律视角来看,我们并不建议出租人自行私力救济。因为在现代社会,私力救济是权利救济的例外手段。出租人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劝承租人自行搬离,如果承租人不听劝说,警察也能使用强制手段让其搬离。

最后,出租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我们知道,诉讼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在获得胜诉判决前,承租人又白白居住了该房屋一段时间,如果就这么算了那岂不是很亏?因此,提起返还房屋之诉的同时,要一并起诉要求其支付占有房屋的不当得利,金额与相应房租是一致的。


冰焰


我是个二房东,在上海经营公寓楼租赁,我上个月就遇到过这样的人。合同一年没有到期,找他收房租,他说他不租了,他还要再住一个月,说把一个月押金钱住完。当时我考虑反正我还有空置房,而且年轻人也不容易,也就答应他了,再住一个月他搬走。哪知道过后就联系不上他了,电话怎么打都不接。开始打110,回复这是经济纠纷,警所不管的。后来打110我说联系不上租客,不知道是不是在房间里出了意外了,一会警察来了。通知开锁公司,让物业陪同见证。打开房间一看,已经搬空了,留下一堆猫屎狗屎,臭不可闻。过了几天那个租客居然打电话来说是要起诉我,我说我等你起诉,我还要反诉找你要房租。再然后就没声音了。所以说别怕这怕那的,把警察叫到场,直接换锁,其他的损失就当倒霉了。


邪不胜正111


你好,嗨住租房还来回答这个问题。

租户恶意不搬早有判例

人民日报上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新闻事件:一名房东和租客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租房合同,结果租客私自做起了家庭旅馆的生意,将房东的房子转租给了其他人。两年后,租客的生意越做越好,而此时不知情的房东则由于私人原因希望把房子收回。租客当然不愿意,结果就导致了收回房子的事一拖再拖。最终房东在向租客反复交涉,租客还不肯搬走之后,将租客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搬离租赁的房屋,将房屋恢复原状,同时赔偿违约金、滞纳金等。

对于类似人民日报报道的这个案例,我们需要清楚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就续租签订新的合同,那么承租人不搬家实质上侵犯了房东的合法权利。因此最后法院要求租客支付房东占用费31500元,并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必须搬出。


租房一定要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在租房的时候,无论是陌生人还是亲朋好友,原则上都应该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也需要写明、写细各种条款,比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交付方式,修缮责任,转租约定等等。特别对于容易混淆、容易引起纠纷的部分,需要小心谨慎。毕竟只有落入纸面上的事情,才会被法院认可。

而像发生租户恶意不搬走这样的事件,如果有合法的租赁合同,那么就可以直接提交法院来解决。但如果当初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那么解决起来就会相对困难,而这种困难主要集中在取证上。

租房一定要选择靠谱的平台

对于广大房东而言,自然希望自己能够找到靠谱讲理的房客,这样就可以免去很多纠纷和麻烦。而相反,如果找到的租客蛮不讲理,就有可能导致很多问题,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寻找房客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靠谱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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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住租房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认为:可以!

作为所有权人,房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租赁期内,房主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因租赁合同的存在而让渡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直接享有和行使。在这个时间内,在房屋的占有和使用上,承租人的权利要高于房主,房主无权剥夺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但一旦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享有的“占有、使用”权能即刻丧失,重新由所有者享有和行使,租户对房屋的使用丧失合法性。此时,换锁以及清退租户的物品属于房主依法享有的权利,系房主依法排除物权干扰的正确行为。

但若强行开锁收回房屋,极容易产生以下两种隐患:1、与承租人直接发生冲突和纠纷;2、承租人主张物品遗失。

解决该问题的办证是:

1、报警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或趁租户不在的情况下进行。

2、清理租房物品时全程录音录像,登记造册,并请第三人见证。


胡延美律师


“锁”,房东肯定是能开的,但也要在限定条件下,有两个原因:

一是行为不允许,房东不能直接去开锁,可以先去报案,或者诉讼。

二是行为本身有点瓜田李下,一旦强开门,后面好多事儿说都说不清。


无论什么情况,房东都要先通知

就算租客的已经到期了,房东都要提前说一声,确定一下对方是不是要续租。如果不续租,要确定具体退租的时间。

这其实就是基本工作,如果是长租的话,大多是提前一个月询问,短租的话,提前两三天问一句。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租客拒绝联系,拒绝沟通。除了一些确实有事儿联系不上的,咱们也不能否认有的人就是铁了心的当“租霸”。

对于这类人,房东也要提前通知,既然联系不上,那就门上贴告知函,并且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而且告知函要分几个阶段,分别包括“即将到期告知”、“到期后违约责任告知”、“收回自有房屋告知”。如果经历了三个阶段,租客还是不与房东交谈这个问题,房东就可以在第三方见证下强行开锁。

这个过程最短也得一周,也就是提前几天通知快到期了,大约到期三四天,没有任何回应,就可以强行开锁了。

如果有回应,那就按照回应的内容商议。而我们现有的规定中,也有一个“适当酌情”原则,那就是租客可能不在当地,或是没找到房,或是有什么情况,那就商量着多住几天,让问题得到解决。

而多住的时间,就按照合同来,一般能商量的事儿,也都不会非得聊违约金是多少。所以,大多是按照租赁价给钱,当是多租几天。

当然,这里有个关键环节是“第三方见证”

可以说三类主体,报警,找居委会(楼长也行),或是找律师,三者都能够起到公证或见证的功能。

之所以要第三方在场,因为很多时候强开门,是租客拒绝沟通的情况下进行的,房东也不知道房子里面是什么情况。

这就是为什么说这事儿有点瓜田李下的原因,如果房东自己强开门,租客可以直接说财物丢失,这时候房东有理说不清。

有了见证就不一样了,当着见证人的面,把东西收好,保管,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租客承担。

而对于保管的问题,其实有人提出过交给物业或者居委会,但是,估计他们也不会管。

所以,贵重物品保管好,封存,很贵重的可以交给警方,床褥之类的东西,可以通知租客去特定地点拿。比如房子的楼道、进门口等。

但是,估计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八成都是床褥,甚至很多房东打开门之后,里面直接堆满垃圾的,这事儿可真不少见。


总而言之,房东有没有权力在房租到期后强行开门?

有是肯定有,但是房东也要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别私自开门,免得最后有理说不清。


小言詹詹


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件很揪心的事,我就碰见过一起租别人的房子,到期后拒不搬出的案件。因为房主的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要那位租赁户搬出,那位租赁户竟然说房子是他的,并且耍起无赖,拒不搬出。

这让房主很无奈,强行锁门,又怕与对方发生冲突;不管不问,可是对方霸占着房屋却拒不交房租费。最后只得起诉,费了好大的劲才让对方搬出。

碰到这样的租户,房主也只有自认倒霉了。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正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呢?

答案是依法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裁决。

一、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合同,那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就是说对方不搬出,继续占用房屋的,可视为是继续租赁房屋。

二、如果到期后房主不想租赁了,那么就与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并要求对方搬出房屋,赔偿损失。

三、房主切不可私自开锁,强行收回房屋。

因为这样做有可能会造成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侵犯,租赁户不搬出是不对的。但是你擅自开锁,闯入他人使用的房屋,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说生活中,干什么事情都得依法办事,千万不要莽撞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法重情深


西门观点:不可。如果租户恶意不搬,可以报警或起诉至法院。

租房合同期满,但租户却赖着不腾房,如果房东没有经过租户允许强行开锁换锁收回房屋,会带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如租户诬赖他的东西丢失,要求你赔偿,你怎么证明你的清白?

最好的办法是

一、报警处理。让警察传唤租户到场,双方拿出租赁合同,说明情况,如果合同确实到期,也没有其它不搬的理由,明镜可以强制租户腾房搬离。

二、起诉至法院。如果报警后,合同确实到期,但租户提出其它问题,而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租户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有法院审理解决。

按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合同到期拒不腾房的属于欺诈行为。如果租户逾期不搬离腾房,租户在要求租户腾房搬离的基础上,要求赔偿超期以及其它经济损失。

我有过类似的遭遇房屋出租给几个开饭店做生意的年轻人,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去给他们要下一年的租费,结果人都找不见了。

后来才知道,他们生意赔本,怕追债人找他们,便收拾东西跑了,这也不要紧,把我房门的要是也拿走不说,还欠了电费和水费,物业公司找我要,我只好替他们交了电费水费,又花钱换了门锁。

因此,出租房屋,一定要谨慎。

第一,那些一眼看上去就贼眉鼠眼的人,绝不能租给他们。

第二、租赁合同一定要正规,越是细节的问题越要注意,不要怕麻烦。

第三、即便是熟人亲戚朋友,也要有正规的合同,先丑后不丑。

第四、一定要有担保人或中间人。

第五、一定要经常了解租房者的信息,特别是快到期时租户还在不在。

第六、如果是每年付一次租金,一定要提前一两个月收租金,不然,合同到期了,人家说不租了,你就吃亏了。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个问题如果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业主,业主有权将房屋进行出租,在房屋租赁期间没有到期的时候,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当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如果不打算续租,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如果承租人拒不返还,作为房东来说,只能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

一种,就是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二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采用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这两种方式是最保险的,也是最合法的。



至于房东是不是可以自行强行开锁来收回房屋,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欠妥的,而且是存在风险的。

因为虽然该房屋的所有权确实是属于房东,在承租人不再承租的情况下,房东也确实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是这种返还要建立在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因为该房屋现在毕竟还在承租人的使用和控制之下,房屋内可能还有承租人的相关物品,所以如果现在业主强行将该房屋换锁,或者直接开锁进屋将承租人的东西搬离,如果给承租人的东西造成损坏,承租人有可能会反咬一口,要求房东来赔偿他屋内物品的。



因为房东对房屋的所有权,与承租人对屋里的东西所有权,是平等的。 您不能用您房屋的所有权去对抗他物品的所有权。

所以建议大家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即便一定要采用强行开锁的这种方式来要求对方退租,最好也能够先报警或者找公证机构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并且将物品放到一个能妥善保管的地方进行保管,并且全程录音录像,尽可能的减少对承租方的损失,只有这种情况下,房东才能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又不让自己承担过多的风险。


任律师工作室


我姐家就是这种情况,到期后,打电话不接,后来接了说没时间搬,再打电话不接了。后来打110,警察来之后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接。警察说,过几天再打试试。过几天又打110,警察又来,又打电话还不接,让直接撬门,手机摄像,留下证据,把东西搬到一个房间,发短信如果三天不搬走,就视为不要,房东有权私自处理。第二天下午就来人把东西搬走了!


zzhzt2008


下面律师解释的很详细。但实际生活里很难实现。你起诉对方,传票能不能发到被告手里先不说。诉讼旷日持久,此期间的费用你是拿不到的。这么简单的事,折腾个一年半载未必能完事。知道米损失多少租金吗?

开庭不到,只能作罢,换个时间,等原被告都到场了在审,诉讼期间哪个无赖更是占着房子不走,更不可能交房租了,你能怎么办?继续告?等你顺利的打赢官司,他一句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他半夜就悄悄卷铺盖溜了,你去哪里找人?很多流动人口的全部家当不过是几件破衣服。跑路了不要了,根本不在乎什么。

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房东当成这样,也够废物的。如果你老实巴交连家门口的事都没能力摆平。建议你找个口碑品牌好的中介公司代理经营你的房子。少收入点,至少挣点踏实钱。

房东当到这份儿上。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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