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不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消灭。一般来说终止是劳动合同全面履行之后或者出现法定事由的正常终结,而解除是劳动关系的提前终结。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便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可以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约定终止条件是无效的。
当然。终止劳动合同也有例外。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例外情形,企业应将劳动合同续延至情形消失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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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检查结束之日;劳动合同期满时,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合同续延至诊断或医学观察期届满之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医疗期届满之日;劳动合同期满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日,如果女职工流产的,应续延至流产假结束之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企业最好在届满前1个月,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劳动者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提前1、2日通知容易造成劳动者的过激反应,而不通知则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会给企业带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终止,建议企业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口头终止,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同样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的长短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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