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償借款給個人股東涉及哪些稅?

久發財務導讀:

有人問公司無償借款給老闆個人,賬上記在其他應收款,有些超過了一年,要交哪些稅?

公司無償借款給個人股東涉及哪些稅?

一、個人所得稅

你公司無償借款給老闆,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關於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5〕120號)規定,加強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的管理,對期限超過一年,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借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徵稅。

聯想:自然人無償借款給企業,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自然人無償借款給企業,自然人沒有取得收入,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二、增值稅

企業無償借款給老闆個人,應視同提供貸款服務,按同期同貸補繳增值稅,但如果老闆同時也是企業的員工,屬於非經營活動,不徵收增值稅。

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條第三項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於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聯想:其他個人無償借款給企業要交增值稅嗎?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第十四條針對視同銷售服務的範圍規定中,自然人無償提供服務沒有被列為視同銷售的範圍,因此,自然人無償借給企業資金使用的借貸行為,不屬於視同銷售的“貸款服務”,不徵收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

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如果你公司年度內發生了財務費用,又將借款無償借給股東個人使用,未投入生產經營,發生的利息支出屬於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該筆借款中借給股東個人部分,財務費用不予扣除。

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二)實際稅負不同,特別納稅調整

依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是指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第一百二十三條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 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發佈)第三十八條規定: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者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作特別納稅調整。

四、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五、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徵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地方教育附加統一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實際繳納稅額的2%徵收。

依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8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國發〔2011〕22號)。

六、印花稅

企業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於“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收範圍,不繳納印花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稅目稅率表》,對借款合同徵稅範圍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公司無償借款給個人股東涉及哪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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