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你錢的老賴逃之夭夭,有什麼辦法可以追債?

儘管許多老賴被限制高消費,限制買飛機票高鐵票等,但在互聯網發達和交通出行便利的現代社會中,現實中還是有不少老賴利用這些條件逃避債務的責任。世界這麼大,老賴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總有老賴的藏身之處。

欠你錢的老賴逃之夭夭逍遙在外,有什麼辦法可以追債?具體的情況小編為你解答。

欠你錢的老賴逃之夭夭,有什麼辦法可以追債?

首先在這裡提醒一點,在去法院起訴債務人還錢的時候,一定要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免債務人惡意轉移,隱藏財產。勝訴後債務人的錢包和賬戶裡沒有錢去履行判決書的義務,即沒有錢還給你,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一條討債的艱苦之路在等拿著你。

聯繫不上老賴,躲著不還錢,不要乾等要主動運用一切方法來解決。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所謂利害關係人,指在法律上與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的人,包括失蹤人的近親屬和其他與失蹤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你作為債權人當然有權利要求老賴還錢,所以老賴故意躲債不還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欠你錢的老賴逃之夭夭,有什麼辦法可以追債?

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人民法院應從有利於保護失蹤人以及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財產的管理處罰,為失蹤人制定財產代管人。所以這個時候一旦有財產可以執行的,立刻向失蹤人的親屬要求還錢。

老賴惡意轉移財產給其他的親屬或者朋友故意不還錢,可以向法院撤銷老賴轉移財產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老賴藏著財產故意不還錢的,這時候你可以依法行使你的權利,向法院申請搜查。

如果老賴打算賴到底,到死也不還錢的,可以找當地的追債公司幫助,說不定挺管用的,但是可能又要花點錢。但是捨不得羊,套不住狼。其實大部分的追債公司能力還是不錯的,追債也有自己的追債經驗,找到好的追債公司也提高你找老賴還錢的概率。

更多資訊請下載【資芽網】APP。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