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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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存在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即所謂生不如死。

死亡,直接剝奪人的生命,算是正規刑罰中的頂點了。但是,確實存在諸多比死刑更可怕,令人不寒而慄的恐怖。

死刑來說,古往今來的處置殘酷程度不同。如斬首、絞刑算是比較仁慈的,死得很快。而很多死刑讓人在死前受盡痛苦,諸如五馬分屍、凌遲、剝皮、木樁刑、火刑等都是極為殘酷。死前的痛苦有可能超過了死亡本身。

但是,還有些刑罰,會比死刑給人更大的打擊。

其中一類是對個人施加更殘酷的肉體折磨,卻又不把人折磨死。

例如,將人折斷四肢做成海豹人或人彘,如果不進一步將此人殺死,而維持其現有的生存狀態,可以說非常殘忍。

再如,現在高科技搶救瀕危病人,全身插滿導管維持生命,明知治不好,卻又死不了。有的一拖幾年,這種滋味恐怕比死亡更難受。

最慘的是日本某次核輻射造成的一個受害者,剛剛出於核輻射“被立刻輻射死”和“輻射後生存得輻射病”兩者的臨界點上,全身器官完全失去機能,純粹以醫療器械和藥物維持身體器官的生存。美國醫學機構如獲至寶,對其進行了長期搶救,留下大量寶貴的一手資料。

一類是對人的親屬家人和事業施加打擊,這種精神折磨可能超過死亡本身。

例如古代的滿門抄斬,使人絕後,這種斷絕希望,可能讓很多犯人受到比死亡和酷刑更慘的打擊。所以對很多被滿門抄斬的人而言,留一個兒孫延續血脈是莫大的恩賜。

而在非法的報復中,“殺/殘害對方家人兒女”有時候也是比威脅其自身更為卑鄙和有震撼力的一種手段。


甚至哪怕是法律範圍內的人道刑罰,對一些亡命之徒來說,也可能比死亡更糟糕。

在法國小說巴黎的秘密中,專門寫到了19世紀監獄裡面的一群亡命徒,他們對死刑毫無畏懼。死之前,大吃大喝(當時法國監獄伙食很不錯)並且期盼著死刑的一天,他們要面向黑壓壓的觀眾,高聲嘲笑劊子手和斷頭臺。

但是,這些亡命徒非常害怕單獨禁閉。如果把他們單獨關在小房間裡,不讓他們和那些臭味相投的夥伴吹牛聊天,他們會覺得非常可怕,難熬。他們說,寧願被處死十次,也不想遭到這樣的對待。


巴山夜雨涮鍋


生命是最寶貴的,一般來說,死刑是最終極的懲罰了,但死刑也有區別,比如有的國家採用槍決,有的採用靜脈注射,有的採用上吊的絞刑,比如日本就是採用上吊。

日本的死刑很難判,判了也不容易執行。但執行的時候,往往是突擊的, 冷不丁把人拉出來,直接送到行刑室了。但還有一些比較殘忍的,比如石刑,就是拿石頭把犯人砸死。這在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文萊等國家還有保留。

那麼,除了死刑,還有什麼讓人膽寒的呢?

可能化學閹割算一個,所謂化學閹割就是給犯人吃藥,使犯人喪失衝突,等於把人閹了,這應該是很嚇人的。

化學閹接最開始應用於美國,歐洲的捷克也很早就實行這種閹割大法,主要針對一些變態型的罪犯。

比如這位德克·吉萊卡。

他專門對兒童下手,被抓後就閹割了,值得注意的是,捷克最開始的處理可不是化學法,而是物理法,就是直接一刀切,這種簡單粗暴的手法受到了歐盟的批評,轉而改成化學法。

我們的鄰國當中,韓國也開始實施化學閹割法,主要服務對象是那些對未成年人下手的變態狂。

在2012年的時候,韓國實施了第一例,這位中招的樸某是個累犯,原本就因為侵犯女童入獄,出獄後又對兒童下手,所以被正式定性為戀童症,為了社會的繁榮跟穩定,為了他本人的心理健康,只好對他實施化學閹割。

化學閹接之後,慾望當然降低了,還會出現長咪咪等副作用,變成有槍的太監。

目前,中國還沒有引進這種刑法。

那除了化學閹割,最恐怖的刑法應該算新加坡的鞭刑了吧。

新加坡的這個鞭刑源於英國,只是英國人不用了,新加坡覺得不錯,繼續保留,這個鞭子會先泡上一夜,充分吸水,這樣抽起來帶勁不容易斷,要求一鞭下去,必須皮肉分離,打完一鞭就需要檢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撐住。最好撐住,因為撐不住不是不打,而是住院治療一陣,然後繼續打。

那麼,什麼罪夠鞭刑呢?小到貼廣告,大到販毒都適用,而且不能減少,據說美國一青年跑到新加坡,一看這大片大片的白牆,不塗點鴉太可惜了,於是,自費買了點油漆來美化新加坡市容市貌,結果被抓起來,可能因為漆得面積大,被判了十多鞭,最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免了大半,但基本的二三鞭還是要讓美利堅青年感受一下的。

如果中國也實行鞭刑,那估計滿大街的老中醫要被抽成人形布條了。


腦洞歷史觀


現代社會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刑罰越來越趨向文明,有期徒刑的居住環境能抵上普通旅館,死刑自然就是最為殘酷的刑罰。即使是死刑也越來越為罪犯著想,為了減輕他們的痛苦從槍決改為了靜脈注射。

因此,現代社會沒有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只能去古代社會找更加可怕的刑罰。

這裡為大家介紹一個明代發明的刑罰,名為彈琵琶。雖然名字聽來頗具詩意,但把它施加到人身上那可就是人間地獄。我們先來看看明代史書是怎麼記載這一酷刑的。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

看著這些記敘,真是隔著屏幕都覺得疼!行刑過程據說是先把人犯綁在刑具上,露出他們的肋骨,然後用非常鋒利的尖刀刺入他們的肋骨,並在肋骨之間來回彈撥,把肋骨上面的筋肉一點一點地剃下來。整個過程和彈奏樂器琵琶類似,因此起名為彈琵琶。不過彈出的聲音並非優雅動聽的和絃聲,而是讓人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
當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兒》裡描述這一刑罰時,說它的痛苦程度足以讓你後悔生出來,有個名叫楊曄的人,足足被彈了三次以後就痛死過去了。

應當說,把彈琵琶作為明朝酷刑之首也不為過,但願當今社會不會在動用如此殘酷的刑罰。


冰焰


有,那就是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現在文明的產物對於死刑犯來說也是一種福音,沒有太過於殘忍暴力的刑罰,死刑的最終執行有的採用槍斃,有的採用靜脈注射,也有國家採用上吊或者絞刑。


縱觀這些刑罰都沒有古人發明的刑罰殘忍,今天有書君就來扒一扒歷史上那些讓人聽上去就毛骨悚然的殘忍酷刑。



以下內容恐讓讀者感到有些不適,有書君提示,身體欠佳,心臟、血壓不好者慎入。


NO.1、寸搩


搩刑其實就是分屍,就是把人的身體分成一段一段的,其殘忍程度和凌遲相似,就是一點一點的把人折磨致死。



不一樣的是,凌遲最後還能剩一副完整的屍身,而寸搩是連骨頭也砸碎成一小塊一小塊的。


NO.2、棍刑


這種刑罰殘忍程度堪稱慘無人道。行刑之人用一根削尖了的木棍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最常見的是從肛門插入,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這種刑罰在金庸的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種酷刑起了個好聽的名字,美其名曰“開口笑”。


有的劊子手行刑至一半還會把木棍豎起來,插入事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棍配合犯人的自重,加上犯人的掙扎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犯人不會當場死去,往往要承受兩三天或者更長的折磨。


NO.3、人彘


這種刑罰發明人是呂后,是呂后用於對付劉邦的寵妃戚夫人的,歷史上也有很多女人用此方法對付情敵。


呂后命人將戚夫人四肢砍下,又讓下人進行包紮,用利刃眼睛挖出眼珠,割掉鼻子,用銅注入耳朵,使其失聰,強行灌下啞藥,割掉舌頭,剃盡眉發,抹上藥破壞毛囊,讓本來好好的一個絕色美人變成一個即瞎又聾又啞的人,嘴裡不能發出完整的聲音,只能用鼻子發出哼哼聲,最後放在廁所裡讓人觀看。


一代女皇武則天也用人彘來對付王皇后和蕭淑妃,她在在呂后的發明上做了改進,做成人彘後再把全身的骨頭敲碎,最後把人裝進盛滿酒的酒罐裡,浸泡數日致死,名曰“骨醉”。


NO.4、椽弋


這種刑罰發明也是專門對付情敵的,發明者也是一個瘋狂嫉妒女人,劉去寵姬昭信,昭信的狠毒和呂后和武則天相比,可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堪稱史上最陰狠毒婦。



劉去有一名愛妃陶望卿,昭信對其恨之入骨,設計殘殺,以椽弋插其陰中,割掉其鼻唇舌頭,砍斷其四肢,放入一口大鍋中,用桃灰毒藥進行烹煮,並召開後宮嬪妃進行觀賞,手段之殘忍,可謂是慘絕人寰。


縱觀歷史上還有很多慘無人道的酷刑,比如凌遲、腰斬、車裂(五馬分屍)、閹割、扒皮,炮烙刑、彈琵琶、梳洗之刑,種種都是把人類殘忍發揮到極致。


盤點歷史上眾多酷刑,有書君都深感不適,隔著千年都能感覺到蝕骨的疼痛,近代文明讓人類不再愚昧瘋狂,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讓他死的更有尊嚴。


荒海拾書


死刑有什麼可怕的?最可怕的懲罰就是我現在的狀況。曾經有一句話說的很好:人生最可悲的事情就是錢還在,人沒有了;人生最最可悲的事情就是人活著,錢沒有了。 我現在就是人活著,錢沒有了。

負債的日子真的不好受,很多時間都覺得生不如死。死其實很簡單,就是一閉眼,沒有了思想,就這樣去了,沒有痛苦,接下來發生什麼事情又怎麼樣呢? 人畏懼死亡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怕死不了,活著又痛苦。比如自殺未遂,落下病根折磨自己,跳樓摔了個半死不活的狀況。 我相信很多破產負債累累,很多得病折磨身體的人,很多抑鬱症的人,都在經受比死亡更痛苦的事情。我們,在煎熬,在掙扎,可是,又無能為力。



看著家人因為自己,受苦受難,這感覺真的痛不欲生,死有何懼?我們這樣又死不掉,我們不甘心,我們怕自己的突然離開,家人受不了,我們擔心,我們恐懼,催債的天天催,我們活著看不到希望,死了又不足惜。如果哪天,我們突然睜不開眼,就這樣安靜的死去,也無憾了。

人生就是一個痛苦活著,然後舒服的死去就是最好的結局。如果痛苦的活著,又痛苦的死去,真的,這感覺,無人能說。

死亡不是做可怕的懲罰,最可怕的懲罰是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折磨到死,這才是最可怕的,那個過程,真的,我不去想了。 所以,不管是什麼懲罰,都是痛苦的。因為懲罰二字,只要一聽見,就是痛苦的化身。 閱讀量0


解讀人


很久以前,我一直認為死很可怕,之後又認為凌遲、彈琵琶、人彘等酷刑比死更可怕。現在我認為“閹割”比死更可怕。



這是因為無論死也好,還是酷刑也好,都只是痛苦一時,而“閹割”是一生,懂嗎?一生都在痛苦中度過。

現在的人不知道怎麼了,心裡很變態,屢屢發生猥褻,或者殘害女人,更或者做一些變態的“性動作”。

實際上,也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反正我倒是支持用“閹割”來懲罰,我認為,一個人如果連道德底線都沒有了,還值得同情嗎?

目前,“閹割”不再是封建社會不可逆的物理閹割,而是可逆的“化學閹割”,也就是通過藥物達到“去勢”,之所以說可逆,是因為理論上,一旦藥物失效後,會恢復。



通過“化學閹割”,犯罪率得到了很好的降低,但是由於牽扯到一些深層方面,只能保持“自願”原則。強制執行的國家,韓國為數不多的在列。據一些人統計,有百分之三十多贊同“化學”,而差不多的人贊同“物理”,針對的對象是猥褻兒童的罪犯。

“閹割”後有什麼痛苦?根據一些人的經歷,總結如下:

第一,你會自卑,你會極其沒有自信,跟一個女人一樣躲著,十分焦慮;

第二,有點抑鬱;

第三,生活自理很困難,比如小便;

第四,性生活困難;

第五,幻肢感讓你難受;

第六,那裡很脆弱,需要用心保護;

有人說,可以人造啊,但是那都是在騙人。


非常茴香豆


呃,實話講這個問題有些難,古代的刑罰不算,現代中國法律的處罰,包括:

主刑:(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行政處罰:(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縱觀以上處罰,我覺得沒有那個會比死刑更加可怕,法律中死刑也是最高刑罰。

其他的一些處罰,倒是聽過一些比較聳人聽聞的,比如割禮啊、石刑啊,都是給予受處罰者疼痛與肢體缺失,到一定程度確實會生不如死。


呆總


英劇,黑鏡,專門為那個拐賣兒童的女犯人建了一個公園,每天收門票供人參觀,每天白天女犯人都失去記憶醒來,經歷被追殺而圍觀群眾.(買了門票進來參觀的群演)沒一個人幫忙都忙著拍照。每個人都盯著她,卻沒有一個人跟她說話。女犯人一臉懵逼,不知所措。不明白為啥沒一個人幫助她,總之很痛苦。工作人員(主演)出場帶著她一路逃跑,編了一個故事騙犯人,讓她不斷的想起一些片段,大腦會非常痛苦。最後逃到舞臺的時候讓她想起一切。接著幕布拉開臺下坐滿了觀眾,然後拉她遊行,再然後遊行完就已經晚上了,把她扔進公園裡的一個房子裡,給她注射讓她失憶的藥,第二天早上醒來,WTF,失憶,一臉懵逼的繼續被人追殺……細思極恐。


孫若思


韓國這個國家雖然我沒啥可評價的,但是至少在“對以兒童為對象進行性犯罪”的刑罰上讓我非常欣賞。化學閹割和電子腳銬,前者效果立竿見影,後者稍顯人道主義

2012年韓國對一名曾數次強姦女童的罪犯進行了化學閹割,韓國成為亞洲第一個使用該刑罰的國家。其實,中國古代也有這種刑罰叫做“宮刑”,“化學閹割”雖然不如“宮刑”那麼殘忍血腥,但是對犯罪分子也能造成極大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能夠拍出《熔爐》、《素媛》這樣振聾發聵的作品,韓國顯然是對這種惡行深惡痛絕的,除了化學閹割,還有另一種稍顯“溫和”的懲罰方式--電子腳銬。性侵出獄者佩戴這種電子腳銬,將接受一天24小時的監控,一旦靠近禁止區域,如小學、幼兒園等地,就會發出警報,並有專門的警察負責瞭解情況。有一些出獄者反應佩戴電子腳銬生活不方便,沒有尊嚴,也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的勇氣抱怨索要尊嚴,既然嫌棄麻煩,那不如直接沒收作案工具?

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反而是一種解脫,活著懺悔,精神折磨 才是最難熬的人間煉獄

雖說法律不是為了復仇而存在,但是最起碼也要讓受害者和家屬心裡的恨意得到緩解,讓犯罪分子得到相應痛苦的懲罰,這才是公平正義


吃瓜女超人


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講述的是一個人向殺父仇人復仇的故事。復仇者不是直接將仇人殺死,而是通過各種手段向仇人發出死亡威脅,並留下自己曾經非常接近對方並可以輕而易舉置對方於死地的證據——字條,從而使仇人一直處於恐懼之中,最終精神崩潰,瘋狂,然後自殺而死。

字條上寫的是:預知死亡比死亡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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