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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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存在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罚,即所谓生不如死。

死亡,直接剥夺人的生命,算是正规刑罚中的顶点了。但是,确实存在诸多比死刑更可怕,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

死刑来说,古往今来的处置残酷程度不同。如斩首、绞刑算是比较仁慈的,死得很快。而很多死刑让人在死前受尽痛苦,诸如五马分尸、凌迟、剥皮、木桩刑、火刑等都是极为残酷。死前的痛苦有可能超过了死亡本身。

但是,还有些刑罚,会比死刑给人更大的打击。

其中一类是对个人施加更残酷的肉体折磨,却又不把人折磨死。

例如,将人折断四肢做成海豹人或人彘,如果不进一步将此人杀死,而维持其现有的生存状态,可以说非常残忍。

再如,现在高科技抢救濒危病人,全身插满导管维持生命,明知治不好,却又死不了。有的一拖几年,这种滋味恐怕比死亡更难受。

最惨的是日本某次核辐射造成的一个受害者,刚刚出于核辐射“被立刻辐射死”和“辐射后生存得辐射病”两者的临界点上,全身器官完全失去机能,纯粹以医疗器械和药物维持身体器官的生存。美国医学机构如获至宝,对其进行了长期抢救,留下大量宝贵的一手资料。

一类是对人的亲属家人和事业施加打击,这种精神折磨可能超过死亡本身。

例如古代的满门抄斩,使人绝后,这种断绝希望,可能让很多犯人受到比死亡和酷刑更惨的打击。所以对很多被满门抄斩的人而言,留一个儿孙延续血脉是莫大的恩赐。

而在非法的报复中,“杀/残害对方家人儿女”有时候也是比威胁其自身更为卑鄙和有震撼力的一种手段。


甚至哪怕是法律范围内的人道刑罚,对一些亡命之徒来说,也可能比死亡更糟糕。

在法国小说巴黎的秘密中,专门写到了19世纪监狱里面的一群亡命徒,他们对死刑毫无畏惧。死之前,大吃大喝(当时法国监狱伙食很不错)并且期盼着死刑的一天,他们要面向黑压压的观众,高声嘲笑刽子手和断头台。

但是,这些亡命徒非常害怕单独禁闭。如果把他们单独关在小房间里,不让他们和那些臭味相投的伙伴吹牛聊天,他们会觉得非常可怕,难熬。他们说,宁愿被处死十次,也不想遭到这样的对待。


巴山夜雨涮锅


生命是最宝贵的,一般来说,死刑是最终极的惩罚了,但死刑也有区别,比如有的国家采用枪决,有的采用静脉注射,有的采用上吊的绞刑,比如日本就是采用上吊。

日本的死刑很难判,判了也不容易执行。但执行的时候,往往是突击的, 冷不丁把人拉出来,直接送到行刑室了。但还有一些比较残忍的,比如石刑,就是拿石头把犯人砸死。这在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文莱等国家还有保留。

那么,除了死刑,还有什么让人胆寒的呢?

可能化学阉割算一个,所谓化学阉割就是给犯人吃药,使犯人丧失冲突,等于把人阉了,这应该是很吓人的。

化学阉接最开始应用于美国,欧洲的捷克也很早就实行这种阉割大法,主要针对一些变态型的罪犯。

比如这位德克·吉莱卡。

他专门对儿童下手,被抓后就阉割了,值得注意的是,捷克最开始的处理可不是化学法,而是物理法,就是直接一刀切,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法受到了欧盟的批评,转而改成化学法。

我们的邻国当中,韩国也开始实施化学阉割法,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对未成年人下手的变态狂。

在2012年的时候,韩国实施了第一例,这位中招的朴某是个累犯,原本就因为侵犯女童入狱,出狱后又对儿童下手,所以被正式定性为恋童症,为了社会的繁荣跟稳定,为了他本人的心理健康,只好对他实施化学阉割。

化学阉接之后,欲望当然降低了,还会出现长咪咪等副作用,变成有枪的太监。

目前,中国还没有引进这种刑法。

那除了化学阉割,最恐怖的刑法应该算新加坡的鞭刑了吧。

新加坡的这个鞭刑源于英国,只是英国人不用了,新加坡觉得不错,继续保留,这个鞭子会先泡上一夜,充分吸水,这样抽起来带劲不容易断,要求一鞭下去,必须皮肉分离,打完一鞭就需要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撑住。最好撑住,因为撑不住不是不打,而是住院治疗一阵,然后继续打。

那么,什么罪够鞭刑呢?小到贴广告,大到贩毒都适用,而且不能减少,据说美国一青年跑到新加坡,一看这大片大片的白墙,不涂点鸦太可惜了,于是,自费买了点油漆来美化新加坡市容市貌,结果被抓起来,可能因为漆得面积大,被判了十多鞭,最后美国总统出面求情,免了大半,但基本的二三鞭还是要让美利坚青年感受一下的。

如果中国也实行鞭刑,那估计满大街的老中医要被抽成人形布条了。


脑洞历史观


现代社会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刑罚越来越趋向文明,有期徒刑的居住环境能抵上普通旅馆,死刑自然就是最为残酷的刑罚。即使是死刑也越来越为罪犯着想,为了减轻他们的痛苦从枪决改为了静脉注射。

因此,现代社会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罚,只能去古代社会找更加可怕的刑罚。

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个明代发明的刑罚,名为弹琵琶。虽然名字听来颇具诗意,但把它施加到人身上那可就是人间地狱。我们先来看看明代史书是怎么记载这一酷刑的。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看着这些记叙,真是隔着屏幕都觉得疼!行刑过程据说是先把人犯绑在刑具上,露出他们的肋骨,然后用非常锋利的尖刀刺入他们的肋骨,并在肋骨之间来回弹拨,把肋骨上面的筋肉一点一点地剃下来。整个过程和弹奏乐器琵琶类似,因此起名为弹琵琶。不过弹出的声音并非优雅动听的和弦声,而是让人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
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里描述这一刑罚时,说它的痛苦程度足以让你后悔生出来,有个名叫杨晔的人,足足被弹了三次以后就痛死过去了。

应当说,把弹琵琶作为明朝酷刑之首也不为过,但愿当今社会不会在动用如此残酷的刑罚。


冰焰


有,那就是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现在文明的产物对于死刑犯来说也是一种福音,没有太过于残忍暴力的刑罚,死刑的最终执行有的采用枪毙,有的采用静脉注射,也有国家采用上吊或者绞刑。


纵观这些刑罚都没有古人发明的刑罚残忍,今天有书君就来扒一扒历史上那些让人听上去就毛骨悚然的残忍酷刑。



以下内容恐让读者感到有些不适,有书君提示,身体欠佳,心脏、血压不好者慎入。


NO.1、寸搩


搩刑其实就是分尸,就是把人的身体分成一段一段的,其残忍程度和凌迟相似,就是一点一点的把人折磨致死。



不一样的是,凌迟最后还能剩一副完整的尸身,而寸搩是连骨头也砸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NO.2、棍刑


这种刑罚残忍程度堪称惨无人道。行刑之人用一根削尖了的木棍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最常见的是从肛门插入,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这种刑罚在金庸的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种酷刑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美其名曰“开口笑”。


有的刽子手行刑至一半还会把木棍竖起来,插入事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棍配合犯人的自重,加上犯人的挣扎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犯人不会当场死去,往往要承受两三天或者更长的折磨。


NO.3、人彘


这种刑罚发明人是吕后,是吕后用于对付刘邦的宠妃戚夫人的,历史上也有很多女人用此方法对付情敌。


吕后命人将戚夫人四肢砍下,又让下人进行包扎,用利刃眼睛挖出眼珠,割掉鼻子,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强行灌下哑药,割掉舌头,剃尽眉发,抹上药破坏毛囊,让本来好好的一个绝色美人变成一个即瞎又聋又哑的人,嘴里不能发出完整的声音,只能用鼻子发出哼哼声,最后放在厕所里让人观看。


一代女皇武则天也用人彘来对付王皇后和萧淑妃,她在在吕后的发明上做了改进,做成人彘后再把全身的骨头敲碎,最后把人装进盛满酒的酒罐里,浸泡数日致死,名曰“骨醉”。


NO.4、椽弋


这种刑罚发明也是专门对付情敌的,发明者也是一个疯狂嫉妒女人,刘去宠姬昭信,昭信的狠毒和吕后和武则天相比,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堪称史上最阴狠毒妇。



刘去有一名爱妃陶望卿,昭信对其恨之入骨,设计残杀,以椽弋插其阴中,割掉其鼻唇舌头,砍断其四肢,放入一口大锅中,用桃灰毒药进行烹煮,并召开后宫嫔妃进行观赏,手段之残忍,可谓是惨绝人寰。


纵观历史上还有很多惨无人道的酷刑,比如凌迟、腰斩、车裂(五马分尸)、阉割、扒皮,炮烙刑、弹琵琶、梳洗之刑,种种都是把人类残忍发挥到极致。


盘点历史上众多酷刑,有书君都深感不适,隔着千年都能感觉到蚀骨的疼痛,近代文明让人类不再愚昧疯狂,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让他死的更有尊严。


荒海拾书


死刑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惩罚就是我现在的状况。曾经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人生最可悲的事情就是钱还在,人没有了;人生最最可悲的事情就是人活着,钱没有了。 我现在就是人活着,钱没有了。

负债的日子真的不好受,很多时间都觉得生不如死。死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闭眼,没有了思想,就这样去了,没有痛苦,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又怎么样呢? 人畏惧死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怕死不了,活着又痛苦。比如自杀未遂,落下病根折磨自己,跳楼摔了个半死不活的状况。 我相信很多破产负债累累,很多得病折磨身体的人,很多抑郁症的人,都在经受比死亡更痛苦的事情。我们,在煎熬,在挣扎,可是,又无能为力。



看着家人因为自己,受苦受难,这感觉真的痛不欲生,死有何惧?我们这样又死不掉,我们不甘心,我们怕自己的突然离开,家人受不了,我们担心,我们恐惧,催债的天天催,我们活着看不到希望,死了又不足惜。如果哪天,我们突然睁不开眼,就这样安静的死去,也无憾了。

人生就是一个痛苦活着,然后舒服的死去就是最好的结局。如果痛苦的活着,又痛苦的死去,真的,这感觉,无人能说。

死亡不是做可怕的惩罚,最可怕的惩罚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折磨到死,这才是最可怕的,那个过程,真的,我不去想了。 所以,不管是什么惩罚,都是痛苦的。因为惩罚二字,只要一听见,就是痛苦的化身。 阅读量0


解读人


很久以前,我一直认为死很可怕,之后又认为凌迟、弹琵琶、人彘等酷刑比死更可怕。现在我认为“阉割”比死更可怕。



这是因为无论死也好,还是酷刑也好,都只是痛苦一时,而“阉割”是一生,懂吗?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

现在的人不知道怎么了,心里很变态,屡屡发生猥亵,或者残害女人,更或者做一些变态的“性动作”。

实际上,也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反正我倒是支持用“阉割”来惩罚,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连道德底线都没有了,还值得同情吗?

目前,“阉割”不再是封建社会不可逆的物理阉割,而是可逆的“化学阉割”,也就是通过药物达到“去势”,之所以说可逆,是因为理论上,一旦药物失效后,会恢复。



通过“化学阉割”,犯罪率得到了很好的降低,但是由于牵扯到一些深层方面,只能保持“自愿”原则。强制执行的国家,韩国为数不多的在列。据一些人统计,有百分之三十多赞同“化学”,而差不多的人赞同“物理”,针对的对象是猥亵儿童的罪犯。

“阉割”后有什么痛苦?根据一些人的经历,总结如下:

第一,你会自卑,你会极其没有自信,跟一个女人一样躲着,十分焦虑;

第二,有点抑郁;

第三,生活自理很困难,比如小便;

第四,性生活困难;

第五,幻肢感让你难受;

第六,那里很脆弱,需要用心保护;

有人说,可以人造啊,但是那都是在骗人。


非常茴香豆


呃,实话讲这个问题有些难,古代的刑罚不算,现代中国法律的处罚,包括:

主刑:(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纵观以上处罚,我觉得没有那个会比死刑更加可怕,法律中死刑也是最高刑罚。

其他的一些处罚,倒是听过一些比较耸人听闻的,比如割礼啊、石刑啊,都是给予受处罚者疼痛与肢体缺失,到一定程度确实会生不如死。


呆总


英剧,黑镜,专门为那个拐卖儿童的女犯人建了一个公园,每天收门票供人参观,每天白天女犯人都失去记忆醒来,经历被追杀而围观群众.(买了门票进来参观的群演)没一个人帮忙都忙着拍照。每个人都盯着她,却没有一个人跟她说话。女犯人一脸懵逼,不知所措。不明白为啥没一个人帮助她,总之很痛苦。工作人员(主演)出场带着她一路逃跑,编了一个故事骗犯人,让她不断的想起一些片段,大脑会非常痛苦。最后逃到舞台的时候让她想起一切。接着幕布拉开台下坐满了观众,然后拉她游行,再然后游行完就已经晚上了,把她扔进公园里的一个房子里,给她注射让她失忆的药,第二天早上醒来,WTF,失忆,一脸懵逼的继续被人追杀……细思极恐。


孙若思


韩国这个国家虽然我没啥可评价的,但是至少在“对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的刑罚上让我非常欣赏。化学阉割和电子脚铐,前者效果立竿见影,后者稍显人道主义

2012年韩国对一名曾数次强奸女童的罪犯进行了化学阉割,韩国成为亚洲第一个使用该刑罚的国家。其实,中国古代也有这种刑罚叫做“宫刑”,“化学阉割”虽然不如“宫刑”那么残忍血腥,但是对犯罪分子也能造成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能够拍出《熔炉》、《素媛》这样振聋发聩的作品,韩国显然是对这种恶行深恶痛绝的,除了化学阉割,还有另一种稍显“温和”的惩罚方式--电子脚铐。性侵出狱者佩戴这种电子脚铐,将接受一天24小时的监控,一旦靠近禁止区域,如小学、幼儿园等地,就会发出警报,并有专门的警察负责了解情况。有一些出狱者反应佩戴电子脚铐生活不方便,没有尊严,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勇气抱怨索要尊严,既然嫌弃麻烦,那不如直接没收作案工具?

有时候死亡并不可怕,反而是一种解脱,活着忏悔,精神折磨 才是最难熬的人间炼狱

虽说法律不是为了复仇而存在,但是最起码也要让受害者和家属心里的恨意得到缓解,让犯罪分子得到相应痛苦的惩罚,这才是公平正义


吃瓜女超人


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人向杀父仇人复仇的故事。复仇者不是直接将仇人杀死,而是通过各种手段向仇人发出死亡威胁,并留下自己曾经非常接近对方并可以轻而易举置对方于死地的证据——字条,从而使仇人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最终精神崩溃,疯狂,然后自杀而死。

字条上写的是:预知死亡比死亡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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