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已收取代理費,但贏官司後又收取提成的行為是否受法律保護?

尋找公平與正義


無論你所說的官司是刑事還是民事,或者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也無論律師是作為你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出庭,作為律師,一個法律從業者最起碼的契約精神應該是具備的,代理之前已經簽訂的代理合同是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雙方都應該遵守協議約定的義務,不能擅自更改協議合同,否則從合同法角度,該律師已經算是單方面違反協議內容,你可以以此為由向法院起訴該律師!

從律師的職業道德角度講,該律師也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對律師收費的規定,你不但可以不支付該筆費用,也可以向律師所在協會舉報該律師的所作所為!


荷葉下避雨的青蛙


作為一個稍微懂點法律,兒子是法律在讀研究生的人,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一個合格的律師有職業道德底線的律師是絕對不會在工作中讓自己陷於不利之地的。在接受你的案子之前雙方肯定都會達成共識,簽字認可。那麼,既然你已經同意在收取代理費以後還有提成,或者說是標的費,在官司打贏了以後就按照協議辦,沒毛病!因為當初籤合同的時候有這個協議一般都是因為打贏官司的希望不大,收取的費用肯定也不高,你作為委託人同意協議當然也有死馬當作活馬醫的考慮吧?現在官司打贏了,你又在糾結標的費的問題了,說明你沒有合約精神,更是不尊重律師的勞動!


滄桑男人11048641


請那些噴律師的請先看這裡:整個事情經過我通過把所有提問者的回覆都看了一遍整理了出來。

,提問者是被告,(下文中,這個提問者一律稱為被告)說自己註冊了一個商標,然後被原告發現與自己商標相似,並且用在同一行業,於是乎就告這個被告。被告敗訴。在這裡我要科普一個關於商標侵權的法律小知識:商標侵權案在律界是簡單的經理類案件,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為之。另一種是無意為之,被告是哪種,商標侵權案件不難。主要是判斷兩個商標是否相似。是否用在同一行業,是一個完全和律師能力搭不上邊的案子,你的官司輸了自己心裡要有數。

關於這點,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以下7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為;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行為;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相信很多人看到被告的提問說有兩份協議,一份協議公開一份協議不公開,也相信很多人以為是被告的律師跟他簽了兩份協議。其實不是的:

1,原告律師為原告辯護,這個被告說的另外一份沒有公開的協議是這個原告和他律師的協議,別人家的協議為何給你看?不知道隱私權?

2,關於官司贏後給律師的50%提成,那是原告與他律師的事,與你不想幹!而且簽了合同,是合法的,這份合同原告的合同,被你說成不公開的合同,那是人家直接的委託協議!你只是被告!

3,贏過官司的錢是律師和原告對於你侵權後的賠償的一種分割。這種在律法界是合法的!

4,這個被告還跟別人說,如果他不給錢,律師就讓律師把他打入黑名單,關於黑名單,有兩種,一是失信黑名單,二是徵信黑名單。在這裡呢。這個被告又誤導大家了,說是律師為了要錢不給就要把他打入黑名單。在這裡我要說一句。這是錯誤的說法!也是侵害他人名譽的說法!是這個被告敗訴後,面臨賠償,他不願意給或者不願意給那麼多,拒不執行,這樣的情況下呢。對方律師會申請強制執行,並且,被告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不是被告所說的,律師為了錢讓法官把他打入黑名單。



三,這個被告呢,把自己說的很委屈,但其實,每個敗訴的人都是這麼想的,都覺得自己沒錯。但是這個被告有一點不好的地方是,是“被告”的一方。那麼確實是對別人的商標有侵害才會被起訴。

四,沒有所謂的兩份協議。一份公開,一份未公開。其中他說的所謂的公開的是他和他律師的協議。另外一份是原告和他律師之間的協議。兩者沒有任何關係。

五,法院把他打入黑名單是因為失信,被列入黑名單,不是律師為了要錢讓法官這麼做。沒有任何一個律師會這麼做。

總結:中國的普法律很低,考律師證很難,中國現在還有文盲,就別說法盲了,這就是為什麼律師是金領行業了。當一件事物特別普遍的時候,就沒有太高價值,這是一個道理。不要帶著歧視的眼光去看律師,醫生,認為她們收入高就是為了錢不要良心,我不排除有這樣的人,一個是救你命,一個是幫你省錢,優質的醫生和律師在中國還是跟稀缺的,知識有價,請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在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侵害時應該舉起法律武器反抗,你可以請律師,你覺得律師費貴,你也可以去起訴,自己整理證據,寫起訴狀,自己辯護,自己申請執行。但是你不要抹黑律師,你這樣抹黑的不是一個律師,無論好的壞的,都因為你的誤導,讓大家覺得律師是多麼可怕就知道要錢的人,自己受到侵害的時候就不會選擇走司法途徑,而選擇其他違法的途徑,從一個受害者變成加害人,從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文盲盲的事眼,而法盲是盲的是心。


飛天小胡蝶


關於律師的話題將越來越多,我也說兩句,觀點未必正確。首先,進入法治社會,律師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我們國家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逐年增多,特別是律師,也包括法律服務所的工作人員(以下稱法律工作者)。出現這種情況主要因為利的原因,這是正常的,無可指責,但隨之而來一系列問題,有關方面應該引起重視。一是人員難免良莠不齊,形形色色的,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對社會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老百姓可能我們覺得很平常的小官司,但對他們來說可能意義重大,有的影響他們的人生,遇到一個負責任的法律工作人員(包括法官、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可謂幸事。在此,僅談律師和法律工作者,說一個真實的故事,也算笑談,但值得深思。我們當地有個法律工作者,剛進行業時,我們確實驚愕,後來一個律師說了這件事,絕對雷人。這個律師看到這位老兄,問其懂嗎,他回答:“怎麼不懂?我給法院照了兩年相了(在法院旁邊開了個照相館,有時法院工作人員請他照相留證)。”插兩件我親身經歷他的事,因為工作的原因,有一次一個當事人同我因為一個問題發生分歧,各不相讓,這老兄急了,隨口“x律師都這樣說的,怎麼不對?”我聽後問哪的律師,他說我們當地的,我好好捋了一遍,怎麼也想不出誰,後來有人提醒我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另外一次閒逛,溜達到他工作的屋子,好奇心的原因吧,進屋坐會,當時同單位有人在他這打麻將,這你得佩服這老兄的情商了,就一陣子功夫,我見他接待了幾個老百姓,寫點材料,答覆了幾個問題,大概三五百就到手了。此刻,,我真的無語,真的對自己產生了懷疑。相信聽後,大多數人未必笑,儘管可笑。這個故事說明當前這個行業的的真實情況。正是因為人員良莠不齊,對社會產生很大影響,這些人什麼案子都敢講、敢幹、樂幹,講的對不對呢?相信一個涉法工作人員可能驚掉下巴,他們的話對社會的穩定的影響每個地方都有影子的,不是危言聳聽。當然了,少數有證的律師也有類似的問題,不多說了。其二,從某一方面看,體現了社會分配的嚴重扭曲。為什麼當前很多優秀的法官、檢察官辭職?法院、檢察院招不到通過了司法考試的人?你的提高待遇遠遠比不上律師,也包括眾多的法律工作者,心裡的不平衡可想而知,能不辭職?能招來人嗎?能不想方設法地想歪的嗎?在這裡,並不是嫉妒他們掙得多,而是通過這個現象,希望社會、國家引起重視,實際這是社會的綜合矛盾,需要綜合治理。

意猶未盡……


此心安處33


法律界認可風險代理,但有一種可能會出現,採用提成方法會促使律師把法官拉下水,會增加法官偏但一方而產生腐敗。為了得到分成,保證訴訟贏下來,律師的主攻對象是主審法官,有時一方分成,而另一方未分成協議,分成方又認識未分成方律師,協議一下,權衡利弊,同樣未分成方律師不動聲色地出賣了,標準的吃了原告又吃補告。一切皆有可能,只是你想不到,一個地方,圈子這麼小,政法學院這麼少,法官律師都是學長學弟,一頓飯局就是師兄弟。當然正義法官還是存在的,被拉下的法官,遲早會進班房,如抓的陳旭,劉等


盛元齊


只要你們協商妥當並達成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請注意你的表述和措辭,不是收取提成,而是按照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費。律師為你提供勞務是需要收取費用的,現在律師事務所越來越多,律師也越來越多,今後律師收費逐步實行市場化是一個趨勢,湖北省司法廳前不久就出臺了相關文件來指導律師行業的收費問題,今後律師收費會實行市場化,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和資源配置作用。


寒江雪劉俊


這種叫風險代理,只要提成比例不超過上限,當然受法律保護。這種委託方式適合經濟類標的額大,且感覺自己勝算不大的案件當事人,前期可以少交一部分錢律師費,減輕經濟壓力,同時為了激勵律師努力辦案,後期如果收回一部分錢,就再拿一定的提成,也算是一種動力。

當然,如果律師努力了,還是達不到效果,後期的提成就沒有了。所以,風險是雙向的。


lawyerliucy


只要是收費就不合理,打12345投訴,去信訪局投訴,憑啥收費…………不是交了物業費了麼,為啥律師還收費,不是交了物業費了麼,坐公交車也要收費,呵呵


二零零伍


最不靠譜的三種職業人,警察,律師,醫生,但是這些人你都不能得罪!


奇聞怪論


看你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代理費一次支付,就不存在二次收費。如果約定先支付一部分,待案件判決書出來後按判決結果再另行收一部分代理費的話,也符合合同約定。所以在你沒有說清楚代理費的收費約定的情況下問這個問題,純粹是沒事找事,讓人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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