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和其他單位改革成自然資源,國土資源下屬基層所人員怎麼安排?

別在這跟我虛情假意325


涉及機構改革的看各省機構改革文件精神,頭條都不是權威解讀人士。

這次改革中央統籌管理的,地方上報機構三定方案基本大同小異,大部分規定動作,小部分地方特色機構,市縣能自主選擇的空間非常小。對機構編制人員都有硬性規定要求的,隨意少,具體要看各省機構改革指導意見。

國土撤銷合併自然資源,原國土局公務員隨職能劃轉,其餘事業人員參與機構下屬事業單位改革,參公執法人員和自然、環保執法隊伍整合。原則上一支執法隊伍管一方區域。執法力量從省市下沉縣鄉鎮。在縣一級建立一個總的執法機構,分綜合執法和環保執法以及工商質檢藥檢執法,到鄉鎮就只建一支執法隊伍管全鄉鎮各領域的執法。

國土下屬執法部門和其它執法部門整合力量。在機構改革前會進行人員摸底工作,公務員基本盤和執法隊伍基數會被鎖定的,先鎖定人員基數等待上級文件精神。公務員和執法人員以及全額撥款事業人員在機構改革由省級以上統籌經費管理人員編制,所以公務員要報中央的,事業人員要報省上的,因為涉及省以上財政轉移資金。具體怎麼整現在沒出臺具體文件精神。現在正在上報市縣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上面要掌握機構改革的人員基數,機構改革前走在前面完成人員摸底工作,人員要上報省以上組織部門審核通過的,涉及中央資金轉移以及省上統籌管理。這次機構改革很嚴肅的,規定也嚴格的。不要擔心公務員劃成事業編,事業人整成公務員事出現,亂整可以反映。


一朵浪花17


在中央和省級層面國土資部門和林業部門經過整合,構成了自然資原部門的主骨架。按照機構上下基本對應的原則,市縣鄉鎮應成立自然資源部門,主骨架也由國土,林業兩大部門整合而成。但是越往基層改革越複雜,人事安排越麻煩。下面在根據國家機構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和總體部署,分析一下鄉鎮基層國土資源所的改革趨勢。

一根據改革後的中央.省級機構設置模塊,在原來的國土資源所的基礎上,將林業站整個併入,整合成新的鄉鎮自然資源所位(站)。為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

二人事改革與調整:這是最重要最敏感的問題之一。在基層國土所,不管屬行政,參公,還是事業。在改革前,其工作範圍大同小異,工作內容也不因身份差異而有所不同。但改革後的行政參公事業人員工作內容有所變法。屬行政編制的他們會從事公務員工處理行政事務,這點容易解決。參公的身份旭尬,由於今後不再設立參公編制,因此各地會根據實際情況,符合條件的轉公務員,不合條件的,暫時保留身份,待過度期滿後,再行分流。事業編由於受控編縮編的影響,轉公務員目前困難較大。將根據基層機改構改革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流,在與之相對應的機構內從事相對應的工作。


江郎


請權威人士解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