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為何要在中央六部之外單獨設置?哪個職權更大?

風憲臺不及閣大學士


您好,在我看來設置督察院獨立出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中央集權的需要,也是統治者平衡各方力量的需要。

第二、給了下層管理者一個申訴渠道。

督察院與六部地位是平等的,但是統治者的偏向會使雙方間接性的會有高地。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希望關注批評指正。


繪夢中國


問題問得很有水平。

按現在的官職對比,六部尚書相當於中 央 * 部 * 委,是國 *務 院和書 * 記 處 * 下屬部門,都察院相當於中 *紀 * 委、檢*察*院、部分法*院的職責。

這樣比起來,都察院是高於六部尚書的。

這麼說不明白的話,追本溯源就明白了。

都察院來源於唐宋元的御史臺,在往前推就是秦漢的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是三公之一,丞相的副手,專門彈劾、監察官員的,秩萬石。

丞相是政府最高官員,丞相府十三曹,是丞相府的辦事機構,相當於部*委。

東漢後丞相府權力歸於尚書檯,尚書檯的各曹屬於辦事機構。

經魏晉南北朝的演變,隋朝制度改革為“五省六部制”,唐朝精簡為“三省六部制”,六部由此確定。

尚書省屬於執行機構,六部就是尚書省下面的部委,但此時的權力中樞在三省。

元朝廢三省制,中書省獨大,地方行中書省,為中書省的分支機構,

明朝承襲元制,中書省獨大,中書省長官為丞相,地方行中書省,這樣中央宰相威脅皇權,地方行省長官為威脅中央集權,於是朱元璋廢中書省,皇帝直接領六部,這樣六部權力就提高了。

看起來六部尚書權利很大,但實際決策權在大學士手裡,雍正後在軍機大臣手裡。

而都察院屬於監察機關,監督一切官僚,六部尚書實際也受都察院監督的,

監察機關的作用是皇帝加強中央集權,監督百官的,如果有丞相,都察院是跟丞相平級的(或低半級),如果跟六部平級,那監督百官作用就沒有了,你顯然不能調查你的平級吧?

現在法*院、檢*察*院、紀%委,都是高於省部級的吧?同樣的道理。


南朝四百八十寺


都察院的設立,始於明代。在元朝此機構叫御史臺,是一般的朝廷部院。明代把都察院另立於六部之外,主要是為了皇帝能夠監督朝廷政府運行。都察院長官叫左右都察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下有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按照布政使司的設置,以一布政使司所轄地區為一道,分掌十三道。職權是糾核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百官猥茸貪汙舞弊,學術不正,變亂祖宗制度者,都可隨時彈劾。監察御史是七品官,但權力很大,對誰都可以彈劾。皇帝利用他們來箝制朝廷大小官員。其中有巡按御史名義上代替皇帝巡查地方,按臨所部,小事立斷,大事奏裁,是很有權威的一個差使。即使這樣,從管理幅度上講,都察院仍然是專職職能部門,其管理權限不能與管理朝廷政府日常運行的中央六部相比。


二曲人


在皇權至上的封建王朝,督察院明清兩朝設立的監察機構,在秦漢就有御史臺設有御史中丞!明清兩代督察院按每省設一道來監察一省吏治民生,除此外每道御史還兼差巡查比如戶部比如太醫院等職責!就是御史可以聞風言事,比如清代某御史就曾奏報過東城西城集市賣花生的差價!御史雖然都要進士翰林出身,但終究是封建官吏沒有幾個敢頂撞皇帝的!大家可以從清代楊乃武案看看御史的作用,的確可以參倒一串官員!督察院論職權肯定不如六部大!但論法權要高於六部!


一葉小舟風雨渡


你一個歷史老師來問我白丁。哈哈!


粟眼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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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管官不管民生,軍事,經濟,國防,教育,文化,刑法

是用來監督官僚的監察機制,但是隻有檢舉權沒有定罪權和判決權,

所以不存在權利和六部相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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