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i高陵就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供大家交流参考。每期五问,敬请关注。
Q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A
1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2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Q 七、“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的特征。A
1
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
经济特征:通过违法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
3
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
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Q
八、 “恶势力”的特征。
犯罪主体多数性:一般为三人以上。
2
组织形式稳定性:经常纠集在一起。
3
行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恶。
4
社会危害严重性: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5
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Q九、违纪查办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A
1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Q
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是什么?
A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共12类,其中11类黑恶势力,1类黑恶势力“保护伞”。具体如下: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高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公安高陵分局扫黑办电话:86759740
举报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草市街53号公安高陵分局扫黑办(邮编:71020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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