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京報批德雲社張雲雷的觀點你能接受嗎?

鬱郁的憂A


我個人對張雲雷的相聲不感興趣,對小曲也沒有欣賞衝動,但是,我反對新京報這種說法。

首先,張雲雷在臺上唱小曲,是相聲的內容之一,他的本意是在說相聲,不是像新京報所說是“想做偶像”,至於觀眾們用了應援“唱歌偶像”的方式,揮舞熒光棒支持他,這不是張雲雷授意的,也不是他能設計的,更不是任何一個相聲演員有本事設計出來的,郭德綱也想不了這一出。

這是市場的力量!觀眾自發的行為!

指責張雲雷,完全沒有道理,可笑至極。

其次,誰規定相聲的觀眾必須用什麼方式支持?必須拉長音“咦”才是應援支持?相聲行業《GB8012年行業說學逗唱標準》從來沒頒佈過。

藝術的魅力就在於發展和變化,觀眾的應援方式也可以跟著時代進行,也可以跟著某個演員的特點產生,比如張雲雷長相佔了便宜,唱曲字正腔圓乾淨靈氣,女觀眾就喜歡這一口,無可厚非。

商業化演出,特點和風格本來就是因人而異,和觀眾的互動沒有統一標準。

為什麼揮舞熒光棒的方式用在張雲雷身上,而不是郭德綱,岳雲鵬和姜昆身上?因為因人而異,張雲雷搭,用在郭德綱身上不搭。

最後,新京報說“相聲演員如果想做偶像不如轉行”,意思是相聲演員不是偶像!而且,根據這句話的意思,新京報所說“偶像”並非社會各階層各行業那些值得尊敬的人物,比如周總理,一線緝毒警察,浙江那位數十年匿名捐款千萬的無名人士,而是特指娛樂圈,對吧?否則就不會建議轉行,因為做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不分行業崗位,相聲圈也可以無須轉行。

那麼,娛樂圈的“偶像”指什麼呢?新京報的狹隘就在於把“偶像”定義為唱歌和一些影視明星。

那偶像應該是什麼概念呢?很簡單,就是在自己的行當裡,能夠給觀眾帶來歡快的表演者,都可以稱之為偶像。

也許是讓觀眾放鬆的捧腹大笑,也許讓觀眾潸然淚下的感動,也許讓觀眾驚歎藝術的魅力……只要讓觀眾覺得值,那就是偶像。

偶像,就是盡力取悅觀眾的人。

那麼,相聲演員既可以出偶像,也可以有偶像,事實上,艱苦創業百折不撓的郭德綱,大方穩重又機靈大度的于謙,賣萌耍賤從社會底層翻身農奴把歌唱的岳雲鵬已經是相聲界觀眾的偶像了。再往前,取出舊社會糟粕改良相聲的大師侯寶林,繼承發揚相聲藝術的馬季,難道不是相聲觀眾的偶像嗎?

即使近年來被詬病的姜昆,當初那些膾炙人口的段子,不也給大家帶來歡樂過嗎?

張雲雷做一個相聲界的“偶像”有何不可?

並無不可。


鯤鵬評


《新京報》,是光明日報和南方日報兩大報業集團聯合主辦的綜合類大型城市日報,於2003年11月11日正式創刊。

這家報刊,針對性和倒向性都很強,而且 新京報對於德雲社的批評已經不是一次而已。對於德雲社的批評一直也沒停止過。

所以在誰看來都很正常的事情,這些有作者也能給你挑出來刺,來引導輿論的走向!這件事本來就不是簡單的批評,背後的原因,肯定牽扯到了利益。只不過這次有些太著急了吧!雖然觀眾有時候一開始並不能看清事實的真相,但是也不能把人們當做傻子看吧,還以為像以前一樣,你寫什麼別人就信什麼嗎?




一個自由人的靈魂


如何評價?!如何評價?!新京報就是正事不幹,蛋疼的!首先我不是張芸蕾的粉絲!不是,不是,不是!重要事情說三遍!更不是反社會,反黨反國家的人!對於張芸蕾,剛發現錯了,是張雲雷。對於張雲雷現象,我的看法,第一,這個藝人遵紀守法不?偷稅漏稅沒有?這個很重要!第二,此藝人有沒有反黨反社會的言論,是不是有敗壞社會風氣,觸及社會底線的言行?第三,粉絲去機場接機的舉動是粉絲的自願還是此藝人暗中操縱?粉絲的舉動是不是擾亂了社會秩序,干擾了其他人?第四,此藝人是不是不學無術,招搖撞騙,以肉鮮招搖?第五,此藝人的作品是宣揚糟粕為主,還是繼承傳統發揚傳統,讓年輕人對傳統文化由逐步接受達到熱愛的程度?如果新京報沒有按照這些問題去真正的踏實的客觀的公平的進行調查,那麼新京報的這種言論就是閒的蛋疼!蛋疼,蛋疼!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冬日暖光之阿花


報紙一類的媒體,有責任引領大眾的愛好和方向,感謝新京報在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站在一個新的歷史高度,為相聲行業訂立了一個新的規範,制定了新的標準,建立了新的規則,為相聲行業未來發展指明瞭方向!!相聲行業應該認真組織學習,深刻解讀、細緻理解、深刻反思、及時改正。

另外寫這篇文章的,一定是相聲行業的宗師級別人物,對相聲行業有著深刻理解和深深的熱愛,才能發自內心的為相聲這個行業擔憂,深怕相聲這個行業走錯了方向!才能站在很高很高的高度,為相聲這個行業指明那些是好的,那些是壞的,那些是要堅持的,那些是要不得的。相聲行業應該集體為這樣的人物深深的鞠躬,致敬!

相聲行業也確實需要整頓,看看都是些什麼人說相聲:欺師滅祖的、勾搭人妻的、搶奪家產的、給女徒弟買假包的,現在竟然出了相聲偶像,難道不知道作為偶像都是一點點實力都沒有的嗎?


來91812


我肯定不能接受新京報的觀點,誰規定聽相聲不能揮舞熒光棒了!難道就因為張雲雷在相聲中演唱了幾首小曲,而這小曲恰恰又能引起現場觀眾的共鳴,觀眾們揮舞熒光棒以示自己激動的心情,就指責張雲雷:相聲演員想做偶像索性轉行?


新京報的這篇報道太不負責任了,他們沒有看到張雲雷為弘揚民族文化做出的貢獻,沒有看到北京小曲已經被更多的年輕人所接受和喜愛,就一味地指責,虧他們還是北京當地的主流媒體呢?作為主流的大媒體,他們連媒體人應該擔任的責任都不顧,做出如此有失偏頗的報道,輿論一邊倒的批評該媒體,也就一點兒也不奇怪了!

看到這篇文章後,我特別氣氛,我的良知告訴我,像張雲雷這樣充滿正能量的年輕人不容許別人做如此無端的指責!新京報如此不負責任的報道,如此的混淆視聽,真不知道目的何在?當看到網絡上一邊倒的指責新京報的聲音時,老於也就不那麼生氣了,畢竟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無論你怎麼樣詆譭,都是無濟於事的!



所以,不管新京報們怎樣的抹黑,絲毫都影響不了張雲雷前進的腳步,加油,張雲雷,你是最棒的!


相聲迷老於


請問《新京報》批評的是演員還是觀眾?批演員沒道理,熒光棒不是演員讓觀眾帶的,批觀眾嗎?法律法規城管條例五講四美以及九年義務教育思想品德書,哪裡說過聽相聲不能揮舞熒光棒?演員並沒有說什麼,觀眾樂於這麼玩兒,怎麼了?怎麼就刺激了《新京報》的眼了?熒光棒不許鼓掌許不許呢?相聲本來就不是什麼需要安靜的藝術,有的時候還必須要跟臺下觀眾互動,還有現掛這一流傳久遠的相聲手段,哪相聲比交響樂和芭蕾舞過分了吧?就算觀眾拿相聲場子當演唱會聽,演員樂意,不違法,不違規,管得著嗎?《法制晚報》前幾天停刊倒閉了,什麼《新京報》能過得了年底嗎?這種以自己蛋疼來吸引眼球的本事能混幾天?掙扎什麼?心不正離媒體這個行業遠點。


潦草的奇蹟


先表明態度我非常不認可新京報的這種言論

網友們打坎郭德綱的心聲“我萬萬沒想到德雲社竟然出了個偶像派”絕對是對張雲雷最好的讚美。


有的人一邊舉臂高呼傳統文化不能死,一邊感嘆著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最後還斥責中國人忘了根!

任何一種藝術樣式,從無到有,從來都不可能永遠都是一種樣式,它只要想發展,就必須與時代的發展相契合,必須緊緊的抓住時代發展的訴求。我們不要一聊到相聲,就非要長衫非要來大段的慣口,過去觀眾喜歡的東西拿到現在就未必會引起觀眾的興趣,就像我們的國粹京劇一樣,雖然在以前是最紅火的曲種,但現在又有多少人喜歡聽呢?


時代在進步,什麼不都是在與時俱進嗎?傳統與現代的結合有什麼毛病?相聲不僅內容在創新形式也在多樣化,觀眾演員臺上臺下彼此之間都能接受,跟這些個媒體又有什麼關係?演員該嚴肅的時候絕不含糊,該和觀眾們溝通的時候也都真心實意。彼此之間都很好,就是礙著那些第三方的事兒了?好了,小夥伴們,對於今天分享的話題,你有什麼樣的看法呢?歡迎來吐槽,留言評論哦!


最後我想說:我十分喜歡聽張雲雷的《探清水河》


慕二妞


請報紙不要逆襲民意!不要隨意攻擊一個大眾喜歡的、善良正直敬業愛崗的、傑出的青年相聲演員!這樣狹隘的偏見文字,把自己貶低到了民間小報的水平!很疑惑報紙主編怎麼會讓這樣的一邊倒的文字刊登出來?是記者沒眼睛?還是主編沒腦子?

張雲雷受到了老中青觀眾的喜愛和歡迎,是因為他的德藝雙馨,他的獨特的演出風格,別人不可以模仿。那是因為每一個相聲演員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假如相聲舞臺千篇一律,會有觀眾去買票觀看嗎?

不能讓我們的曲藝園地荒蕪一片,不能讓我們的老百姓失去歡樂!這才是媒體應該做的事情。

《新京報》作為一個比較著名的平面媒體,應該反思一下吧?


小路--118


我聽德雲社的相聲一般只聽郭德綱和于謙的,其他很少聽,現在網上炒張雲雷挺兇,就找個唱小調的視頻仔細看看,給我的感覺一驚,這個人絕對有替代郭的潛質,如果順利必將大紅超過他師傅。

演員在臺上要有氣場,就像些大家臺上一站隨便說什麼觀眾都覺得可樂,這就是氣場,就是天賦。張雲雷就具備這樣的天賦,在臺上的感覺很特別,既在環境之中又好像遊離之外,看似漫不經心但又深深入戲,很另類,很藝人,再加上唱功不錯如果發揮他唱的特長必會成大家,其實相聲只是北方曲藝的一種很多東西如大鼓,琴書等形式很少聽到,他們都非常好聽希望張能發揚光大那將打開新的天地。

具體有人說他有點娘,怎麼說呢這也是當今時尚,大紅大紫的小鮮肉都娘,這也是社會現實,記得以前都說臺灣腔娘,嘲笑看不起,但非誠勿擾上成功率最高的是臺灣腔的男人,這說明女性的審美在改變,在追求中性的形象,所以娘也正常,但隨著時間推移可能又會出現硬漢熱。

希望張雲雷能挖掘傳統曲藝,發揮唱功優勢給觀眾展示更多曲目必將被更多人喜歡。但這類型藝人往往很難逆境中求生存,希望善待吧!


流水64909688


文章截圖

作為德雲社的一名小粉絲,看到這篇文章標題後立刻就知道文章說的是誰了。待看過文章後,就有點兒哭笑不得了。作為頗有威望的一個媒體,新京報這篇文章詞句通順,前後邏輯合理,滿懷對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國藝術發展的關懷與擔心,其心可憫。但是,整篇文章的立足點卻是薄弱非常,換句話說,就是小題大做,有點兒上綱上線。再用小編的粉絲視角一看,更是沒有事實依據。該文章作者對張雲雷的瞭解僅僅停留在一些表面現象上,對於張雲雷沒有哪怕一丁點兒的深層次瞭解,導致整篇文章缺乏有力的論證。沒有論證,整篇文章的存在也只是用論據博人眼球罷了。

張雲雷謙遜有禮

拋開該文章引用侯寶林大師的語句與貢獻及點評當今娛樂圈的現象等,單說文章對於張雲雷的描述,小編我就能反駁到明天。這裡我只摘取一些極其明顯的錯誤來矯正被誤導讀者對張雲雷的誤解。

1、聽相聲揮舞熒光棒。

這個標題明顯是誤導。即使沒去過張雲雷演出現場,只是在網上看現場視頻也知道,粉絲揮舞熒光棒的行為只在正式演出結束返場之時。用我社角兒的話來說,返場是贈送時間,並不是正式演出。而且該文在第二段也說了“某知名青年相聲演員在演出結束後返場的時候,臺下粉絲一起揮舞綠色熒光棒,”由此表明,文章作者是知道粉絲何時揮舞熒光棒的,所以標題用聽相聲揮舞熒光棒來誤導普通讀者的行為用意不純。

2、“這個場面,把演唱會追星的一套都用在了傳統曲藝上面。更有甚者,此演員參加綜藝節目和到各地演出的時候,粉絲們也會以各種形式應援,其規模和形式不亞於娛樂圈一些偶像明星。”

這句話,作者很巧妙地混淆了概念。首先,粉絲們對於張雲雷的各種應援針對的只是張雲雷本人,並非作者說的傳統曲藝。即使很多粉絲們確實是從張雲雷影響下開始關注並喜歡傳統曲藝,但是用張雲雷來代表傳統曲藝,作為粉絲的我只能表示:對不起,張雲雷目前還沒達到那個高度。我們應援對象只是張雲雷,對於傳統曲藝,張雲雷在盡力傳播,我們在盡力瞭解。除此之外,並無其他。

3、如果聽歌星演唱會,臺下觀眾也都“噓”聲一片會效果如何?

我真的很佩服這個作者,能有如此無厘頭的想法。“籲”聲,是相聲觀眾對於臺上演員所抖包袱的反應及互動,並不是有些人認知的喝倒彩的“噓”。因為相聲演員是以說話的藝術來娛樂觀眾,用大白話說就是用笑話逗你樂,“籲”表示你聽懂了這個包袱,領會了這個樂趣。歌星演唱會,是用音樂藝術來娛樂觀眾,觀眾享受到的是音樂之美,音樂之美是用聽覺去領會的,是感性的,不需要你去跟演員互動才能領會音樂之美。所以,該文作者用演唱會和相聲演出做類比,就好比問你,你都穿棉襖了為什麼還吃米飯?大白話:哪兒都不挨著!

4、相聲表演功力並非爐火純青吧,他所擅長的不過是“說學逗唱”中“學”裡面的學唱,唱的也大都是流行唱法改造過的曲目。其成名作《探清水河》乍聽上去非常清新,有點民謠的味道,但找來傳統版本一聽,就覺得變味了。

首先,不論是郭德綱還是張雲雷本人,包括張雲雷粉絲從沒有說過張雲雷的相聲表演功力爐火純青。所有人都一致表示:張雲雷在相聲上還需要繼續努力。畢竟,他今年才26歲,放在一個普通人身上,才大學畢業3-4年,正在奮鬥迷茫期,到了張雲雷身,為何要把如此重的詞放在他的身上呢?其次,張雲雷確實是擅長唱,但並不單單是學唱。相聲本門的太平歌詞,也是他極擅長的。說句大話,放眼整個相聲界,張雲雷在太平歌詞方面也是能排上名的。即使是在學唱上,張雲雷也不是該作者說的唱的大都是流行唱法改造過的曲目。張雲雷唱流行不錯,但是在演出中,他唱的更多的還是各種傳統曲藝,京評梆曲,墜子大鼓單絃,蓮花落等。就在剛剛結束的天津專場,張雲雷還專門表演了京韻大鼓《百山圖》。該作者用管中規豹的方式來評價一個人,真的是有損《新京報》的形象。

張雲雷表演京韻大鼓

5、那位明星的師傅改編的時候還用的是單絃,到了他這兒直接改吉他了,完全是流行歌的唱法,粉絲們傳唱也起鬨跟風成分多。這種改造,好比一個失敗的基因編輯,原本的優良基因都給過濾掉了。這句話能看出該作者對傳統曲藝的無知。

我請問該作者:什麼叫師父改編的時候用的單絃?請百度一下“單絃”吧!單絃和京劇一樣,是一種曲藝形式,單絃的伴奏樂器叫八角擊節鼓。作為權威媒體,就不要在常識上惹人發笑了。再次,既然都說了是改編,那麼什麼都不變還叫改編嗎?誰規定了小曲兒不能改編成民謠唱法?又有誰規定了傳統曲藝不能用吉他伴奏?對於粉絲是否跟風起鬨,我就不多說了。跟風也罷,起鬨也罷,粉絲就是喜歡張雲雷改編的《探清水河》,就是喜歡張雲雷為粉絲們普及推廣的傳統曲藝。你願意認為是跟風就是跟風吧,我們粉絲願意永遠跟著張雲雷的風。

6、改造經典不意味著迎合觀眾,得有教育意義在,這才是藝術的價值所在。

這句話,我不知道作者是如何想出來的。所謂經典,是被觀眾認為的經典,是被觀眾一直以來都喜歡的才叫經典。沒有觀眾,即使你認為他是經典,那麼他的經典又有什麼意義呢?不迎合觀眾,經典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當然,這個迎合,並不是一味什麼人都迎合,而是迎合時代潮流下大部分觀眾的迎合。對於是否有教育意義,郭德綱說的很對:你指望著聽一段相聲就能明白什麼人生道理,那是扯淡!相聲,本身就是娛樂觀眾的一種藝術形式,我想受教育,去看本書,去聽個講座不好嗎?非要上相聲這兒受教育?藝術,他的價值在於傳播美,而不是得有教育意義。

7、何況相聲演員都開始唱歌了,粉絲們就不能揮舞個熒光棒嗎?可以揮舞,但是藝術誰來關注呢。

作者這句話簡直就是赤裸裸的歧視觀眾。敢問:你吃飯的時候一定要只吃飯嗎?你不吃兩口菜嗎?揮舞熒光棒和關注藝術有衝突嗎?難道我揮舞了一次熒光棒,就不會關注藝術了?比如這樣兩種情況:1、觀眾只聽相聲,聽完就算。2、德雲女孩們因為喜歡張雲雷,集體學評劇《乾坤帶》,京劇《鎖麟囊》等傳統戲曲。普通讀者們認為哪種情況更有利於傳播傳統藝術呢?現在戲曲行業的人,通過各種方式都在努力普及推廣傳統藝術,讓更多的年輕人瞭解傳統藝術。而一些人,因為喜歡張雲雷,從而想要追隨他,想要學會他會的一切。雖然出發點不一樣,但是結果卻是很多戲曲人一直致力做的事:讓更多的人瞭解傳統戲曲,這是殊途同歸。

······

真的要認真反駁,那是一天也寫不完的。在這裡,我只用這幾條,希望呼籲代表了社會輿論的媒體們:好好傳播正能量!不要片面的批判,我們要看到事實真相,看到媒體正確的輿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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