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家暴該不該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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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暴對人的傷害程度很深,既存在身體上的,又存在精神上的,家暴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遺棄罪等,家暴要和家庭成員間偶爾的爭吵,打罵區分開。

生活中家暴可不可以原諒,這要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經雙方協定受害方原諒了施暴方,即使達成了原諒,但構成犯罪的,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是家庭成員間互相關愛,互相呵護,互相關心的地方。願家人們拋棄暴力,讓家庭充滿愛。



長春富島


原則上決絕拒絕遠離家暴,不可原諒!

但實際婚姻中人們卻只聽見炮仗響沒看到點炮仗的人。

有一些深層次的原因使得一些有志的七尺男兒,

顏面掃盡,生無可戀,難以啟齒,一言難盡,從頭綠到腳後跟帶拐彎……

但凡,是個男人,有一點血,你能忍得了嗎?

你以為千年“🐢”…那麼好當?當誰都可以當的呀?

那種憤怒加窩心的勁上來,不廢了你,削一頓正常。

孝順的婦女,良家婦女,好女人,正經過日子女人。

請要放下你的拳頭……

如果不知改悔,一意孤行,不然多行不義必自斃,即使這個女人無力討回公道,

相信上天會將這件事轉嫁到,另一個能打得過你的男人身上會在某年某月某一天,倆男人被毫無預料及先兆的情況下,被無形之手把倆男人撮起了一場“戰爭”,家暴男被猛男揍個鼻青臉腫,削個半死,終於,又證明了佛系所說,

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人不報天報。








滕光傑


那要看為什麼被家暴。👊



老煙兒槍


有家暴的男人,通常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習慣”,有了第一次還會有第二次 ,對於這種男人,女人真沒必要回頭!

我的一個遠房表弟,有個女朋友,他對女友很好,但是,兩個人每次意見不合的時候 ,表弟就動手打人 ,不是一般的打,是拳打腳踢,他是學過跆拳道的,打得女友身上紅一塊青一塊的,但是,事後,他又跪下來向女友道歉,第一次女友原諒他了,後來每次都這樣,一直到現在,還是意見不合就動人打人,兩個人感情好,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表弟女友說他什麼都好 ,就是喜歡動手打人,不過,她也習慣了,估計是受虐形的吧。

個人覺得家暴不值得原諒。


心語夜之星


本人認為,任何家暴都應該被禁止!

無論是男人對女人家暴,還是女人對男人家暴,或者是男女對老人和未成年孩子的家暴,都應該禁止。而不僅僅將家暴片面地理解為男人對女人的家暴。

家暴的形式既可能是肉體家暴,也可能是精神家暴。既可能是語言家暴,也可能是拳頭或者工具家暴。無論哪種家暴都應該禁止,不僅僅是肉體家暴或者拳頭之類的毆打家暴。

如果一方好吃懶做吃喝嫖賭五毒俱全,家庭成員對其勸告不聽,反而惱羞成怒實施家暴的,建議從重處罰。

對於以下家暴可以部分原諒:

1、被家暴方在家庭裡面毆打老人的;

2、被家暴一方虐待孩子的;

3、被家暴一方惡意謾罵對方父母的;

4、被家暴一方用言語或者撕扯主動挑釁激怒對方,對方忍無可忍的。

5、被施暴方尋求離婚,故意激怒對方,以博取同情獲得最大利益分割財產的。



深隱者


我的答案是家暴永遠都不可以被原諒。蔣勁夫一案則是很清楚的說明了很多東西。

家暴發生的幾率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概率,開了頭之後被施暴者就會飽受施暴者的虐待,女性向來是婚姻中生理之中的弱勢存在,所以物理上的傷害永遠對女性來說更多。

但是個人認為家暴也存在家庭冷暴力,而這個則是女性擅長的。出現矛盾雙方不溝通導致矛盾惡化。男子積累到一定的程度之後便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而導致因素進一步惡化。出現這些相對而發的生理傷害。

婚姻對於暴力應該是零容忍,當冷暴力發生在身邊的時候你要做的是積極與對方溝通。而當真正的暴力出現的時候你要做的不是容忍,而是勇敢反抗,不要縱容這種行為。我國也出臺了相應的法律,必要時應當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己的安全。





張尷尬啊


前兩天跟朋友聊天還聊到家暴這個話題,是這樣一個場景:

一對年輕的夫妻,男方在女方坐月子期間不僅吵架打人,當女方用自己錢給寶寶買東西都要干涉,因為一隻唇膏都能大半夜拿去退貨,家裡從來不收拾亂七八糟,養了四條狗,跟狗玩都不跟孩子玩,甚至當女方的面還虐待孩子,把孩子弄哭!

在我看來,每一條都是“罪”!

我能想象到之後的場景,男方越來越放肆,女方越來越沒有反抗的能力,孩子整天在這樣的環境里長大可能會變得孤僻,恐懼甚至變態……

我們暫不說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家暴,家暴本身就是影響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

我以前也回答過類似的問題,家暴不只是身體的家暴,還有精神和經濟的控制,顯然這個場景中幾乎都是存在的!

我們身邊有朋友遭遇家暴,我們能為她做些什麼呢?

①不代替她做決定,需要她自己分析下具體的情況再做決定;

②我們需要幫助她有勇氣求助,拒絕家暴,結束親密關係中的暴力;

但說到底,還是希望大家能在家暴開始的初期就立即制止,家暴不進行約束只會愈演愈烈!

對於被施暴者,我想說婚姻,孩子都不是你可以容忍家暴繼續的因素,婚姻的前提一定是相愛,我們可以忍受一次的衝動,但不能一直縱容它的惡化!再有孩子如果在這樣的環境成長,心理一定是受傷扭曲的,婚姻是為了兩個人能有更好的生活,不是為了婚姻妥協所有的不情願!女性一定要有強大的內心,自己承擔生活的能力和勇氣!

請正視家暴帶來的傷害,從不推崇暴力開始!


彬彬有理


關於家暴絕對是零容忍,這是絕不容許的,不僅是關乎一個人的尊嚴血性,也是人的修養素質問題。夫妻本是結為一體,兩個人在一塊兒共同生活融為一體,面對自己的愛人下如此的毒手,只想說真的是毫無人性,毫無血性,絕對是一顆冷血無情沒有愛心的人。打你的愛人就等於打你自己,難道你不會感受到疼痛嗎?連自己的愛人都會如此的毒打,更不要說他去面對身邊周圍面對這個時代社會?

所以往往這些脾氣暴躁,這些心狠手辣的人就像豺狼一樣,隨時都會讓你致命,必須要遠離他,要麼你就能夠制服他,要麼你就離開他。夫妻之間有爭吵非常正常,因為有爭吵才能解決問題。君子動口不動手,如果有家暴啦,那是多麼的殘忍,暴力行為真的是慘無人性的一種暴力行為。見多了那些男人沒本事,卻打老婆打孩子的,也有太多的女人潑婦打老公的,想起來那都是做人的一種悲哀。

夫妻本是同林鳥,風雨兼程,同甘共苦,有了孩子,有了婚姻責任家庭的擔當,應該齊心協力,吃苦耐勞,奮鬥拼搏,把自己的日子經營得紅紅火火,這才是正確的路線。有煩惱痛苦或者賭氣爭吵要想辦法把它解決,說出來而不是用暴力行為來解決,打在身上那是一種錐心的疼痛,也會讓感情消失殆盡。不管怎樣的矛盾分針,絕對不能有動手的行為。

家庭需要支撐下去,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交代,也是對孩子的一種責任義務。如果是動手打,那真的是永遠不值得原諒,人都應該有一顆包容,尊重,感恩的心,想一想你的愛人為你付出了多少?如果打在你的身上你又是怎麼樣的感受?所以堅決抵制家暴,絕不容忍。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如果有一次,那就必須要分手。因為這樣的人完全是不值得懺悔,就像狗改不了吃屎的一樣的道理。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別相信他對你的原諒懺悔,對你的保證,不管他給你怎麼樣的下跪,堅決不要,必須廢了,扔了那樣的垃圾人渣。所以不家暴的人一輩子都是謙謙君子,永遠都不會動手,足以證明性格溫順,是一個值得可靠的人。真心相愛的人,不管多少的痛苦,自己多麼的生氣,也是默默的放在心中消化,捨不得動手去打愛人,因為他知道那會很痛。如果是動手家暴了,那真的就是世上最殘忍的行為。





軍豔情感說


家暴者如果知錯改了,不再犯,那麼可以原諒,但往往是家暴者祈求原諒,他流下的淚水是鱷魚的眼淚,他只是那一瞬間感覺到錯了,一旦你原諒了他,他馬上又會恢復如常。

我講一個我的例子吧,我就是成長在家暴環境的,在我還不記事的時候,有一次去爺爺朋友家玩,當時他們家要吃飯了。

我的父親命令我趕緊回家,可能當時我正在一邊安靜的玩,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他直接把我提起來讓我腦袋朝下揍我,當時是爺爺奶奶我媽還有那家人全都震驚了,都上來阻攔我父親對我的暴行,指著我父親的鼻子罵他。

我媽那時候已經想和我父親離婚了,但後來我父親嘴上認錯,我媽就原諒他了。這件事我不記得,是我長大了以後聽我媽說的,我奶奶有一次也和我說了這件事。

七歲那年,我把一起住在一個家屬院的好朋友邀請到家裡玩,我父親打完麻將回到家立馬陰沉著臉,把那些孩子全攆跑以後,痛打了我一頓,我哭的胸前溼一片,他最後是聊踩我胸上,惡狠狠地說“還有下次不!”

我跪下了對他大哭說“絕對不敢了,不敢了…”從那時候起,我漸漸封閉了內心,原來交朋友是要被父親傷害的,初中、高中,我幾乎沒有什麼朋友的,隔離人群,不願意交朋友。

高中時,有一次他又半夜喝酒回來,他坐在客廳繼續喝,桌上是中午的剩菜,他不知哪根筋不對,把桌上的盤子筷子玻璃杯全摔碎,然後睡大覺去了。當時是半夜兩點,我記得特別清楚。

第二天早上他酒醒了,看到一地的碎玻璃,一地的飯菜,他跪在那兒哭,我就對我媽說“媽你和他離婚吧,你跟他過是沒用的,他就是這樣的人,你還想下次再承受這樣的痛苦嗎?”

可是我媽看到他跪在那兒哭,對我說“孩子,原諒你爸吧…”我立馬洩氣了,我再看他的眼神又恢復了無情和冷漠,我再想說什麼,他立馬讓我閉嘴,跟我說“你別說了,你媽都原諒我了。”

直到我高中畢業,我媽才最終和他離婚,我媽的原生家庭就是我姥爺長期打罵我姥姥,她從小就是這樣長大的,會認為男人打女人是正常的,而我姥姥特別能忍,她就學到了女人得忍。

但我不是我媽的類型,憑啥我沒錯你這麼打罵我啊?我小時候電話按錯號碼打不通,他一拳把我鼻子打流血,從那時開始我的鼻子經常時不時流血,鼻粘膜破裂。

和這樣的家暴男,我媽跟他過了二十年,值得嗎?當我媽終於跟他離婚了,我很氣地問了我媽一句“我從小就讓你跟他離婚,你為什麼不離?”

我媽當時就愣在那裡,因為她一直想的是離了婚能和誰過,她想找個依賴,不知道未來的生活方向,所以她會一直勸我要看我父親的好。

這其實有些斯德哥爾摩綜合徵,關注對方的好,那是生命會受到威脅的應激反應,這麼多年我們娘倆就像受驚的兔子,一旦他生氣,這個家就不得安寧。

我已經記不清家裡被摔碎了多少碗和盤子,家裡的玻璃門碎了一次又一次,電視遙控器,地板都有很多的坑痕。

和這樣的人離婚又會是另一種痛苦,因為他不離,他知道我媽善良,他很肯定以後再也找不到像我媽這樣的女人了,無原則的原諒他,縱容他。

終於離婚了,我們答應了他的條件,他要大房子,我們娘倆要小房子,因為你不答應他,他會時不時來你這兒鬧,損失十幾萬但換得了清淨。

經過幾年的心靈脩復,我和我媽走出了陰影,重新開始了生活。

你問我家暴該不該原諒,那我的真實經歷已經告訴了你的答案。


心靈之音的空間


婚姻生活中如果經常的家暴,我覺得是不可以原諒的。你想想這一種人,他怎麼不打自己,他怎麼不要在自己呢?越是這樣的人在生活中越不會虧待自己。把自己看的比什麼都高,比什麼都強。對自己的媳婦兒卻是百般的苛刻,任意的侮辱。甚至是越有外人在跟前兒,越是對自己的媳婦兒不尊重。對媳婦兒非打即罵,顯示出自己男人的那種性格,


其實這就是一種大男子主義,這種人就不應該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就應該把他送到前線去當炮灰。想一想,媳婦兒含辛茹苦地伺候你還幫你生孩子,可到頭來還不夠你打的呢!難道這就是人家對你一心一意過日子得來的回報嗎?對於這樣的男人,大男子主義的精神無處不在,就是打就是罵我,覺得女人就不應該再忍受這種屈辱。就應該和他離婚,不要再和這種人過了,因為家暴的男人,他根本就沒有人性,也不值得原諒。即便是他打完你以後說出很多後悔的話,你也不要相信,因為男人都是有很多借口和理由的,可能你相信了,理解了下一回,他還會打你的萬不要相信男人的嘴。
我作為一個男人,我就很煩那種打女人的人。小的時候我記得我父親也是一個大男子主義者。我還記得有一次媽媽給我們擀麵條兒,擀的有點兒寬了,爸爸拿起面仗就打了他去。媽媽當時的頭都流血了,我當時就覺得這樣的男人真是沒有本事,有本事出外都去打別人去出外頭跟別人爭論什麼對什麼不對。真的沒必要跟自己的媳婦兒成英雄。就為了這件事情我真的是仇恨自己的父親。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父親現在比誰都重視我的母親。現在兩個人的性格好像就是顛倒過來了,每天爸爸都把飯菜做好了,招呼媽媽來吃。愛追劇的媽媽總是沒好氣兒的說等我看完再吃。所以我覺得如果有家暴還可以有一個改悔的機會。但是天天都有傾向,家暴的人還是不要在過了,因為這樣的家庭不會有幸福,只會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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