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穷人打不赢官司”?

孛中华


穷人打不赢官司这个话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说真的有点科学。我们的国家现在就是以法制国,法律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不可否认有很多人在官司中吃了亏,大家吃在没有文化没有经验的亏,有许多的案件按照事实理来说你的确是可以赢官司,但是在提供证据上面你的确没有能够提供出来的。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就片面的任务司法不公正,法官有偏心的感觉,其实你根本没有去寻找自己的原因。

还有我们的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是你非要打官司就花钱去请律师,有很多人都是被电视上面误导了,看见电视上面总是打官司有钱人都是律师出来,因为他们有钱,他们可以让律师去走法律程序,去辩护和提供证据。对于一般老百姓打官司你没有必要去请律师,你要的就是把自己的证据掌握好,在法庭上自己答辩举证一样的,律师说和你自己说都是一样的证据,换一个人说就是需要金钱,你没有钱就自己出庭说,自己写诉状,让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指导你写出来,你都节约了律师费用,没有打官司花钱一说,还有你的确没有钱,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助。关键你还是要有正能量,自己的案子要有底气。法院现在办理案件都是公开公平公正。不能够动不动就是用钱来打官司。

期待我的回答能够让你没有,点赞关注以后打官司不迷路


正能量顶


穷人不是没有打赢官司的机率,而是能打赢官司的条件不如富人有利~

资源上,穷人耗不起。往往一场官司的过程,是繁复的,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这三条正是穷人打官司的弱势。

误工,律师费,各处往返折腾。再穷些的人,连律师费都付不起或不舍得请律师,这官司已输了一半。而富人不用担心这些,甩了钱出来就全凭律师包办。

不要扯到人力资源关系资源上去,这不具备普遍性。当然,少数可能是存在的,但不具社会普遍性。而且穷人遇到最普遍的官司,往往只是劳务官司,家庭事务官司,社会治安官司这三大类。就算有关系,不占理也是白搭。

所以,贴上穷人打不赢官司的标签定义,说明你没打过官司,今后你遇到官司也不想利用法律武器。

只要占理,穷人要有这样的底气:你爸是李刚又怎么样?!当今时代,强大无比的社会舆论,就是监督司法公正的利器!

咱不怕!


风从东方来163590821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运用法律的某些人道德是缺失的,良心是大大的坏了的。这就是原因。


打曰狗


这年头,这世道,狗都撵着咬穿烂的(穷人),再说,律师这行道,本来就是短命,亏人的行业。有钱,有权,有势的害人精,早都把有些证据捏造的,毁灭的……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律师这张痣疮嘴。有的真的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好好的婚姻,家庭,都能给人家拆散。


qjup2008


感觉“穷人打不赢官司”的人,是焦点放错了,其实他看到的是:“没文化的人很难打赢自己的官司”。

打不赢的原因有几个方面:

首先是不懂法律,不懂程序,不尊重依法办事的规则,就很容易把自己在理的事变成了双方无理甚至是自己单方无理的纠纷。

比如经济纠纷中,很多文化水平低、不懂法的人,就不懂得从合同订立时的内容上保护自己的利益,留下被欺诈的空子;一旦出现纠纷时,不是依法、依合同办事,而是自己“动手”触犯合同违约条款,把自己在理的事变成自己违法的事,这样的纠纷打起官司来怎么可能赢?

再一个方面,就是不尊重专业律师的意见,觉得自己有理就要百分百按自己的想法来,不是把律师当作自己诉讼的合作伙伴、而是把律师当打手来使用,也极大的降低了打赢官司的专业概率。

最后一个,是对输赢的定义。

很多人认为,只有自己的要求百分百的达到了,甚至法官判的比自己需要的更多,才算赢,否则就是输。

而事实上,司法手段的根本大局,是以含公共秩序/利益在内的各方接受的最大妥协结果为目的的,让一方痛快淋漓的可能性非常少

司法体系本就有司法救助等相关手段,真正因为穷而打输官司的,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没有的。

所谓的穷人打不赢官司的错误观念,是因为没有看到其输在缺乏对法律、对诉讼的正确认知和法律工具的正确使用能力上。

再好的工具,不会用而导致的效果差,能说是力气大小的问题么?


理得心安


我曾经在一家工地干活,拆下来铝合金窗户我起了私心让我拿卖废品了,后被工地知道了,他们还欠我几万工程款,然后报了警,我被抓,他们有人有势趁机捏了我一把,找鉴定机构,一点拆旧的就窗折算了三万多,我被刑事拘留,最后做了两年牢,在里面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任由宰割了!😓


o尒螃蟹o


不是穷人打不赢官司,而是穷了就不应该去主动打官司,尤其是不要去打所谓争气、斗气官司,更不应该企图靠打官司而改变自己的穷囧状态一一除非别人把你告了不得已而应诉!

我不认同穷人就是打不赢官司的观点,但穷人打官司越打越穷的境况,却是司空见慣!

穷人应该先改变自己穷境,然后再说打不打官司。说实话,大多数人如果能拿出打官司的时间,精力,劲头去拚事业,十有八九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人,憋着一口气干事,和无激情创业,情况大大地不一样!

委屈,不平,愤怒当然可以去打官司,但,也可以转化为创业的动力!

当你事业有成的时候,再回头看,当时的官司该不该打?该打,就继续打下去!

当下打官司,穷有穷的打法,富有富的打法,各有优.劣势,武断地结论:穷人就是打不赢官司,显然是不对的。事实上,在网络时代,穷打富的官司穷人显然更容易搏得舆论同情,引起社会关注,任何一个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都不得不考虑这一层因素。敢在此类案件中枉法裁判的人不能说没有,只能说这样的人胆太肥了。

更多的是:赢了官司的穷人不再说啥,而输了官司的穷人满世界嚷嚷:我因为穷送不起礼而输了官司一一不管自己有没有理,反正"是穷三分理"!结果给许多人造成了"穷人打不赢官司″的社会印像。


文刀沐子


穷人必须具备富人的心态才能赢官司。

打官司就是一个花钱的事情,因为这本身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小型战争。

打仗本身就是花钱的事情,所以不到迫不得已,不要轻易打官司,你想一下国家,如果战争失败,就是道歉,赔款,割地。

打官司的实质,就是把快乐建立在对方的痛苦之上。

如果你不花钱,那么给对方的打击就将十分有限,因为取证,聘请高质量的辩护,都是要花钱的,这是你必须付出的成本。

不可能一点成本不花,对方就会主动投降,所以选择了打官司的路,就必须按自己选择的路走下去,因为对方也因为你的选择不得不投入一场无法选择的战争,此时你决定终止战争,就等同于投降,所以法律规定,原告撤诉后,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这实际上是对主动挑起战争的惩罚。


河东来


穷人没钱 肯定也没有 权,想赢得官司根本不可能,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督。

终身追责也震慑不住 枉法之人,特别是民事案件 钱 权 对案件的输赢很重要。

不过现在有 监察法 对 枉法 、滥权、的法官应该还是有用的。


桥哥30


古代就有一句谚语,衙门口超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的真实写照。老百姓在任何时候都是弱者,社会最底层。但是,在现代法制社会越来越健全,人民法制观念也逐步增强,只要有理老百姓打赢官司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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