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女性要求男性賺錢?

前段時間在《俞敏洪圖未展時》裡我寫了這樣一段話“這次俞敏洪提到中國女性擇偶標準是‘賺錢’,倒也有一定道理,換句話說,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大概更好聽一些。這不僅僅發生在蘇梅這樣留學美國的精英女性身上,也發生在各個階層的女性身上。至於這種追求帶來的變化,無論好壞,都可以另起一篇文章詳述了”。

現在我有點後悔了,因為我挖了一個大坑,這個話題仍然太大,一篇文章都寫不完,只能找幾個再小一點的方面慢慢論述。

構思本文的時候,我再次想起了那句“現在他在公共場合基本不說人話”——具體到那段讓俞敏洪在微博上被口誅筆伐了幾天的話,還有不少問題,比如注重文化追求和注重賺錢有矛盾嗎?如今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一樣少不了消費者不斷消費文化產品,實在囊中羞澀無法捧個錢場,也可以費點勁捧個人場,比如如果你真的喜歡我們這個公眾號,可以動動手指轉發一下。

扯遠了,就說俞敏洪的意思是女性注重男性的賺錢能力,那麼本文的討論重點似乎可以放在這樣一個小一點的範圍上:家庭生活中,女性對男性的經濟條件究竟是怎樣要求的?是否發生了變化,以及什麼推動了這種變化?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事實上,這個範圍依然不小,所以只能談談部分現象,以及對可能的原因進行表述。

最近的推送評論區火藥味十足,一方面多討論是件好事,另一方面觸碰爭議話題可以獲得較好傳播效果,同樣也會引來更激烈的評論,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儘管如此,我還是希望評論能夠溫柔些,諸如“我和我身邊的朋友就不看重對方的賺錢能力”這樣的說法,取樣畢竟有有限的,對於這個世界真正的狀態,不可能這麼一筆帶過。我也只能儘可能地去逼近事情的全貌,永遠無法得出一個大一統的結論。

要求更多的女性

建國以來,中國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女性在工作和社會上的參與度是很高的。2017年中國女性勞動參與率的數值是70.3%(《2017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高於不少發達國家。這一現象的直接後果是,勞動參與率的提高,提高了女性的經濟水平,塑造了更多的獨立女性。

而建國後另一大變化是核心家庭逐漸成為家庭主流。

核心家庭即一對夫婦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它逐漸成為中國家庭的主流,是在建國後宗族衰落,城市化進程中父母與子女分家逐漸普遍的大趨勢下形成的。宗族的衰落讓男女都能擺脫舊時代封建宗族的束縛,而進一步的大家庭變成小家庭,則讓原本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小夫妻能夠獨立出去生活。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這些變化都有利於女性在家庭總的地位上升,也賦予了她們在家庭生活中更多的權力。

說到這裡我得補充幾句。以前的女性並非沒有慾望,只是權力太少,無法自由地表達慾望,也難以實現慾望。隨著女性權力的上升,慾望表達也就越來越多,給人一種女性慾望越來越多的錯覺。而且權力越大的人,越有可能提出過分的慾望,比如古代權力至高無上的帝王,就熱衷於長生不老這種不切實際的慾望。

從這個意義上講,如今有更多權力、獲取了更多信息的女性自然比以往表達出了更多“更過分”的慾望。

那麼女性的要求是什麼樣的呢?

陳鋒(2011)在《依附性支配:農村婦女家庭地位變遷的一種解釋框架——基於遼東地區幸福村的實地調查》中提到了遼東地區幸福村的現象:村民的眼光都是朝著最富裕的20%的男性進行對比,故而“女性會經常在與男性吵架爭執的時候拿有錢人說事,掙錢能力不強的男性就被定義為‘窩囊廢’了”。

這已經和過去的情況差別很大了,按照陳鋒的描述,“

在幸福村.已經很難從村民口中聽到還有父母包辦婚姻的情況,年輕女性基本上遵從戀愛自由、擇偶自主的規則。而且擇偶標準也與老一輩選擇理想對象的標準相差甚大。老一輩父母一般希望子女的對象‘老實’,即誠實、聽話、值得信任等,而現在女性的擇偶標準中最為看重的是經濟條件與情感交往能力”。

能夠實現這樣的變化,在農村社會跳出包辦婚姻的魔窟,說明中國的農村經濟文化水平的確是上升的。而自由戀愛的情況下,新的女性對男性不僅僅在經濟上、還在情感上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那麼,在這個例子中,女性的要求比以前更多了,在婚戀市場和婚姻關係中是過分了嗎?

“碰到女性出軌也不敢離婚”

大家族解體和小家庭形成,也釋放了男性的情感需求。然而在幸福村的例子裡,男性對女性的需求增加,增加的還是男性對於女性的依附。

這種男性對女性婚姻關係的依附可以在幸福村的離婚案例中找到佐證。

幸福村90年代的離婚多數因為婚外情,而2000年後則多由女方提出,主要原因是男方經濟條件差導致夫妻不和,而由於婚外情導致離婚的只有一例。

這不是說幸福村的婚外情就少了,“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村莊中的婚外情越加的公開化和常態化。村裡的婦女主任估計,幸福村的婦女百分之三四十有過出軌的經歷,‘在最近的十五年中,女人拋棄男人的情況時有發生,有近十起,這些起了示範效應,導致不少的男性碰到女性出軌也不敢離婚’”。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於是幸福村出現了男性總體經濟實力高於女性(幸福村全職太太較普遍),卻委曲求全容忍女性婚外情的現象。而另一方面,幸福村的家庭暴力現象走向消亡,80年代家庭暴力在那裡較為常見,而90年代以後.幸福村出現過的男人打老婆的案例不超過5例。

這些現象與幸福村女性在婚戀市場上議價能力提高有關。90年代中期之前,幸福村婚戀只是侷限在周邊幾十裡的範圍內。等到打工風潮來到了這裡,“ 2000年以後,未婚女性多因外出打工而嫁到了縣城及縣城以外。而男性從外地娶回媳婦的佔據極少數,且男性在外夢想破碎之後大多數都回到本村務工”。這就導致本地聚集的大量男性在村莊內部處於劣勢,議價能力比女人差了一大截。

幸福村並不是個例,在陳訊(2013)的《婦女當家:對農村家庭分工與分權的再認識——基於五省一市的6個村莊調查》中,其調查的五省一市的6個村莊裡的6個村民小組,婦女當家的家庭佔總戶數的百分比都超過了60%,最高的超過八成。在這些村莊,婦女當家現象出現的重要推手依然是打工。

丈夫進城打工、妻子留守農村的家庭,妻子在家不僅要幹農活,還要照顧孩子及老人,以及料理各類家務。丈夫在城市不能瞭解家中情況,也沒能力和精力照料村裡的家庭,妻子當家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而夫妻同去城裡打工的家庭,一方面妻子要承擔料理家務的任務,有時還要管住丈夫不吃喝抽燙,所以多數男性賺錢交給妻子支配。

妻子支配財政大權另一大重要原因是,男性害怕妻子進城長見識之後拋棄自己。不過話又說回來,女性進城後拋棄丈夫的情況也不罕見,“黔南山河鄉全鄉18000餘人,因夫妻外出打工後,妻子嫌棄農村條件差棄婚外逃3年(3年及以上)不回家、不與家人聯繫的婦女達87人”。

與陳鋒在幸福村觀察到的情況類似,陳訊在“鄂東北楊村調查時,村莊中留守婦女的越軌現象已經逐步變為常態,但離婚率卻非常低,丈夫對妻子的越軌行為從吵罵慢慢地變為妥協和忍讓”,女性在婚戀市場上議價能力更強。

“上嫁”式婚姻

陳鋒和陳訊在中國農村觀察到,女性在經濟條件普遍不如男性的情況下對男性有“依附性支配”,原因是打工讓女性更容易進城婚嫁,導致農村女性議價能力上升,讓人想起凱特·米利特在《性政治》中的這段話:“

女人往往能夠超越男權制社會中通常的那種階級分層,因為無論女性的出身和教育程度如何,她永久的階級關聯比男性要少。經濟上的依附性,使它與任何一個階級的聯繫都是附帶的,間接的和臨時的。

某種程度上,儘管中國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很高,但還是有一大部分女性是選擇留在家庭,經濟上有一定的依附性,這也與傳統的家庭分工以及職場的性別歧視有關。而另一方面,米利特提到的這種女性特點可以給女性一條超越階級的捷徑,表現在農村則是進城後拋棄丈夫。

城市中的情況也有類似之處。

馬春華等(2011)在《中國城市家庭變遷的趨勢和最新發現》中提到,廣州、杭州、鄭州、蘭州和哈爾濱5個城市市轄區收集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數據顯示,生育孩子能顯著降低女性就業的幾率,說明生育後城市女性在經濟條件上優於配偶的可能性是降低的。

考慮到《2017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中指出中國男女收入比是1:0.62,中國城市的男性總體經濟條件要好於中國女性,在組成家庭後由於生育又會降低部分女性的就業幾率,在經濟上女性顯然是不佔優勢的。

但是體現在婚戀市場上,“結婚前男女雙方家庭經濟地位類似的比例出現明顯下降:從1979 年前結婚的76. 0% 下降到2000 年後結婚的60. 7%;男方家庭更為富裕的比例明顯上升:從1979 年結婚的13. 6%上升到2000 年後結婚的25. 0%”。

一大原因是從1979年到2000年以後,中國隨著經濟的發展,收入差距逐漸顯現,家庭經濟地位類似的婚配反倒因收入分化減少了。而家庭經濟地位分化導致的結果是男方家庭更為富裕的比例明顯上升,這說明傳統的“上嫁”式婚姻——家庭經濟條件更好的男方迎娶家庭條件比自身差的女方——的迴歸。

即使如此,男方家庭還是要給予孃家更多經濟層面的補償。

《中國城市家庭變遷的趨勢和最新發現》中,男性被訪者提到1979年以前結婚,父母給予的經濟資助是岳父母的1.63倍,而到了2000年以後結婚,這一比例擴大到了2.14倍;女性被訪者提到1979年以前結婚,公婆給予的經濟資助是岳父母的1.16倍,而到了2000年以後結婚,這一比例擴大到了1.69倍。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在男女雙方的口徑下,男方父母為小夫妻結婚提供的資源支持這些年漲得都比女方父母多(有趣的是,雙方的倍數關係並不相同,可能都在不自覺偏袒己方,誇大己方父母的付出吧)。

“稀缺”與議價能力

女性在城市到農村的婚戀市場議價能力都比男性強,一方面確實由於傳統的女性“上嫁”觀念,找對象傾向於找比自身條件好的那一類人;然而另一方面則是女性人口的相對稀缺,這種稀缺在農村則因為女性進城而放大得更誇張一些。

適婚年齡女性比男性到底少多少,這個準確的數字是很難得到的。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10年,20~49歲男性已多出近1035萬人。而那之後的生育比例也沒有改善的趨勢。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0-2010年出生的總人口大約1.46億,其中男性7952萬,女性6688萬,男性比女性多出1264萬。

女性的稀缺是在婚戀市場上佔優勢的原因,而女性也在家庭生活中充分利用了這一優勢,對婚戀對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這就是問題的全貌嗎?如果深挖下去,你會發現更多有意思的細節。

比如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全國0歲女嬰死亡率為32.10‰,男嬰死亡率為22.56‰,女嬰死亡率比男嬰死亡率高出9.54個千分點;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資料表明,儘管這一狀況已有所改觀,然而全國0歲女嬰死亡率仍然高於男嬰。至於在生下來之前有多少女嬰在非法性別鑑定後終止妊娠,就更難統計了。

另外,中國的確很大,有抓住打工機會靈活運用婚戀市場議價能力、從而實現婦女當家佔絕大多數的村莊;也有殷浩棟等(2018)在《“母憑子貴”:子女性別對貧困地區農村婦女家庭決策權的影響》中提到的婦女當家程度不高的50個貧困村,在這些村莊中,生育男孩對貧困地區農村婦女家庭決策權的提升有正向影響,

第一胎生育男孩或最終育有男孩均會提升婦女在家庭主要事務中的決策權。

所以適婚年齡男性比女性多那麼多,真是一點也不奇怪。

一場難度極大的討價還價

寫到這裡,你會發現,正是女性在出生前後生命權遭到了侵害,導致適婚年齡女性的稀缺,從而推動了女性在婚戀市場的優勢以及家庭權力的提升,最終敢於對男性提出更多要求,無論是情感上還是經濟上。

這是一個相當弔詭的局面,一方面我國的男女平等狀況仍然很堪憂,另一方面女性在婚戀市場也享受到了畸形的高溢價,男性則陷入了“擇偶擁擠”。

這些是從統計數字和研究案例裡的出的較為宏觀的結論,具體到每個深陷其中的個體(包括沒有性生活的我),則有著各自的辛酸。說到這裡又要貼出那個出現在《年輕人你別哭,你可知希望不會來》裡的知乎問題了,現在已經有超過13000個回答了。

中國女性的擇偶標準是“賺錢”嗎?

作為一個最近被當成是女性、臺灣人和生物專業學生的男性,最後站在男性立場上,我也來說兩句話吧,這關乎同理心。

以前的不少文學作品裡,女性形象都很扁平化,而且向著單調的兩個方向扁平。一個方向是純潔的象徵,特點是母性、禁慾、聖潔,最好是那種丈夫早死、多年守寡沒有性生活、上能照顧公婆下能拉扯大兒女的貞節牌坊贏得者。另一個方向是淫蕩的象徵,特點是妖豔、放蕩、奸壞,典型是慾望極強,榨乾了丈夫的精力,導致丈夫身死家破(國破)的狐狸精。

其實不止封建時代的中國這樣,好萊塢早期的電影裡,女性也基本上就是類似的兩個典型——天真無邪的少女和放蕩性感的妖娃。男人想的無非是家裡有個純潔的,幫自己完成家庭義務,外面玩弄性感的,滿足自己的情感和性需求,中外都是如此。

如今女性有了比以往更多的權力,也就表達出更多的慾望來了,這本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以前的女性不是沒有慾望,只是她們的表達被壓抑了,一旦讓她們說老實話,也會說出“東食西宿”這樣的話。誰不願意在長得不好看卻有錢的人那裡吃飯,去陪長得好看但窮的人睡覺呢?

所以女性遠不是扁平化的兩面,性格里有好有壞,看到她們和男人一樣的慾望,不少男人就不淡定了。

可這難道不是人性本來的樣子嗎?本不必腦補純潔神聖的女性形象的,更不必在她們表達慾望後又氣急敗壞地覺得她們是婊子。過去有些知識分子讀了幾本馬列,就覺得工人階級最神聖,跑去發動工人的時候發現工人粗魯、沒教養、惡習多,就失望得很放棄了革命理想,大概也是這樣幼稚吧。

人人都能正視自己的慾望,是這個社會進步的表現。只不過,有些看似“過分”的慾望表達,可能是在長期的婚戀市場交易中形成的,如果你嫌貴,就想辦法壓價吧——對於男性悲哀的是,這場討價還價註定是hard模式了。

本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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