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5456
請該執行法官先分清楚
拘留 是妨礙訴訟的強制措施
簡單說就是不聽法院的 可以抓!
不是執行手段
而當事人不存在對抗執行主觀和事實
如果拘 了 一是向上級法院申請複議
二是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並追究執行法官濫用職權
建議 向同級檢察院說明情況,申請提前介入執行監督o
為領133
在執行階段原告與被告可以就執行內容和方式達成和解協議,有如下幾種方式。
1、需要各方當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書面的和解協議。
2、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交和解協議,其他當事人予以認可的。
3、當事人達成口頭和解協議,執行人員將和解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各方當事人簽字確認或蓋章的。
在和解協議達成之後,可以中止或者終結執行。所以你應當與債權方一起按照上述方法達成和解。但是如果債權方撤訴,則要看你們的案件是幾審結案的,處理情形也大不相同,目前根據你提供的內容,不建議以撤訴方式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了還款協議,可以由債權人也就是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到執行局撤回執行申請,這樣法院就可以做結案處理!!這樣,法院執行局就不會對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