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同將人販子判死刑嗎?你覺得有很多贊同的聲音的原因是什麼?

魚中糖


一下只代表個人觀點

本人特別贊同人販子死刑,首先毒品是危害我們的肉體,但是失去孩子的精神痛苦是肉體的千百倍。會造成整個家庭的支離破碎,一輩子的煎熬,而且被拐賣的孩子能有幾個會有好的下場。

與道德,人販子會把孩子賣到偏遠山村,甚至賣給乞討的人致殘後讓孩子去乞討,甚至是殘害後賣器官,這些人的道德沒有底線,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道德,他們不配為人

與法律,這種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影響孩子身心健康,導致家庭支離破碎,這種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極大,而且中國的兒童拐賣非常猖獗,不從根源上清楚難以撫慰群眾千瘡百孔的心。

寫到這裡我深吸一口氣,有點呼吸困難,越想越氣氛,只代表個人觀點


輝太狼love紅太郎


罰一口氣幹完一瓶酒,和7700美元,不許吐,也不許去醫院,如果吐了坐牢5000天,



小米note3981


我完全贊同對人販子判死刑。因為他給一個家庭造成了無盡的傷害和牽掛。真的該判死刑。


顯華793


贊同將人販子死刑,這種錢賺得傷天害理,一個家庭一旦失去了自己的骨肉,年輕的還可以再生可能打擊沒那麼大,但對於無法再生育的家庭,那大人的下半輩子就過得行屍走肉了,人販子這就等同於謀殺,而且不只是一兩個,給予人販子死刑已經算便宜他們了!


只認紅線


人販子的情況很複雜,有人專業做人販子,有的父母生了小孩後無能力扶養,自己把孩子買給別人了,有的父母知道孩子有生理缺陷半買半送把孩子給別人了,還有的是未婚媽媽,在醫院裡就把孩子送人了。

在外面偷孩子,拐孩子的人販子與他們的犯罪行為是一樣的,但犯罪的性子不一樣,都是買賣孩子,都去槍斃,問題就大了,。

這件事情要分析對待,有些被拐騙的孩子返回原家庭,孩子也不願意,親生父母也沒有經濟能力扶養,寄養家庭對他來說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本人建議,大數據時代,孩子出生後,醫院採集DNA,報公安系統,建立DNA數據庫,以後誰丟失了孩子,家長到公安局備案DNA,誰懷疑自己被拐賣的,長大後,都可以進行DNA對比查詢,誰丟了孩子,也可以在數據庫中查詢,身份證中加入DNA信息,從根本上杜絕拐賣兒童這件事情。


長江放歌8


必須判死刑,比殺人更可恨,抓到人販子就一個字殺、殺、殺、殺:殺、殺、


3117624320757


人販子,顧名思義,就是把人當做物品進行販賣的人員,通過販賣人口獲得利益。受害人主要是婦女和兒童。

不管是婦女還是兒童,直接受傷害並且受傷害最深的就是被販賣人本身。由於販賣人都是將被販賣人員賣到相對落後的農村地區:1.婦女-這些地區的適婚人員(男性為主)大部分因為生活條件等關係娶不到妻子,或者因為落後,適婚女子不願意嫁入,不得已只能靠買這一手段。2.兒童。存在封建迷信(家中沒有男性子嗣傳宗接代),或者因為夫妻本身原因無法生兒育女的個人或家庭,加上教育相對不發達,不懂法律等原因,需要購買兒童(這裡並不是把兒童當做物品,而是本人一時找不到合適用詞,顧以此代替)!他們將被販賣到陌生的地方,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離開父母親人朋友的同事,人身自由也會受到限制,身心都將受到莫大的傷害。

間接受到傷害的就是被販賣人的家庭,誰的妻子不是千百尋覓才得,誰的孩子不是千辛萬苦才生出,含辛茹苦在養育。他們將因此妻離子散,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折磨,失去親人的痛苦,隨自己自身的深深自責將陪伴他們的一生,他們本來可以享盡人倫,並且為我們的社會貢獻他們本來可以做的貢獻。

同樣傷害的還有被販賣人的親人以及朋友,同學同事老師等等,以及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親人因為失去親人而痛苦,朋友因為失去朋友而無態失神,同學失去了彼此之間的關閉,老師失去了關心的學生,同事失去了公事的夥伴,社會因為販賣人口事件的發生而變得不安,國家因為販賣人口事件的發生而變得不穩定,國家的穩定在被挑戰。

販賣人口的罪犯一般是受金錢利益驅使,或者因為賭博、吸毒等急需獲得大獎現金利益,或者想不勞而獲,鋌而走險的走上販賣人口的犯罪道路。

販賣人口,是一種社會發展的倒退事件,販賣奴隸,那是奴隸社會,而販賣人口。。。。國家的發展,歷經千辛萬苦,為了國家文明的不斷向前,無數先輩嘔心瀝血,勵精圖治。

我們的社會以步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經濟建設,文化建設,法制建設以及社會文明建設等都是在發展中不斷完善。

國家一直推進法制建設和文明建設,都是以人為本,有法可依,通過法制促進精神文明。所以,在面對犯罪事件,採取法律手段是為了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對犯罪分子依法量刑,是為了達到懲戒犯罪分子的目的。

以下是我個人觀點:1.國家今天的發展有目共睹,我們發現,絕對貧窮的地方已經不存在,社會發展到今天,已不存在絕對法律閉塞的地方。2.我們發現,販賣人口的事件的發生,都不是發生在貧窮落後或者說法律閉塞的地方。3絕大部分的人口販賣犯罪事件的作案人員都是犯罪團伙,並且他們絕大部分都是接受過教育的。4,販賣人口的犯罪分子都是知法懂法的。5.販賣人口的犯罪分子一般都參與賭博,借貸,吸毒等,以迫不得已為藉口,通過販賣人口獲得鉅額利益。6.販賣人口對社會產生惡劣影響!7.能把人口當做物品進行販賣,並獲得利益之人。

所以,我覺得應該對參與進行販賣人口的犯罪分子處以1.死刑。2.終生監禁!

刑罰執行以後,全國各大政府報紙新聞媒體對事件進行通報。

如此危害社會之人,應當依法懲處,以警世人。

販賣人口的犯罪分子在現在如此文明的條件下,懂法確為了利益的情況下裝作不懂法,能把人口當做物品來販賣,是在挑戰法律的底線,文明的底線,國家人民的底線。

在帶有菩薩心的人看來,罪而能教,教而能改。

在不帶任何情感的情況下,此等罪大惡極,應該結合社會法治國家建設需要,在現階段的社會發展背景下,對犯罪分子處以極刑!

其實,很多人都是跟我一樣的想法。鑑於販賣人口對社會的巨大負面影響,很多人都會發自內心的覺得應當嚴懲,這是一種共鳴。也是社會國家人民對這種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必須進行嚴懲的需要。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都支持對人販子處以死刑刑罰的原因。


沒事瞎幾把到處跑


我贊同死刑,因為小孩不久久是每個家庭未來的希望,更是國家未來的希望,還是人類未來的希望。殘害未來有希望的小孩,你說它是不是跟全人類為敵?它不死!難道讓全人類滅亡?


xz0415926


把人販子直接槍斃,只要參與的不論情節是否嚴重。誰家的孩子都是寶貝。人販子的行為就不配活著,不配當人。


夜貓不吃


那不是一個孩子的事,而是毀了一個家庭。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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