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体现了矛盾的共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矛盾就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比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树立矛盾的观点,敢于承认矛盾,正确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坚持矛盾分析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防止片面性。例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中,用全面的观点分析问题,这样既重视了经济建设,又紧抓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从五个方面全面的发展、完善的发展。

矛盾的特殊性,体现了矛盾的个性,即每个矛盾都不同。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况:第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例如:我们班里的每个人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这就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特殊性。第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例如:我们每一个人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年龄段存在着的矛盾都不一样。第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那么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这五个方面的矛盾,比如说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地位和作用就不同。

方法论: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刀切”。因为每个矛盾各有其特点,所以在解决问题时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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