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xiangping_sdk


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一般情况下都是其他国内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就这个问题讲,要看合伙企业有无法人资格及合伙人组成而有不同纳税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即松散型经营。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体现在自身纳税上就是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贯彻先分后税原则,即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份额在合伙人之间分配。之后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就要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须强调,股息红利属被投资企业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企业所得税法虽列为征税对象,为避免重复征税,又明确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看见平凡税助祥云


我国企业大体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本身就是股东负有无限责任的企业。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缴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缴)。

自然人合伙人分的的份额,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2018新修订)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缴纳时扣除一定的费用。

单位合伙人分的份额后,计入本企业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所得也是按照这个方法计算。

比如:个人A和惠略公司(该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共同出资设立B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各自均为50%。

然后B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100万元的股息,这100万在A和惠略公司之间各分50万。

然后A按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惠略公司则把50万计入本企业利润总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惠略公司本身适用优惠税率,则适用优惠税率。

不明白可以@我。


周文坤会计


总原则自然是先分后税,然后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但具体是按个人所得税20%税率征还是按企业所得税税率征,还得看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本身是什么属性。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分为个人投资者和单位投资者,举个例子,张某和甲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共同出资设立A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各自均为50%,然后A合伙企业又对外投资,分回100万元的股息,那这100万要先在张某和甲公司之间各分50万,然后张某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甲公司则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如果甲公司本身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那就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另外,如果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规定,分回的股息还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以,如果投资者都是个人,则全部按20%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投资者都是公司,则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所以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并不仅仅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还得看其投资者的属性和适用的税率来决定,总原则是先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息,然后再根据投资者的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节米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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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5,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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