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罰站,老師被家長打進醫院,報警合適嗎?對此你怎麼看?

蒸汽雞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考慮的是,如果不是一名老師應該怎麼辦,那麼我們就應當按照這個原則來進行。所以說必須報警。

中國的老話這樣講的,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作為老師雖然說收入不高地位不高,天天和孩子打交道,但是也不能因為這件事情被家長毆打。

作為一名老師,首先應當維護自己的尊嚴,試想如果一個沒有尊嚴的人當老師,如何把一群孩子教成有尊嚴的學生,沒有尊嚴,何來的有尊嚴的教學。

諸如其他方式,比如說打回去這種以牙還牙的方式,我們認為不可取,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但是即使沒有以牙還牙這種方式,我們也不能選擇忍氣吞聲。

有時候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並不站在老師這一邊,他們往往出於一種息事寧人的思維方式,希望老師受些委屈。

但實際上,為什麼必須是老師受些委屈呢? 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老師在學校裡體罰學生這是錯誤的,家長可以選擇法律途徑來維護孩子們的權益,但是如果老師受到了家長的侵害,也是應當維護自己權益的。

總之這件事情必須選擇報警。


杜宜城老師


第一,國家有法律規定,禁止體罰學生,體育老師體罰學生不妥。某些人一說不能體罰學生,就腦殘的說什麼不能管學生了,難道管理學生就只會體罰嗎?管理學生就等於體罰嗎?所以,討論的是怎麼管理的問題,不是該不該管理的問題,腦殘的就不要出來說什麼你家孩子就不要送到學校這類愚蠢的話了。第二,家長打老師,題主通常都是喜歡挑事的,帶節奏的,問題本身就帶有引導性質,是溝通過程中發生肢體衝突,還是家長見到老師就動手呢?不清楚,但無論什麼情況,都可以報警,是家長打人,對老師造成傷害,警方可以依法處理。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牆外行人617


這個老師忘記了,現在有三個惹不起,一是家長,二是學生,三是領導 ,鬧他的,反正一節四十分鐘,時間到下課了事,報警又能夠怎樣呢?我曾經呆了四年的學校,學生放學,在校外打架,我們一個男老師去勸說,被其中一個學生刺傷肝臟,學生家長沒有一句道歉,還說家裡窮,沒有錢,還是不了了之了。


令狐青雲89088282


作為一名資深老師,我想談一談我的看法。現在我們的教育走向了有點畸形的方向,學生批評不得,罵不得,更打不得。其實百分之九十九的教師管理孩子都是非常有分寸的,管理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其健康成長。

說一個我的親身經歷。我以前在杭州一所非常有名的私立學校任教過,擔任七年級的班主任。班上有一個孩子是從韓國來的小留學生,這個孩子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從小在韓國上過臺灣人辦的語言學校,所以用漢語交流沒有一點問題。學校軍訓一星期,到大概第三天時,他的母親要回韓國,這個孩子因為剛到新環境不適應,軍訓又比較累,鬧著要回韓國。那天中午我經過校園時恰好看到了小孩子在和母親鬧的場面,就過去問問什麼情況。他的母親只會說韓語,我走過去時,就見她的母親一個勁地給我鞠躬道歉,她的母親只會韓語,不會說中國話。後來這個孩子的阿姨給我翻譯,大概意思是說,孩子這麼連軍訓這麼小點的苦都吃不了,感覺很丟臉,很對不住老師。我一點都不誇張,短短几分鐘,最起碼給我鞠了幾十個躬,搞得我都有點不好意思。孩子阿姨說要趕中午的飛機,急著去蕭山機場,可孩子這樣,母親很著急,都要哭了。我跟他們說,你們放心走吧,有老師在呢。 後來,我安撫住了孩子,和他坐在校園的長椅上聊天。孩子跟我道歉說,“老師,我今天太丟臉,真不應該,我應該更堅強一點。”

這件事,給我的觸動很大。後來我在帶這個班學生的過程中還發生了許多事。對比之後,我一直在反思這個問題?韓國的這個母親和孩子遇事之後,首先向老師道歉,然後反省自己。而班裡的好幾個中國的家長,孩子一遇見事,不問青紅皂白,第一時間就打電話來質問我,我的孩子怎麼又不快樂了,怎麼又被其他同學欺負了等等,真的叫人很無語。估計他們心裡認為,我孩子上了私立學校,花了這麼大的代價,就高人一等,你們老師就是為我們的孩子服務的。

不是我崇洋媚外,為什麼同樣教育孩子,我們的差距會這麼大?對於這個現象,你們又怎麼看?


琅琊秋水


我們來逐一分析題主描述中的內容,見下圖:

1.3年級學生體育課上追逐打鬧,被老師罰站。

一個班的體育課不可能連堂上,體育老師也不可能讓一個學生在這節體育課結束後繼續罰站,所以,扣除自由活動前整隊、訓話等時間,體育老師至多讓這調皮孩子站了30分鐘。

2.體育課追逐打鬧,說明是在室外上課。

其實大家都在站著上課,所謂的罰站應該是暫時限制了這個調皮孩子自由活動,讓他單獨站在一邊,眼巴巴地看著同學愉快的玩耍。與其說使孩子身體和心靈上受到了傷害,不如說讓一個好動的孩子心癢難耐了。

3.家長找到辦公室見到體育老師就打,而且擊打的是頭部,打成了輕微腦震盪。

如果確實是一言不發,見人就打,而且出手兇狠,致人傷害,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應該受到治安處罰法的制裁!

但這裡存疑,是不是家長找來後與教師理論了呢?教師是否態度強硬,引起爭吵,氣憤之下,家長失手打在教師頭部了呢?如果是這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家長求得教師的諒解也未嘗不可。

因為沒有權威消息通報,只能作出上述兩種揣測。

4.假如不是教師,而是其他身份,不管因為什麼被人打傷,報警都是第一選擇。為什麼這事一到教師身上,就要顧慮重重,瞻前顧後呢?

一是因為教師罰站學生在前,總覺得不能理直氣壯。事實上,確實有人已經在指責教師搞體罰了,認為罰站的老師就該被打;

二是這事如果鬧大了,對教師也並沒有更多的好處。說不定還有許多麻煩會接踵而至。一個直闖校園打老師的人可不是那麼好惹的,小小教師還是忍氣吞聲得好;

三是除了教師群體會為捱打教師喊兩句冤,其他方面不會提供多少有力支持,包括校領導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他們樂於見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誰也不想成為輿論的焦點。

所以,才會有“報警會不會對學校、教育及學生產生影響”的顧慮。或許被打老師已經受到了一些明令暗示了吧。

拋開這件事不談,現在的老師該怎麼管理越來越自我的孩子呢?

懲戒施於身叫體罰,比如打手心;懲戒未施於身叫變相體罰,比如罰抄作業。除了身體傷害還有心靈傷害,比如公佈成績和排名,比如語氣重一點,都有家長揚言孩子會抑鬱厭學。

老師若不管,好聽點叫明哲保身,難聽的乾脆叫混吃等死;老師若管,輕則被罵搞體罰、不人道,重則被打被訛被關押。可是專家們整天宣揚“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老師們進退兩難、動輒得咎,怎麼辦呢?

我很疑惑。


劍客談教育


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家裡的大人都是這樣,孩子能好嗎?認識的一個人也是這樣,老師一管孩子,家長就去鬧,結果沒人管了,放學後出去群毆,被人當場打死,毀了兩個家庭,對待這樣的家長就是不用管,讓他們付出那種代價就行了。那些磚家叫獸和所謂的媒體你們毀不只是中國的教育,也是多少家庭的幸福!


伽藍俗世人


我是一名過時的老師,當一切都上綱上線,把法律規定極限解釋,你當你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這樣的辯論有意義嗎?中國的教育就是被你這樣的人毀了,中國教出你這樣的學生,是中國教育的悲哀!教師法有規定,體罰造成學生嚴重身體損害,或造成死亡,是老師為此入刑的前堤條件,反過來去討論罰站是不是體罰,這是不懂法,別有用心的作法?法律沒有對什麼叫體罰作出明確的解釋和規定,你們卻在這裡條條是道,也該上秤去秤秤自己的斤量,學好法律,再來提出問題,可能會有份量。


覃光一


說實話在一個重教的地方教書還是有幸福感!每每看到孩子父母的眼光:老師你大膽管我的孩子,不聽話你就揍他,我不會怪你。多善解人意呀!可哪個老師願意打自己的學生呢?都是恨鐵不成鋼呀!我個人認為只要不傷害皮肉不侮辱孩子的人格,適量的懲罰是應該的。比如抄寫,打掃衛生區等。讓他們知道犯錯不可饒恕,讓他們長記性,有什麼不好。


用戶453682152133


在中國教育裡,所有的懲罰都是體罰,罰站是體罰,發抄寫是體罰,罰勞動是體罰,並且決定權在家長手裡,家長認為是體罰就是體罰,說找你事就找你事,老師也只能忍著,誰讓你是老師呢,學生學的好是學生聰明,學得不好就是老師教的不好。社會何時正眼看過老師,老師重回臭老九時代!


V巴黎沒有摩天輪V


老師應該報警,警方應該立即出警受理老師被打案件!警方必須依法維護老師的活法權益,嚴懲打人兇手……。老師為了教育學生,對學生進行適當罰站是老師的基本權力,應該得到支持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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