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被收購後是否該給原職工繳社保?

用戶9411712141767


一、如果是在原國有企業時或者是國有企業還沒有被完成收購時,你要求給你補繳各項社會保險,那麼原國有企業在被收購完成前就應該理所當然的給你補繳各項社會保險。

二、隨著國有企業的收購完成,各項債權關係已經終結,這時就要按照當然國有企業被收購時的具體約定了。

1.如果原國有企業被收購時你們的工齡被一次性買斷,被收購後你們也已經離開了單位或者與新單位是重新建立勞動關係的話,被收購後的企業沒有義務為你購買原國有企業時期所欠的各項社會保險。

2.如果被收購時,你們工齡沒有被一次性買斷,新單位繼承了原國有企業的勞動關係,那麼被收購後的企業有義務為你補繳以前國有企業所欠你的各項社會保險。

希望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塞上陝北人


樓主您好,企業賣掉或者不賣掉,只要是你和所在的員工沒有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存續勞動合同一個月就應當為所在的企業員工繳納一個月的社保,這是法律當中明確規定。

如果下一個企業主不願意繼續使用這些舊的員工,那麼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解除勞動合同以後不再和企業有任何的關係,那麼是可以不承擔這個員工的社保繳費了,但是隻要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就應當承擔企業職工的社保繳費,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所以說原企業主既然打算轉移企業的資產,就需要考慮留用,不留用之前的老職工,如果不留用的話,那麼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話就不再承擔職工的社保費用了,如果選擇留用這些老職工的話,那麼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承擔職工的社保待遇。


社保小達人


當時沒有考慮到買社保這意識。主要是新的改革。國家也沒想到。工人更沒想到。國家的財產。通過轉制都到私有制老闆處去了。工人都下崗了。當時內心心酸。只知道工齡不能斷悼。往事不能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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