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操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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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操作步驟

事業單位改革是繼國有企業改革之後一次大的體制性改革,這次改革涉及面廣、難度大,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與現實意義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事關重大,涉及到單位的發展及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資產管理、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構成部分,在進行行業改革和試點省市分類改革的具體實踐中,相關的支持性政策具體還涉及到人員身份轉化,建立勞動關係薪酬福利制度轉化,建立企業薪酬福利分配製度;績效考評機制轉化,建立企業績效量化考評機制、融資投資、資源業務等諸多方面。

下面請隨小編一起看看事業單位轉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及如何操作!

如您在轉制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向我們留言諮詢。

事業單位改革有助於政府職能的徹底轉變

計劃經濟下,所有的社會職能都歸於政府,出現了機構臃腫、效率低下等難以克服的問題。後期的國企改革,初步完成了政企分離,但是政府職能仍不清晰。此次事業單位改革將社會公益事業職能從政府中分離出來,實現政事分開,無疑將使政府、事業單位、企業三種類型的社會組織各就其位,使政府職能集中在宏觀調控、市場調節、公共管理、社會服務等方面,樹立起政府工作的新形象,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事業單位改革有助於增強事業單位的活力

計劃經濟下的政事不分,使事業單位在很多方面對政府有了依賴感,喪失了自我發展的慾望和能力。實現事業單位改革,可以打破事業單位員工的“鐵飯碗”一把事業單位推向市場,經受市場上的優勝劣汰法則的選擇,有效地增強事業單位的競爭意識和競爭活力,從而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

事業單位改革有助於形成一批具有責任心的領導者

以往事業單位的領導往往捧慣“鐵飯碗”,重權利,輕能力;重傳統,輕創新;重管理,輕責任,嚴重阻礙了事業單位的發展。這次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者變身為崗位管理者,使其貢獻與薪資收入直接掛鉤,會大大提高領導者的責任心和管理能力,從而形成具有職業性的事業單位管理者,更好的促進事業單位的發展。


事轉企操作步驟


1組建轉制工作組、擬定改制方案

1、組建轉制工作組、擬定改制方案

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組建轉制工作組,統籌領導轉制單位的轉制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協調解決轉制工作中的問題,確保轉制單位轉制工作按時順利完成。

工作組一般包括:主管部門領導、轉制單位領導、中介機構負責人、律師、會計師、諮詢師等。

在組建工作組過程中,轉制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預算和權限聘請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共同參與轉企改制。

轉制工作組應進駐到轉制單位,聽取主管部門、工會、中介機構、財政部門、國資委、編辦等機構的意見,並向職工進行宣講,獲得職工理解,為改制工作順利推進奠定基礎。

2、擬定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一般由轉制單位在中介機構協助下擬定。

改制方案應包括:轉制單位的基本情況;轉制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轉制的實施步驟和進度安排;轉制方式;參與改制其他投資方的基本情況;轉制單位的管理體制,法人治理結構;資產處置方案(包括債權債務、土地使用權、專利、非專利技術以及商標等);職工安置方案(含社會保障和勞動人事關係的處理、離休人員及費用管理方案);轉制後企業章程(含已核准名稱、組織形式、註冊資本、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結構等);轉制後的業務規劃;

國有產權與出資人界定等。


2盡職調查

1、盡職調查

法律盡職調查,即《轉企改制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簽訂後,律師在轉制單位的授權下,在轉企改制過程中,律師依據轉制單位改制方案、資產處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需要,通過對轉制單位相關資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實情況的收集,從法律或規範性政策文件的角度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和判斷。

一般盡職調查涉及:轉制單位的設立沿革和變更情況、基本運營結構、開辦資金、有形資產情況、重大合同情況、重大債權債務、對外投資情況、重大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等情況、人員基本情況等。

在完成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協助轉制單位完成改制方案的起草,當中包括職工安置方案、資產處置方案。

2、編制《改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如轉制單位改制所處的內、外部環境比較複雜,各種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不穩定風險客觀存在,維護社會穩定,可建議主管部門、轉制單位編制《改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3擬定職工安置方案

需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製定職工安置方案,轉制單位轉制中涉及的人員安置和勞動關係調整、社會保險接續,基本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做好人員安置和勞動關係調整方案,方案應合法合規、分類處理、整體接收、自願解除、民主公開、公正公平、自主自願,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1、整體接收、自願解除

轉制單位應妥善安置職工,無論是事業編制職工,還是勞動合同制職工,一般以整體接收為原則,尊重職工主觀意願,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對於事業編制職工,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對於協商解聘的職工,依法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2、簽訂勞動合同

對於由轉制後企業接收的職工,轉制後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自轉制後企業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一個月以內與全部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

3、社保關係接續

轉制前已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費計發辦法發放離退休費的人員,轉制後原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準不變;屬於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由統籌基金支付;超出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部分,由轉制單位按照原渠道繼續支付,基本養老金調整按企業辦法執行。

轉制前在職編制內人員(不含國家用工制度改革後招收的勞動合同制工人)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對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按原來條件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


4擬定資產處置方案

1、明確出資人

在確定轉制後轉制單位的產權歸屬的基礎上,明確出資人。一般有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代表政府為出資人。如原為國有企業管理的經營類事業單位,仍可由原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2、資產清查、審計、評估,核定國家資本金、國有產權轉讓和登記

根據經營類事業單位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分別按照各級財政部門關於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3、土地

涉及土地資產管理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廳字〔2016〕38號)的規定執行。即經營類事業單位涉及的原劃撥土地,轉製為企業後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當依法實行有償使用。

4、車輛

在車輛確權基礎上,轉制單位可持政府或主管部門批准轉企改制的相關文件、轉企後營業執照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限牌地區,一般均可正常過戶,不佔用小客車指標的限制。

5資產清查

包含:資產清查、審計、評估,核定國家資本金、國有產權轉讓和登記

1、資產清查

轉制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門或轉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轉制單位應將全部資產納入轉企改制範圍,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包括經營類事業單位本級及其下屬各級企業(不含參股企業)、事業單位等各類資產,對參股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和股權關係等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提出資產清查結果處理建議。涉及資產損失核銷、資產盤盈和資金掛賬的,應該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進行報批。

2、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

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應由主管部門委託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承擔,結果在轉制單位內部公示,經主管部門審核,再報財政部門批覆。

3、核定國家資本金

完成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後,經主管部門審批,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淨資產為國資本金。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國有產權登記

5、國有資產劃轉和轉讓

6、債權債務承接

轉制單位的債權債務原則上是由改制後的企業承接。


6報批備案

1、《改制方案》報批

2、《職工安置方案》報批

職工安置方案須經轉制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7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改制方案

1、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改制方案》

2、職工(代表)大會的公證


8工商註冊登記

1、 登記管轄

2、名稱

3、出資形式

4、提交工商登記材料


9核銷編制、註銷事業法人、黨工團關係變更

1、核銷事業編制

2、註銷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3、黨工團關係變更


專家轉制建議:

在為多家經營類事業單位改制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發現事業單位改制國有資產管理、勞動人事、公司法、物權法等多方面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各省市政府及委辦局的政策、規章、規定、辦法等;

改制時間跨度長,審批部門多,不穩定因素多,利益訴求複雜;

建議主管部門或改制單位聘請諮詢機構提供全程諮詢服務,保證各方案設計和實施的合法合規,降低法律風險和合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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