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跟加拿大不合併成一個國家?

JunqiCa


美國人還真動過跟加拿大合併成一個國家的念頭,而且動過兩次。1812年——那時候美國雖然獨立還不到30年,但已經有了濃厚的擴張思想。美國獨立之初只有密西西比河東岸到大西洋西岸的那一片土地,然而美國人卻從獨立的那一天開始就堅信一種叫“昭昭天命”的理念,那就是美國人註定到統治美洲這片大陸。

1812年,美國開始了擴張戰爭,這一次的目標就是加拿大。當時在美國精英眼中,加拿大地廣人稀,幾乎是“不設防”的存在;同時加拿大人深受英國人的“壓迫”,一定會“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以及——美國獨立戰爭讓美國人對英國有了充足的自信,這一樣仗,一定能贏。

於是……1813年,英國人打進了華盛頓,這一個合併故事由此告一段落。美國人沒有想到,他們這一仗不但沒有加強加拿大與美國的認同感,反而讓加拿大人對美國保持了警惕之心,加拿大之所以能組成一個聯邦,其實還要感謝美國給他們敲了警鐘:你們不聯合,就會被侵略!

為什麼說美國人動過兩次念頭呢?直到1866年,美國一個議員又提出了一個兼併法案:整個英屬北美都可以自願加入美國。看到這讀者估計都要笑了吧——自願加入,怎麼可能呢?事實上直到今天兩國之間還有邊界糾紛呢。


隱語


為什麼美國跟加拿大不合併成一個國家?

第一,美國是加拿大的盟友,他們都以英法做為國語。全世界以英語做為國語的國家還有很多,比如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巴哈馬、牙買加、格林納達、特立尼達、南非等。以英語做為國語的國家,不可能都會合併成一個國家。

第二,美國和加拿大都屬於發達國家,在軍事實力上,美國優於加拿大,但在國民福利上,加拿大優於美國。美國每年把大部分經費用在國防預算上,而加拿在軍隊建設上,投入很小,大部分經費,用在國民福利和基礎建設上。


第三,美國國內槍枝氾濫,每年都會發生幾十萬起暴力事件,其中有近10萬人被槍擊,3萬多人因傷勢過重死亡。美國雖然和加拿大是盟友,但美國國內嚴重的暴力事件,讓加拿大震驚,這也是加拿大不喜歡美國的原因。



兩國合併是以利益做為前提的,加拿大經濟發展良好,國內自然資源豐富,唯一依賴美國的是軍事上的保護。所以美國和加拿大不可能合併。


情感與感悟


美國在獨立之初和加拿大爆發了戰爭,加拿大成功抵抗了美國的入侵。等美國有能力擊敗加拿大的時候,國際形勢已經不允許這麼做了。

美國在獨立之初,想佔領加拿大,但是被加拿大擊敗和羞辱

美國在獨立之初,只有13各州,實力有限。美國的確希望通過向加拿大擴張擴大自己的領土,但是很不幸,當時的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美國打不過有英軍支持的加拿大。

1812年,美國趁英國深陷拿破崙戰爭危機,向英國宣戰,實際上就是為了佔領加拿大,擴大自己的領土。結果戰局出人意料,佔有兵力優勢的美軍在海上戰果顯著,在陸地上卻連吃敗仗。英軍、印第安人和加拿大民兵一同抵抗美國的進攻。英軍後來戰局優勢,一路南下。1813年,英軍攻入美國首都華盛頓,一把火燒了白宮。從此美國放棄了對加拿大的領土要求,專心向西部擴張。

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才有徹底佔領加拿大的能力,但是為時已晚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的實力才完全超越了加拿大的老東家英國。這時候美國如果想吞併加拿大,輕而易舉,但是國際形勢不允許。

二戰後很快就進入了美蘇對抗時期,西方陣營是一個整體。如果美國向加拿大擴張,這和二戰的德國有什麼區別?所以此時的美國根本不可能向加拿大擴張,而要籠絡西方世界的各個國家。

加拿大人也不想加入美國,通過加拿大人中的比例就能看出

加拿大的人口構成中,最主要的是英裔和法裔,英國血統佔全國人口的43.8%、法國後裔佔30.4%、黑人很少。這和美國的比例構成很不一樣,尤其是加拿大的法裔一直想謀求獨立,它們怎麼可能想加入美國?

美國對加拿大人幾乎沒有什麼吸引力。除了在軍事上美國遠遠超出加拿大以外,加拿大的福利、社會治安、生活平均質量都比美國要好。加拿大人不用承擔高昂軍費,反而能專心搞社會福利,國內也沒有各種種族衝突,比美國更適合生活。

所以說,美國想佔領加拿大的時候,打不過由英國支持的加拿大。而現在需要考慮國際影響,不能搞軍事擴張,加拿大是不希望加入美國的。


寰球視角


先看一幅英國在北美曾經的殖民地地圖:

圖中的美國是1776年脫離英國建國的,而加拿大是1931年建國的,但加拿並未脫英,還是效忠英女王的國家,只要加拿大國家存在,其國政府就不會與美國合併,一旦美國想強行合併,雖然加拿大沒有1814年時那樣有能力去燒了美國白宮,但至少英國及英聯邦所有國家會人人自危,並與美國決裂,到時美國真的要成為孤家寡人了。


再說加拿大人少資源又多,人人高福利,幹嗎讓你美國人來統治?

至於美國也沒必要去武力合併加拿大,反正加拿大與自已同宗同源,二國之間人們親如兄弟,有個這樣的跟班也好,何必去得罪英聯邦那麼多國家呢?合併反而弊大於利,因此也不會想去幹這件事了。



湘平古珍郵館




電影暴君詹姆斯卡梅隆

這個問題貌似是一個很有道理的問題,實際上來自對美加兩個國家淵源和兩群人的不瞭解。美國是世界上最富強國家,唯一超級大國,在今日世界說懲罰誰就懲罰誰,在近十多年內就修理了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等國家。而美國邊上的加拿大隻有美國十分之一的人口,卻佔據著比美國還大的領土,為什麼美國沒有把加拿大給合併了呢?主要原因在於兩個國家的構成群體以及歷史淵源等。



美國的獨立以及憤而獨立的原因已經為人熟知,加拿大為什麼沒有併入美國?最為基本的原因是這是世界觀非常不同的兩群人。一群是出身中下層到北美來“闖關東”的人,一群是隨著大英帝國和法蘭西帝國的擴張而闖天下的相對有產者。而且後一群人從血液裡看不起前面一群人。先看看他們的爭鬥史。



1534年法國航海家多次到加拿大東海岸探險,並把這一帶稱為“新法蘭西”。1603- l608年,法國人在芬地灣建立居留地,在聖勞倫斯河流域建立了魁北克城。17世紀開始,英國與法國以及衍生出來的兩個族群展開了爭奪這塊土地的鬥爭。1763年英法七年戰爭後,簽定《巴黎和約》,新法蘭西殖民地轉屬英國,成為英國殖民地。

1867年英國議會通過《英屬北美法》,由上、下加拿大和新斯科舍和新不倫陸克聯合成立了聯邦制國家加拿大自治領。 1867年7月1日加拿大誕生,被稱為聯邦。1931年,加拿大在英聯邦內獲完全獨立,但仍然是英聯邦國家,其國家元首仍然是英國女王。



曾經有一些人認為加拿大應該採用美國共和黨的價值觀,甚至試圖加入美國。 1837年在蒙特利爾外和多倫多內發生武裝叛亂,叛軍因沒有足夠的公眾支持未能成功。他們被英國軍隊和加拿大的志願者打敗了,相當數量的叛軍被絞死或流放。可見在加拿大這塊土地上,大多數人是不同意造反鬧獨立的。而且至今加拿大的“老炮兒們”仍然看不起南方那個國家的“土老冒們”,一是因為他們多出身底層,二是大英帝國的叛徒。




雖然保皇派和獨立派撕破臉皮時,沒有像印度和孟加拉分家時那樣直接互相扔石頭,但也上演了類似的一幕:保皇派向北走,從南部的美國撤退到今日之加拿大,而由於種種原因對大英帝國不滿的人往南聚,加入到獨立的陣營中去。

除了魁北克的法裔加拿大看不起“土老冒”的英語,說英語的許多加拿大“老炮兒”也從骨子裡看不上那些南方的“下里巴人”,尤其是他們說的那種下層人的“玉米茬子味”英語,美國不少電臺電視臺的主持人一度有許多加拿大人做主持。同時,很多非常有名的美國巨星實際上是加拿大人,如小天王賈斯汀比伯,喜劇之王金凱瑞,電影暴君詹姆斯卡梅隆,國際天后席琳迪翁,朋克公主艾薇兒,鄉村音樂一姐仙妮亞唐恩,人人聽過他的歌-布萊恩亞當斯,當紅小鮮肉 瑞恩高斯林……



2015年的加拿大兩個研究人員,研究了數百萬個加拿大和美國的推特微博後發現,加拿大人經常使用的詞語有: “Praise” “Enjoy” “Morning” “World” “Support” “Women” ,而美國人經常使用的詞語有: “Bored” “Swear” “Crazy” “Dude” “Hoes” “Ugly”。同時加拿大人比美國人更喜歡使用像beautiful(漂亮的)、great(好極了)或amazing(太神了)這樣的詞彙。



由於加拿大人口只有三千多萬,市場小,工作機會也少,有不少加拿大人住在加拿大卻到美國工作。不過最近一些“新加拿大人”在入關美國時也會因回答問題不對而被拒絕入境,近期被提問的問題包括政治意見、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看法等。


無中生有hz


現在很多國人,都拿美國所謂的第二次獨立戰爭時,什麼侵略加拿大,火燒白宮說事,好象美國是沒有能耐,才未吞併加拿大,很有些搞笑。加拿大是個怎樣的國家?老早美國“侵略”時,是個不能稱之為國,只能稱之為殖民地的地區!而國人又都是些什麼樣人呢?大多,是美國獨立時,反對獨立,樂當“亡國奴”,從美國遷移過去的人!

其歷史背景是,美自獨立後,因為當時只是個鬆散形聯邦國家,又僅處於嬰幼兒時期,所以倍受大英帝國欺負。這樣,在麥迪遜當政時期,美國人民便選了許多義憤填膺的憤青,進入了議會,而當十九世紀初英國同法拿破崙交戰,一時支持不住的時候,那些憤青以為機會來了,為徹底擺脫英的糾纏,高調向英宣戰。同時,麥迪遜在那幫憤青攛唆下,以為加拿大人民,也在痛恨英的殖民統治,美軍進加會一呼百應,才動起了不知道是“侵略”,還是“解放”加拿大的念頭!

而彼時,大英的力量,是美的n倍啊,況且,加拿大人,全是沒有“民族節氣”,樂當“亡國奴”的人啊,自然美軍,只能四處碰壁了,遭到了英國人、印第安人、加拿大民兵的堅決抵抗,只能灰溜溜地敗退回國!

而英國火燒白宮,自己都沒有面皮誇耀!因為此戰,美“勝利”了,況且,加拿大首府約克城,政府官邸,同樣遭美付之一炬…………我們局外人去空歡喜,豈非可笑?

美沒吞併加拿大,非是實力問題,是因為:毫無道理的問題!


用戶2633600175


對於這個問題,美國在建國之初的半個世紀裡曾兩次試圖“拉攏”或者吞併北邊的“加拿大”,最後搞得白宮都被加拿大民兵和英軍給燒了,也就死心了。那為啥在1926年加拿大的原宗主國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後,那時的美國已經完全有能力合併加拿大,為什麼不去吞併呢?這其實是涉及到了一個“消化”的問題。

先從歷史說起吧,1492年到1504年,受西班牙君主資助的意大利人哥倫布先後四次航行到了中美洲的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列強從此紛至沓來。西班牙和葡萄牙搶得了先機,佔據了拉美和北美的大片土地,葡萄牙則牢牢地佔據了巴西沿岸地區。所以稍晚趕到的英國和法國就奮力在北美開拓殖民地。一開始,法國佔據了北美中部和東北部的廣大土地,而英國則牢牢地佔據了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的大西洋沿岸地區。然而畢竟實力決定一切,1756年到1763年期間,英、法在加拿大爆發了“七年戰爭”,法國戰敗。1763年,法國的殖民勢力幾乎全部退出了北美洲。

這時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北邊的加拿大主要有四塊,魁北克、新斯科舍、紐芬蘭、魯珀斯特蘭,大西洋沿岸的則是美國獨立之初的那十三個殖民地。原法國的殖民地魁北克無論從人口還是面積上來講都有舉足輕重的地位(1791年憲法法案以渥太華河為界,將原有的殖民地分成兩塊。西部為上加拿大,東部為下加拿大,1867年,上加拿大成為安大略省,下加拿大成為今魁北克省),1763年英國取得該地統治權後,也想大力往裡移民英裔居民,無奈收效甚微,魁北克是法裔居民佔主體,並且多信天主教。於是英國改變策略,1774年,英國發布了“魁北克法案”,把俄亥俄河流域和伊利諾伊地區的大片土地劃入了魁北克,給予法語官方地位,承認了法國裔居民的諸多權利,承認天主教徒的信仰自由和政治權利,不僅擴大了魁北克的面積,還給予了當時魁北克的主要居民法裔很多權利和尊重。新斯科舍、紐芬蘭、魯珀斯特蘭當時與英國的聯繫密切,依然願意留在大英帝國裡。

1775年,萊剋星頓的槍聲,揭開了英國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塊殖民地也就是美國獨立戰爭的序幕,這十三塊殖民地的主要居民是英裔的新教徒居多,也有其他歐洲移民。在1774年,美國大陸議會向魁北克省發佈了第一封《敬告加拿大人民書》,邀請魁北克鄉鎮議會選出代表,前來參加大陸議會,但是以天主教徒居多的魁北克人卻不買賬。1775年,美國一看拉攏不成,還派軍隊入侵魁北克城,大陸軍沒能攻下魁北克城,1776年,英國首批軍艦抵達魁北克市,在加拿大民兵和英軍的夾擊下,大陸軍被擊退。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美國還試圖拉攏新斯科舍,但是新斯科舍、紐芬蘭、魯珀斯特這三塊殖民地更願意留在大英帝國。

1776年7月4日,北美13個殖民地宣佈脫離英國獨立,此時這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塊殖民地的面積大概只有80萬平方公里。此後與英國打了8年,最後雙方簽訂合約,美國又取得了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廣大土地,這時美國的面積共230萬平方公里。此後美國不斷西進,1803年,美國以1500萬美元的價格從法國人手中購得了面積約215萬平方公里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那。這時美國還是沒有死心,試圖再次“解放”加拿大人民。1812年,美國與英國又開始了戰爭,美國攻擊英國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加拿大各地民兵積極參戰迎擊美軍,1813年加拿大的約克城(今多倫多)被美軍焚燒。1814年,英軍和加拿大民兵攻入美國首都華盛頓,詹姆斯·麥迪遜總統被迫逃亡到了弗吉尼亞。為了報復美軍火燒約克城,英軍以及加拿大民兵大肆掠奪美國政府物資和焚燒公共建築,把總統的府邸今日的白宮也一把火給燒了。在這場戰爭中,加拿大民兵表現的相當英勇。1815年,美英雙方簽署了《根特條約》,邊界又恢復到到戰爭前的狀態。戰爭結束後,美國人為了掩蓋總統府被焚燒過的痕跡,就用白油漆粉刷,所以才有了今天的“白宮”。經過這兩次折騰,美國也就此對加拿大徹底死心,也不想著解放加拿大民眾了,更加致力於西進運動了。

美國這兩次為什麼沒有能“吞併”加拿大?主要還是實力因素,剛剛獨立的美國還是比較稚嫩,面對的不僅是加拿大還有當時世界上實力最強大的大英帝國(當時的加拿大是英國的自治領)。1860年,美國的北方工業生產產值居世界第四位,然而這時的美國卻是危機四伏,甚至有分裂的危險,隨著美國領土的擴張,美國南方和北方的矛盾終於因為廢除奴隸制的問題而爆發(北方工商業,南方種植園經濟),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最後北方取勝。掃除了內部危機後,美國開始更加迅猛地發展。

從1880年以後,美國的經濟開始超過英國,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勢力衰落,這時的美國不僅是美洲唯一的強國,已經完全取得了對英國叫板的實力。並且在1926年加拿大的原宗主國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開始取得外交獨立權。那麼這時的美國為啥不“吞併”加拿大呢?這又涉及了一個“消化”問題。加拿大是以英裔和法裔居民為主,經過了近200年的發展和融合,事實上已經形成了加拿大民族共同體,加拿大根本也不願意同美國合併,加拿大資源豐富,經濟水平高,有自己的文化和國家認同。這和說同一個語言或者來源於共同的祖先沒有關係,講英語的加拿大英裔居民首先會認同自己是加拿大人,有自己的獨特文化,同理以英裔居民居多的澳大利亞人和新西蘭人也一樣。美國人一開始也是英裔居民居多,但是美國人會承認自己是美國人而不是英國人。吞併小國還好說,面對體量如此巨大的加拿大,美國如果強行吞併,加拿大人肯定會奮起反擊,最後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好過,反而有可能傷及美國自身,根本“消化”不了。這就如同一個條蟒蛇,雖然能把一頭野豬吞下,但是結果往往是野豬死了,但是蟒蛇也被撐死了。雖然這個比喻可能不太恰當,但是話糙理不糙,道理都是一樣的。


十三叔看歷史


美國不吞併加拿大也存在成本收益的合算。傳統的農業時代,領土確實關鍵要素。領土多更能從事更大範圍的種植或畜牧產業。但美國並不是農業國家,美國是資本主義工業國家。對於工業國家來說,領土並不重要,原料和市場才有用。如果可以不用武力就獲得原料和市場,資本主義沒有太大動機進行戰爭。美國和加拿大就屬於這種情況,雙方沒有貿易上的阻隔。更何況即使美國是農業國,加拿大也沒有什麼收益,畢竟加拿大太靠近北極了,太冷了,氣候不適合農業。其實美國發展到今天,國土外佔據的領土並不多,大塊的佔領更是少之又少。除了理性考量,加拿大畢竟長時間是英國的殖民地,一旦吞併,難保英美不開戰。如果是18,19世紀這種戰爭還可能。今天的美國更加需要英國維持西方盟國間的統一。


琺大庶吉士




美國與加拿大是南北鄰邦,歷史上同屬於英國的殖民地。美國獨立戰爭之後,英國殖民者被迫撤出了美國本土,退居到加拿大境內。美國經過了一個階段的休養生息,國力逐漸強盛起來,拓寬疆土,擴大美國的勢力範圍,成為美國一個時期的基本國策。那時候也沒有什麼國際法,也沒個什麼限制,只要你有能力,能把對手打趴下,地盤兒就屬於你的。1812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詹姆斯麥迪遜總統對英宣戰的提議,利用歐洲拿破崙與英國交戰的機會,決定進攻美國北面的加拿大地區,把英國的殖民勢力驅逐出北美洲。但戰事進行的並不是很順利,受到了英軍與加拿大民兵的拼死抵抗,無奈之下,美國軍隊只可又撤了回去。美國政府經過反覆權衡,覺得加拿大這個地區太冷,物產也不豐富,且英國軍隊與加拿大人也不太好對付,遂就改變了主意,把注意力用在了鄰近的墨西哥領土上。至1846至1848年三年間,美國與墨西哥發生了戰爭,墨西哥可沒有英國那樣的實力,被美國打敗,被迫割讓了德克薩斯,新墨西哥,與加利福尼亞等23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基本奠定了美國現有的國土格局。後來加拿大建國,屬於英聯邦的一部分。二戰以後美國更成了世界的老大,確定了世界的新格局,與英國的關係更加密切,美國人已經心滿意足了,也沒有機會再去把加拿大怎麼樣了?兩個國家以鄰為伴,和平共處。更符合美國與加拿大的共同利益。



手機用戶58801659536


從美國角度來講,像美國現在這樣資源豐富,地理位置好,人才多,百姓又富裕,軍力又強國家,根本沒必要跟加拿大合併成一個國家。加拿大在美國眼裡應該屬於拖後腿的那種角色。

從加拿大角度來看,加拿大這片土地長期是英國殖民地,當年美國獨立戰爭之後,英軍退守到加拿大,美國則跟加拿大的英軍相互磕了很多年,歷史原因,加拿大應該也不會公投入美成為一個美國一個州。

但是從經濟往來上看,加拿大對美國有著極強的依賴性,畢竟美國老百姓有錢,又喜歡消費。

對於移民來講,目前很多人都是入美國國籍比較難,就會先入加拿大國籍,然後從美加邊境偷渡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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