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結婚彩禮問題,女方應該要多少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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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給彩禮?!風俗?不是都在追求男女平等的嘛,這個時候就知道向男方家要錢!那男方向女方要什麼呢?不是吼著要平等的嘛!

反正我不得給彩禮,市區房子車子都有,你們小兩口愛住不住,愛用不用!有本事自己去買,別給我扯這些彩禮。和女方家談不攏就不見面,我有我自己的生活要過。

不過目前我們這邊還好,一般都是商量著出錢出物,都是想讓小兩口過輕鬆一點。男方多出或全出也行,別扯那些疑似賣女兒的行為!

誰都不傻!憑什麼老子花錢買全款房要寫兒媳婦的名字!你們小兩口錢全部給女方我不管,反正我的肯定不行!


好嘛66


這塊,應該按照具體情況具體看待,沒有具體的標準。

1,有些會根據女方婚嫁習俗來,看女方那邊嫁人,一般彩禮習俗定的是多少。

2,有些會根據女方父母要求多少,當然有通情達理的父母的不要的也有,他們不要求彩禮多少,心中更看重後代幸福。

也有些父母只是意思意思走個過場,根據男方家庭條件,女兒出嫁還會當嫁妝陪嫁過來。

同樣也不會缺少部分父母獅子大開口,或者談好後一而再再而三變卦加價也有。

3,也有女方不要,男方主動提出給多少彩禮。

4,看到大致的一個數據,應該不是很準,可以參考下。具體的還是主要根據女方家庭要求或者當地習俗來。





寫在最初


要彩禮是賣女兒

表妹結婚的時候,向男方家要了6萬的彩禮錢,小姨給表妹陪嫁了3萬元的嫁妝,剩下的錢小姨給表妹單獨開了一個賬戶,存起來了,說這筆錢是留給表妹了,以後當表妹急需用這筆錢的時候,小姨會將這筆錢取出來。但是表妹的婆婆卻不高興了,她說自己拿了6萬元的彩禮錢,表妹就應該帶6萬元的嫁妝過去,還說表妹家就是把表妹當商品一樣賣給她們家了,以後就是她們家免費的保姆。

不要彩禮是倒貼

小梨和男友小文交往了4年,婚禮也提上日程,男友家的家庭條件不是很好,公公很早因公去世了,就只剩下婆婆一個人,小梨考慮到自己嫁過去是和他們一家人過日子,與其辦個風風光光的婚禮,還不如將錢省下來改善家裡面的經濟條件,於是,她沒有要男友家的彩禮錢。但是在一次無意中小梨聽見婆婆向鄰居們炫耀“我兒媳婦是倒貼我們家的,自己找上門的,我家沒有出一分錢的彩禮錢”這些話嚴重的傷害了小梨的自尊心,也是她們婆媳關係的導火索。

建議女方要彩禮時根據當地的“行情”還決定,當然也要考慮到男方的經濟條件,讓雙方都滿意。彩禮錢要讓男方拿得心甘情願,女方收的理所當然,這才是彩禮錢的本意。


心語夜之星


娶親嫁女,彩禮本就是一個禮。

彩禮的價錢,一般是按當地的風俗來定的。

我們當地有一俗:結親結義

只要你男方認可了,女方也認可了,就行了。

女方不認可你男方,要得讓你知難而退。

一般女孩子都會聽父母的。很多不聽父母的,私自離家嫁人的。據我所知,沒有一個女孩有好的結果的。

中國人最講一個“禮”字。男方到女方家,如果不懂禮,就是你再有錢有權,她的家人也不會把她嫁給你。



PPL64


彩禮的起源是因為女方養了女兒,嫁出去後,女方家少了勞動力,男方家多了勞動力,所以收到一筆養育費用。

時過境遷,現在變成了一種風俗流傳下來,有的要彩禮,有的不要彩禮,有的要的很多。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如果從標準的角度上來講,慢慢的也不存在男方多人女方少人的問題,都是小兩口過日子,很多獨身子女家庭,也不存在只照顧男方家不照顧女方家。所以這個彩禮錢就無處落腳了。

收的標準是:

根據結婚後,與男方家庭走動的多還與女方家庭走動的多為參考標準。再增加上一定的人情,再加上一定的雙方條件來進行定價,這樣會合理一些


西安緣來如此相親會


彩禮的多少,只有倆人或倆個家庭通過商量,感覺比較合適。而沒有一個定值來約束是否合適。

當然在商量彩禮甚或商量結婚其他流程啊習俗啊等細節方面,月老覺得兩個新人必須做好溝通的傳話筒和代言人。

很多時候,是倆新人根據家庭內部會議的精神去協調,而不是前期沒溝通,訂婚的儀式上把兩邊老人放在火上烤,那樣的結果有可能就是沒有任何臺階的不歡而散。

所以在月老看來,很多因為彩禮啊習俗啊,弄得婚結不了或者結婚當天出現冷場或者尬場。都是因為兩個新人不會溝通的結果。

畢竟沒有一個老人願意自己的孩子不幸福,願意喜慶的時候添堵。但前期溝通不到位導致的誤解,恰恰是矛盾衝突的根源。



淄博月老牽線


這麼多人討論彩禮,這一陋習在全國各地還真不相同,金額不一,具體有幾大類:

第一類,雙方大城市男女或經濟發達地區農村男女。一般男女雙方不會與任何一方老人居住,通常男提供房,女提供裝修或車。彩禮一般5-10萬居多,但基本隨女方帶回新家。現常有的問題是新婚法實施後女方要求加名,若男方按揭買方,女方帶著陪嫁加名很正常,沒有陪嫁未婚先改名甚至寫女方父母名就一些過了。這種類型婚姻,彩禮金額大多可接受,彩禮以後的歸屬女方要提什麼孃家養育費,未來生育費,待侯公婆費就是耍流氓,早點甩了,二人自己小家還扯什麼犢子,早分早了。

第二類,經濟欠發達地女與與發達地區男。一般男方會提供自已獨立房或與父母共同居住。但女方此時常會要男方提供高額彩禮(10-20萬很正常且無陪嫁)或給岳父母買房(門不當戶不對,總不能放過此機會)。若男方自己有房可參考第一類,若男方無房但要與父母共同生話,給女方家多點彩禮可酌情,畢竟女方是上門,看眼色侍侯老人避免不了。那種動輒要男方給岳父母買房的女人還是早點了斷,三觀不合啊,女方家再有個哥或弟的,那大多會讓男方來扶貧,對這種家庭若一定要給付高額彩禮務必書面切割未來的經濟責任!

第三類,經濟欠發達地區男女。這種彩禮有時未必少於第二類,對男方經濟壓力非常大。現代社會年青人農村大多是希望獨立建房組建家庭,但落後地區還是以兩代人共同生活居多,這對年輕女性嫁上門壓力確實很大,能遇到開明理性的丈母孃很難,畢竟未來的事難說,彩禮留在岳母手中相對易於操控,若每家都有一子一女,那還都必須收且不能少收,20-30萬都不奇怪,至於女兒無陪嫁上門後過得怎樣那不是丈母孃要想的,她更多的想兒子婚姻,農村習俗媳婦上門還是有很多不成文規矩,長期生活守規矩並不易

綜上,彩禮在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組合家庭中其金額及使用都不相同,所以建議年青人戀愛時多考慮,以門當戶對的傳統婚姻組建家庭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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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彩禮的事 ,每個地區經濟水平不一樣,所以不必說多少這個標準 但是女方想通過高價彩禮的方式,湊齊兒子的結婚甚至買房費用,應該在民法有相關解釋予能禁止。

個人認為男方可以按當地辦喜酒的標準支付女方婚宴費用,女方收到的結婚禮金歸女方,同時女方至少返回一半費用做為陪嫁。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亡


這個問題很幼稚,我們家族中,嫁娶都沒有收和給彩禮的習慣和習俗,收就是賣女兒,給就是買媳婦兒,嫁出也好,娶進也罷,子女對雙方的父母都一視同仁的贍養,反正嫁出去也好,娶進來也罷,只要一結婚都是小兩口單獨過小日子,所以,不存在嫁出去就完全是贍養男方父母,更不是說嫁出去就不養娘家父母一說,婚姻法也嚴令禁止!所以,嫁娶提到彩禮真的傷感情,對日後的家庭和諧真的不是好事,有錢的,錢多的,愛面子的,貪財的,彩禮風俗濃厚的地方另當別論!


撈查


看男方的經濟條件來定彩禮的多少,其實也就是看男方尊重女方的一個條件之一,也是男方今後對女方的安全感的表現,當然最重要的是男方的人品,以及男方家人的人品,門當戶對的組合家庭會讓這些問題少很多紛爭或者少很多摩擦,或者男女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高度一致我認為彩禮就沒那麼要求必須要多少了,但是彩禮男方多少是必須給女方的,那是對女方的尊重,我也有兒子,我認為必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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