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废学校土地归谁所有?

昨夜星辰咋夜风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了老家一所小学校旧址土地被拍卖的经历,先分享给大家。

1982年,我就在老家河南的东部一个乡村小学读一年级。

小学校位于在三个小村子的中间,长方形,三面是池塘,一面是条不宽的路。学校三边是房子,东边临路的是大门。南北两边两排房子,各有四个教室,西边是三间房子,做教师的办公室。

当年上学时,也没有感觉学校有多么的小,只记得那时早上出操,老师就带着学生沿着大路在学校外边运动,想来是学校的校园太小了。现在感觉一下,学校占地应该只有三四亩地左右。

大约在2000年的时候,学校有一个得力的校长,办的好,临近几个村的学生都来我们小学读书,学生急剧增加,教室本来就小,三四百学生在窄小的校园里,显得非常的拥挤。

学校校长和村里商量,在村庄之外的东边,从村民手里租来20多亩地,筹建新的学校。大约两年多,新学校建成,全体师生就搬到新学校。老学校就废弃了。

如何处置那所废弃的学校,当时成了村里的重要话题。

因为新学校是村里(也就是村委会)出资筹建,学校搬入后,老学校的所有人,就成了村委了。

当时,村里决定使用拍卖的方式,面向全体村民拍卖老学校。

老学校的校舍、房子和树木,所有财产的拍卖起价是一万元。有几位村民轮番加价,最后以1万8千元成交。

然后,村子里和这所拍卖得主签定合同,其交款后拥有老学校的一切财产,包括房产,树木及土地使用权。在农村,这个合同的有效时间是长期的。

如今,每一次回老家,我要从老学校的旁边经过,那位买得学校的村民也没有在上面建房,校舍一直废弃着。

今天,看到这个问题,感觉那时就是村里的自己所为,没有想到有怎样的法律问题:其实,在废弃校舍的处置上,关键的内容就是土地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土地政策,土地在所有权上分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

农村的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包括:自留山和自留用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其余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近年来,在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相应证书,以确认所有权。

当前,农村学校采用的是村办公助形式。毫无疑问,农村荒废学校土地基本上已确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村里可以出租,增加村里的财政。如果,再像我们村那样,拍卖给个人,应该是不被允许了。


小桔灯


第一,农村学校从性质上属于教育用地,按照农村公益事业用地,一般通过划拨方式批准,土地提供方为学校选址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一旦经过批准后,其权属不变,管理者从集体经济组织变为乡镇政府。


第二,学校一旦荒废后,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问题,按道理说,应由原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实际中,集体经济组织很少行使收回土地权利,造成很多农村学校荒芜,形成浪费,因此,乡镇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对这部分土地进行分类处理,加大处置力度,解决这部分土地的闲置问题。

第三,目前,国家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经验,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经营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农村荒废学校如果可以通过改变用途,让有能力的社会成本进驻,既能解决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问题,盘活土地资产,又可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土地佬儿


农村荒废学校土地归谁所有?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人口增长得到了控制,在农村小学读书的越来越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个老师教育一个学生的现象,大大浪费了教育资源。为此,国家出台了农村小学撒拼的通知,一个乡镇只设立一个中心小学,从而解决了师资浪费,大大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然而,由于撒扩拼,很多农村小学无人管理,有的已经倒塌,有的被村民占用。那么学校荒废,土地权到底归谁?我认为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当年也是村里出面建造的学校,毫无凝问学校土地应当归集体的,土地主权还是归集体所有。像我们这里,几乎每个村都把荒废的村小学卖给村里村民建房子,从而解决了农民缺少宅基地的问题。



农民以合法程序取得学校的土地,并在土地上建房子,这样土地确权时就将宅基地确权给建房的农民朋友,土地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农村荒废的学校,土地权归谁所有?欢迎大家一起都来点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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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说事


农村学校用地,很多年前就明确为公共教育用地,也就是国有土地,国家实施免费义务教育,集体作为公益事业用地无偿划拨教育事业。直白的说,农村教育用地产权属于当地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教育局会委托村委会代为保留和重新整修。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终身教育是以后的发展目标,学现代农业,学现代科技,没有学校,都到打麦场集中?学校是科学阵地,与村委会等同,即使庙宇建筑,也不适合成为个人所有。所以还是不要打主意,学校姓公!哈哈


手机用户50048936116


在农村,随着生源减少和教学改革,不断合校并校,确实出现不少荒废的学校。那么,这些学校的地归谁所有?这要看当初这所学校的性质。

在广大农村,过去有不少小学和幼儿园属于村办,虽然在县级教育部门有备案,但教育部门只拔给教学经费和教师工资,不负责学校筹建,校产仍属于村集体。学校废除后,这些校产包括土地当然仍属于村集体。


在农村,还出现一种几个村联办的学校,以初中为主,称为联中。这些联中由几个村子集资联办,校产也属于几个村集体。这些学校废除后,土地在哪个村,所有权还属于哪个村。

高中以上的学校,一般属于公办学校,土地一般由公家征用,所有权不再属于村集体。这样的学校废除后,土地作为校产的一部分,就属于县级教育部门管理,但多被所在村借用。

综上,农村荒废学校的士地所有权是谁,主要看学校撤并前的性质和土地归属。


齐东晏子


以上36份回答以我分析都不十分标准,但我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也不知在我们这条战线上有沒有很懂法的人,如果有,就请帮我回答下下面的一则问题为感!!我们村小组地处山区,人口希少,在五八年时期省就把我们这个地方定为垦殖场(国营垦场政府就设在我们村),过了几年,开垦出了很多慌地慌田,田地一多,就吸收很多外来人来种植,建立了很多外来人口的新村,这时省又把这垦殖场分为垦殖场和人民公社两种等同的政府,我们村组归人民公社(政府还是设在我们村组)。到83年土地落实政策,经过政府和村民协议,现有的政府机构,学校,工厂等一切原属于我村的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地基)全部归还我们村(83年证就办了),原各机构和组织,人居还是保留现状,不可收取任何费,但新增加房产和进入的人口必须经我们村组同意(人口自然增长除外)。现在我们乡(垦殖场)撤拼于外镇,原政府所在地己归还我们村,原学校于O5年迁走(换地改建),原址地是否必须归还我村组?其一问。其二问是,所有校舍归属?其三问,原地改做其他用是否要经过我们村同意?其四问,如果在原址办个幼儿园(原学校来办)是否可以不经过我们村组?请解疑为感!!


忍怒裂心燃灭谊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农村土地,同时要知道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土地所有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土地政策,具体表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反映在所有权上即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此外没有其他土地所有权形式。

农村土地是指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的林地、草地、耕地,以及其他的农业用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一)自留山和自留用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可进行经营农产品,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没有所有权,不能擅自转让或买卖。(二)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其余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相应证书,以确认所有权。


农学谷


农村荒废学校土地归谁所有?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这几年农村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减少,以及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各地都进行了撤校并校,让许多农村的学校荒废了,校舍不是残垣断壁无人管理,就是被个别人占据了。

那么这些荒废了的学校土地归谁所有呢?这就牵涉到了我国农村办学体制问题,我国农村办学,采取的是村办公助的形式。也就是说农村学校,由农村负责提供土地和校园校舍建设,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委派教师教学和管理。

由此可见,学校的土地和校舍都是归所在村集体所有。对这个问题当地村委会应该是清楚的,所以当村里的学校撤并后,就应该做好善后工作,重新安排好合理的用途才对。

以上是卫龙的回答,欢迎批评指正。欢迎评论,点评必复。


卫农老头


这个问题所说的学校应该都是一九九0年以前建设的,当时村小都是村委出地并建设,上面委派教师结合部分民办教师,因民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又是村委集资自建,当学校撤出后,自然就由地方集体所有。


吴城古邑付志军


有证的归证所有人所有,无证的归当初出让土地集体组织所有,就是生产队。现多数归村集体所有,出让,租赁所得一般用集体开支,公平一点村集体组织会拿出一部分收益分红给当初出让土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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