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行凶,被成年人主动防卫至死,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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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还要看具体情况了。

一看到未成年人犯罪,似乎大家第一印象就是“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貌似成年人如果遭受未成年人侵害不知道该怎样对待,站着不动被他伤害肯定不行,如果反抗把他打伤或者打死,自己是不是还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没错,鉴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身体尚在发育中、心智不太健全、自控能力有限等等,他们在犯罪后有可能不会像成年人那样接受同等的处罚,但是,正当防卫是针对犯罪行为的,而不是针对犯罪主体的。

只要其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这种社会关系,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主体,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而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可见,无论对方是未成年人还是精神病人,只要正在进行不法侵害,都能够进行正当防卫。但是,未成年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他们的侵害行为不能简单等同于成年人的故意侵害。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时,应当尽一切努力避免对其造成额外的身体或精神损害。

而且,在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并且有条件逃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自己受到侵害时,不建议采取所谓的正当防卫,弄不好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如果你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或者实在退无可退,跑也没地方跑,没了其他选择的余地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换言之必须要有一个大前提,首先选择紧急避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再进行正当防卫。一般说来,实施正当防卫不需要有如此苛刻的要求,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针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实施的防卫行为,离开“不得已性”这个条件,便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还要注意时间、程度以及故意性,简单来说,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不法侵害,再对其进行的暴力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已经是防卫过当了。而且,如果采取的还击行为超出明显的限度,恐怕还会按照故意伤害来认定。例如:未成年人拿一把小刀吓唬你要劫财,在其被你打掉刀准备逃跑之际,如果你拿起刀将其捅死,那就是故意伤人了。如果已经制止了对方的不法行为,但故意报复将其打死或者打伤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起来限制太多,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承担责任。

那么,在遭遇未成年人不法侵害时应该怎样正确实施自己的防卫权呢?

1,如果不知道侵害人是未成年人,可以对侵害人进行反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也就是说,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不应该苛责防卫者能够及时辨认出对方的年龄。有些未成年人早熟长得人高马大,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他们不到14周岁。

2,如果从外表、体型明显可以看出侵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那就要注意我们上面所提到的“不得已性”,只要有可能就要尽量避开他,或者通过训斥或者采取武力夺下对方手中的凶器,采取其他措施将对方限制起来。不到万不得已十分紧迫的情况下,不要实施暴力手段对其进行伤害。

3,如果面对多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且已经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没有其他退路可选,建议实施正当防卫,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以上就是本人对此事的看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夜雨如书


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因为现代刑法认为,犯罪论的构成要件有三个层次:构成要件符合性——不具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违法阻却事由——不具有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责任阻却事由。只要符合前两个层次那么其行为就具有不法性,三个层次都具备则构成犯罪。而正当防卫所防卫的行为只要满足不法性就行了,而不需要其行为构成犯罪。未成年人的危害行为虽然不具有有责性,但符合不法性,因此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当然,对未成年人展开防卫,同样需要满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尤其是防卫手段要和危害行为程度相当,不能超过防卫限度。如题所述,如果未成年人的危害行为并不构成生命威胁,而成年人也能轻而易举地制服他,那么将其防卫致死自然就构成防卫过当。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成年人也是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的,采取防卫行为,造成未成年犯罪分子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冰焰


未成年人行凶,被成年人主动防卫致死。那么法院对于这种行为该怎么判呢?这分为两种情况:

一、成年人的防卫属于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行凶,这本来就是一种不法侵害,被害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的条件是指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而并不是讲不法侵害是何种人?在何种原因下实施的。只要面对不法侵害,被害人都有权实施正当防卫;只要正当防卫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么实施人都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成年人的防卫是防卫过当,应当按照故意伤害来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面对不法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防卫也不应当超过必要的限度或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未成年人行凶,有可能情况并不很严重。如果断然实行非常猛烈的防卫措施,致使成年人死亡的后果。根据未成年人所实施的行为以及所造成死亡的后果,明显可以判断出防卫过当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等。



法重情深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废除,他们乱杀人都得,我们还挨保护他,哪个野仔制定未成年保护法。祸国殃民啊!


用户8656858924335


具体要看当时的情节,比如未成年人的年龄。还有就是当时的细节,如果是小孩小偷小摸,大人打死,大人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未成年提刀砍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大人把未成年人打死,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涉及到法律上一个词,叫“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要件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香干布


题主的问题比较概括。简单分析一下吧。刑法上把未成年犯罪分为三个年龄阶段,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追究法律责任,14到16周岁的只有犯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的犯罪才会酌情追究刑事责任。18周岁以下的犯罪,依法酌情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关于未成年刑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问题中未成年行凶,被防卫至死。所谓行凶,字面意思理解,一般多为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的犯罪。这类犯罪一般都是严重的法益侵害行为,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对于这类犯罪的正当防卫,法律特别规定了无限制的正当防卫,所谓无限制的正当防卫,指当被侵害人面对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违法时,能够更好的实现自我保护和救济。说白了在必要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被侵害人在必要的时候通过结束犯罪者的生命来自保。

当然所谓必要,就是要使被侵害人面临的法益侵害的危险得以结束。

未成年人犯强奸,杀人,放火,抢劫等罪,无论其年龄是否到了接受刑罚的年龄,从行为上来说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有可能不判刑,但这不代表其行为没有犯罪。

如果未成年人在行凶过程中北防卫至死,只要被侵害人的防卫措施是必要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的法院都不能追究被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只要不是防卫过当,未成年行凶被防卫至死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情况。


爬峰的蜗牛


首先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除了在刑事犯罪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死罪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权。

同样,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的未成年人死亡,同样是没有刑事责任的。而且即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会加重处罚。

所以未成年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底气顶多是判不了死刑,违反刑法同样是要坐牢的,本人在看守所看过太多的未成年犯人了,判无期的也不少,一个个稚气未干,还会尿裤子的小屁孩,同样也是受大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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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别问了,保护未成年罪犯法最牛逼!


喂喂牛牛568


法律是给平民定的!不是给有钱有《全人定的》!


用户3456245290410


保自己没有下限。不可以限制等级。放松就死,怎么判,都要必须全力以赴,反抗有备而来的行凶。不论凶手年龄,年轻犯罪更不顾后果。对行凶,保自己性命,是必须。不管怎么判。行凶就是“即时”,没有限定。反抗就是正当,没有程度之分,但凡对方有一丝恻隐也不会主动攻击,所以,自己活还是凶手活,自己看反应速度。通常是凶手赢。反抗的人活着,是他反应快有点体力,是意外。活着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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