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兩家公司惡意拖欠工資 相關負責人被警方逮捕

香城都市報報訊(記者方達星)拖欠勞動者報酬遲遲不支付,對限期改正指令書後置之不理。26日,咸寧兩家公司因惡意拖欠勞動者報酬被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報,相關負責人被公安機關逮捕。

通報稱,2017年10月19日,有農民工向崇陽縣人社局投訴,該縣某石材廠拖欠工資。經查實,該公司共拖欠10名農民工工資13.26萬元。

今年1月5日,崇陽縣人社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公司逾期未支付,且相關負責人無法聯繫。

鑑於該案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1月24日,崇陽縣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同日,公安機關予以立案。目前,相關責任人員已被捕歸案,農民工工資已足額兌付。

今年5月31日,咸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接到投訴,稱湖北省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職工工資。經查實,該公司在李創擔任法人並實際經營期間共拖欠13名員工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工資共計人民幣6.48萬餘元。

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於9月18日向該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要求該公司於9月21日前支付拖欠陳雙等13名員工工資。經責令後,該公司逾期未支付,相關負責人無法聯繫,且涉嫌存在惡意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情形。鑑於該案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10月31日,咸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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