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6未成年残忍施暴肢解杀人,你怎么看,如何才能禁绝此类未成年犯罪?

九州神行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当今社会和以往不同。

以往的社会比较封闭,人相对比较老实,一般来说十三四岁孩子绝大部分是温顺胆小的。

但现代社会孩子发育的早,心智成熟较快,十三四岁相当于以往十六七岁。

而一些孩子明确知道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犯了死罪也没事。

之前萨沙写过一个案子,两个少年联手奸杀了一个女高中生,其中一个是从犯,参与杀人没强奸,犯案时是13岁,根本就不需要坐牢。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未满14周岁的孩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主犯也就是强奸又杀人的,因不满16周岁也没有判死刑。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好在主犯后来成年以后,又犯有严重的十多起抢劫罪,最终还是被枪毙。

那个从犯也因为抢劫罪被判刑10年,后因癌症死在牢里。

如果他们之后没有作案,从犯根本就没事了,杀人也没事。

就是知道有这回事,很多孩子肆无忌惮的犯罪。

湖北十堰市一名年仅14岁的男生入室抢劫一名20岁女大学生并将其杀害,因年龄还不满14岁,根本就没事。

湖南邵东县3名杀害女老师的未成年人,因为都未满14周岁,根据我国法律不负刑事责任,被送往工读学校。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萨沙个人认为,应该将承担杀人这种严重犯罪 法律责任的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

在英格兰,对于10岁以上不满14岁的少年,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的危害行为是出于恶意,就可以将他们“看成”已满14岁,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不满18周岁犯有严重罪行的,尤其是惯犯的,应取消减轻处罚,甚至应该重判。

萨沙负责任的说,如果不满18岁就能故意杀人,尤其是有计划有组织杀人的少年,长大以后也绝非好鸟,对于社会会是巨大的威胁。

大家就想想,让你十三四岁去杀人甚至还分尸,你敢不敢?别说十三四岁,就算萨沙这种中年人一万个里面也没一个敢的。

貌似保护了这些未成年犯罪的权力,请问那些受害孩子的权利谁来保护?

萨沙最支持蒋介石的一句名言:该赏的赏,该罚的罚,该杀的杀!


萨沙


请一定要相信,有些人渣秉性难移,任何宽容都是对受害者的对不起。也许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免去他们死刑,但极端残暴的犯罪事实,无期徒刑可能更适合他们。

逼良为娼、肢解尸体,惨不忍睹,罪大恶极。

事情发生在15岁山西女孩以送书为名的离家出走,女孩一家是山西人,来陕西榆林工作有段时间了。9月22日女孩说有同学借书,她去送,晚上6点出去再也没回来,第二天女孩亲戚家男孩通过QQ联系上她,中午见面后女孩表示晚一会会回家。

但谁也没想到,至此之后,女孩的家人再也没联系上过她。

在焦急的寻找中,女孩家人报警寻人,并把寻人启事贴满了大街小巷。

可是谁也不曾想,两个月后,这对父母接到的却是警方的认尸通知,而且女孩的身体还被分成好几块。

随后警方将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据嫌疑人述说,他们先是在9月23日晚上由杨某、白某、贺某带女孩到商务宾馆卖淫,嫖客不满意,于是杨某、白某、贺某、张某、乔某五人便将女孩带到杨某叔叔家,对其进行扒光衣服殴打,直到第二天发现女孩已死。

此时他们似乎并没有太多害怕,把事情告诉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随后6人肢解了女孩。

而这6名嫌疑犯的年龄在14-17岁之间,也就是说,他们全部都是未成年。

按照未成年保护法,他们必然得不到死刑的处罚。

但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我不希望看到他们只是判十年或者几十年或者很短的刑期,这样恶劣的人格,何必让其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无期徒刑更适合他们,把牢狱坐穿更适合他们。

另一方面,类似的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进一步加重刑罚的处罚外,我认为教育(包括学校和家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自己的孩子什么秉性,我认为家长比任何人都清楚,对于这种恶劣的孩子有时候想让他们长记性必须付出“血的代价”,子之过,父之过、师之过也……

女孩的“离家出走”我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多半与父母对其的关心不够有关,这也是大多数在外打工家庭应该注重的地方,孩子的心理健康会让其有正确的认知观。


李阿冰


近年来屡屡曝光未成年人伤害案件,未成年人之间的法律完善成了重中之重,如何杜绝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各方面进行一个系统的完善和教育。

对于11月19日陕西神木县破获的未成年少女被杀案件,手法残忍,而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六名未成年人,据悉,该初中生少女被六名同龄未成年胁迫卖淫,并且残忍杀害,对该少女进行了肢解,特别恶毒。


该案件在全社会引起了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屡屡犯罪,并且手法残忍,这让人不得不深思对于未成年法律的完善。

将《未成年保护法》进一步完善,增加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当然,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是那些手段残忍的杀人犯未成年也需要保护吗?答案是否定的,应该从处罚措施上进一步完善。

而且对于未成年人的监督和教育也要进一步完善,改变原有的教育模式,而不是纵容和娇惯,而且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杜绝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尽可能的减少和杜绝未成年的犯罪率,需要全民去监督,作为未成年的监护人,更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管理和监督。


珞珈评论社



落叶归根xx


血债血还!统统死刑并立即执行!不然,此类恶性案件将更多!请砖家们再不要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借口放了他们,咱们的法律应是惩恶扬善,保护的应是那弱者、无辜者,应是那被害致死致残者,而绝非这些小畜牲!杀了他们吧!法律保护的应是未犯罪的未成年人,而绝非杀人的未成年者!


钓鱼路上


是上帝赐人灵魂是出现了故障,让这么可爱的祖国花朵注入了魔咒,比曰本的731部队的细菌战还可怕,惨绝人寰。

一,是学校教育岀了问题吗?不可能吧,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别的孩子能学好,单单就出了这几个坏蛋。

二,是社会风气带坏了吗?为什么没有带坏别人,就带坏了这几个人渣。

三,是家庭教育岀现了问题吗?有可能,这种不良少年是怎么形成的,是父母的缺失,还是家庭教育,还是家庭的溺爱造成的。不难而知。

四,这六个杀人恶魔,社会的毒瘤,视人命如草芥,丧尽天良,丧心病狂,所有伤天害理的词用尽都不为过。千刀万剐都解不了恨。

综上所还:如有相同观点,通议千刀万剐者请关注我,不通议者批评我,不喜勿喷,谢谢!



飞絮989


初中女生给未成年6人施暴肢解,这种痛苦万念俱灰,先奸后杀,小小年纪如此残忍,令人发指,看得都让人发怵、颤抖。可怜女孩临死时该是怎样的绝望,无助,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唉一朵鲜花凋落了,犯罪男孩要重重惩处还女孩公道。


君儿207323327


今天下午我忽然想起儿子13岁那年的一席话~那是个星期天无意间我发现他的一幅画,画的是我背着他推着满满一人力三轮车的粮食……

我很奇怪问他:是谁告诉你我曾背着你推粮食的?他说:没有谁这只是他模糊的记忆~我沉默了片刻,想起很多往事,因为从孩子出生就是我一个人在养,他父亲从未给他买过一针一线一粒糖……

随后儿子说:妈妈我要帮你报仇,不然没机会了,再过几个月我就14岁了,我很惊讶问他你想怎么报仇?他说他上上周就买好了刀,准备大年三十去他父亲家给他两刀……

我真的没想到在老师眼里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在邻居眼里一个礼貌懂事的孩子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和孩子聊了好久,才打消了他的念头,主动把刀给了我,如今儿子18岁了依然绝口不提爸爸这两个字,我也从不去揭他心里的伤疤,只想和他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待他成家立业足已……

我觉得现在大家眼里的孩子,并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他们成熟早,法律意识比我们强。

如果这6个孩子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哪怕我是那个14岁孩子的妈妈,国法留他一条生路,回家后我也会给他准备最后的晚餐,因为我不想让未来的某一天他再害人,太可怕了,我自己教不好,那我就亲手毁了他……


8780123089


禁绝此类未成年人犯罪,在目前的条件下,是不可能的。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大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越来越残忍,那些对生命的冷漠,都让人不寒而栗。人类有史以来,自私性就伴随而来,依靠法律才能遏制犯罪。但是,法律并不万能。法律只能威胁尊重法律的人,对于不知法,不守法的人来说,未必管用。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犯罪依然会大量的存在。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加大惩治力度,比如降低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我个人的建议是,只要是严重犯罪,没有负刑事责任的年限。比如,美国有30多个州就没有任何年限,只有少数州有年限。

真要彻底禁绝犯罪,可以用科学技术来解决。比如,可以在所有人类大脑里面安装一个自动装置。平时,这个装置不起作用,人类如果采取犯罪措施,这个装置就会有化学作用,强制终止这种犯罪过程。随时技术的发展,人类必将改造自身,从有机生命体进化到电磁态生命体。这样,人类都可以在计算机虚拟世界生活,寿命无限延长,一个人就是一个宇宙的主神。这时候,人类就无法犯罪了,因为在这个宇宙之中,所有的事物(包括人类)都是数学模型,都是虚拟的,主神意识只有一个。你还需要犯罪吗?


怀疑探索者


只有不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成《未成年人纵容法》,才能有效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保护法)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或者少受伤害,而不是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现在普遍的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依据《保护法》不受法律约束,本身就把未成年人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凌驾于法律之上,违背了宪法:任何人不得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之规定,注意:是任何人。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宪法。如有违背,以宪法为准。所以,《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法不受约束,或者应该减轻处罚的规定应该依法取消。

《保护法》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不是纵容犯罪。

依据宪法规定,保护法可以改为: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进行同样的处罚。对未成年人进行的犯罪,进行法律规定内最大限度的处罚。

只有这样,才能使《保护法》真正起到保护未成年人、打击罪犯的目的。

而不是让《保护法》成为一些罪犯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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