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男炫耀感染大二女生,央視表示面對這樣的人渣不能一怒了之,你怎麼看?

論道歷史


艾滋男炫耀感染大二女生,央視表示面對這樣的人渣不能一怒了之,你怎麼看?看到這個話題,我覺得必須回答一下了。提到艾滋病,我們眼前立刻會浮現出濮存昕這個形象大使,從國家層面到社會各界,都在關愛艾滋病患者,不嫌棄,不放棄。聯合國還把每年的12月1日定為“世界艾滋病日”,關愛艾滋病患者成為慈善的科目,艾滋病從出現到傳播,到治療,無處不在的體現人類的博愛。

這個艾滋男自己感染了,不自律,還惡性的去傳播,居然還拿到網上炫酷,我覺得這是反人類的,對不起這身人皮,網上給他稱之為‘艾滋男’我覺得有些用詞不當,我這裡想稱他為“艾滋狗”,又怕愛狗協會的抨擊我,想稱他為“艾滋豬”,又怕伊斯蘭民族不答應,窮盡了我的所有想象,最後我定義他為艾滋種公吧,希望大家把我給他定義的名字傳播出去,讓大家記住它,給後人一個警示。

央視已經表態,說明國家會給“艾滋種公”做一個圈養的。我在這裡也呼籲一下,我們對待艾滋病患者應該不只只停留在關愛上,也要立法,制裁這些惡意傳播,不想做人類的“艾滋種公”們。

話題很沉重,寫到這裡不想再寫下去,大家留言譴責一下這個艾滋種公吧。


穎哥夜話


網絡上,艾滋男惡意感染大二女生後,甚至還帶有幾分炫耀的曬出,很令人很憤怒。

我曾經在艾滋病篩查實驗室工作過一年,許多人覺得艾滋病離我們很遙遠。事實上,在我們這種普通的市級三甲醫院,基本上每個星期都可以篩查到艾滋病陽性的。有次多的時候,一個星期達到了四例。

艾滋病的傳播途徑雖然主要是三種: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但是工作中接觸到的感染者,絕大部分還是性傳播。普通的生活過程中,潔身自好,是遠離艾滋的最重要法寶。

醫務人員在診療艾滋患者時,如果抽血時針頭彈出來不小心扎到了自己,會大大增加感染的機率。或者艾滋患者隱瞞病史,艾滋檢測結果尚未出來,醫護人員為了挽救病人生命,緊急手術過程中,也有感染的機率。

不管什麼原因,當意外暴露接觸艾滋病毒時:

1. 72小時之內應立即服用艾滋阻斷藥物。而且服用時間越早越好。

2. 艾滋阻斷藥物是幾種不同的藥物組合。見下圖。同時應遵醫囑,連續服用,不可斷斷續續。


3. 阻斷藥的效果,還是很明顯的,有資料顯示,失敗率在0.5%左右。

4. 艾滋阻斷藥屬於處方藥,雖然阻斷效果明顯,副作用也很大。 意外暴露後,要儘早去疾控中心和專業的傳染病醫院,在醫生指導下服用。不要盲目相信網絡推銷。

生活中很多人並不瞭解高危行為後,可能會感染艾滋,也不會想到儘早去找醫生服用艾滋阻斷藥物,不幸感染上艾滋。潔身自好是根本,不幸接觸後,及時就醫是上策。


侯豔嬌醫生


這種渣男簡直無恥到極點,泯滅人性,天理難容。那個名為“六月俱樂部”的微信圈,應該有不少艾滋病患者,他們對艾滋男的變態行為起到慫恿助推作用,涉嫌故意傳播艾滋病。建議相關部門立即調查,釜底抽薪、除惡務盡,防止有惡棍漏網,再禍害社會。



人性的陰暗,莫過於此:貧者仇富,病者妒康,醜者恨美,愚者怨智。艾滋病患者讓人同情,但總有一撮心理扭曲之人,痛恨社會,仇視人類,往人大腿上扎針,住西瓜裡注射艾滋病人血液……讓人無法容忍的,是以此為談資,在微信群裡大肆炫耀顯擺,將此惡行奉為巨大功績。對這種人,真的應該施以極刑,挖他三千六百刀。



大二女生也是作死,什麼人都可以上床麼?如花的生命,求學的年紀,怎能就如此隨意與陌生人肌膚相親?為一時之快,一時之利,最終葬送自已,怎不令人扼腕嘆息。太草率,太任性,太無知,糊塗!


抱庸齋主


先不說這個問題,之前朋友的大學開學之際說學校政策開放了

今年有三個艾滋病攜帶同學來上學

為保證隱私不公佈姓名

請大家友好相處

堪稱世上最刺激的狼人殺開始了

開學第一天就有十幾個學生申請退檔

大學這個都懂,萬一躺槍

本來長命百歲,怕是要白髮送黑髮

之前有個案例,說體檢出Hiv攜帶者被公司辭退,法律維權成功,結果其他員工紛紛辭職,其實不太好評判,每個人的心態都不一樣,越禁越兇,之前針管扎人還有人躺槍,只能政府出面統一管理。

不過這個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慢性投毒,其罪當誅。

明知道勸部分女生潔身自好沒用,那就提一下,Hiv初步感染,醫院有阻斷藥物98%成功,藥效參照緊急避孕藥,還是有可能中槍,不要僥倖。


看點漫畫


對於這種人渣當然不能“一怒了之”,而是應當讓他受到法律制裁。那麼,這種故意傳播艾滋病的醜陋行徑構成何罪呢?我來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11月初,社交平臺上關於“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話題引起熱議。聊天截圖顯示,標題中的“渣男”是一個網名為“動物無常”的艾滋病患者,他在QQ群裡宣稱,“成功傳染艾滋給一名大二女孩,這次不中就天理難容了。”

也就是說,這枚渣男的主觀目的就是要把艾滋病傳染給女大學生。雖然如他所說,女大學生被成功感染的概率很高,但也並非百分之百。於是,女大學生是否會被成功感染,決定了這枚渣男構成何罪。

如果女大學生“鴻運當頭”沒被感染,那麼這枚渣男就只構成故意傳播性病罪。如果女大學生倒了血黴被成功傳染艾滋病,那麼這枚渣男就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最高將會被處死刑。因為,最高法院認為,感染艾滋病所造成的身體傷害,等同於一種重傷,即故意讓人染上艾滋等同於故意給人造成重傷。

《最高院關於辦理賣淫刑事案件的解釋》第12條第2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目前醫學對於艾滋病尚無有效療法,如果該名女大學生被成功感染,那她的整個人生就徹底毀滅了。由此觀之,女孩兒還是要潔身自愛啊,千萬不要拿生命去隨意性交。

至於這枚渣男,他的人生早就崩塌,還會在乎法律制裁嗎?


冰焰


關於艾滋病現在最可怕額的一點是,它的潛伏期時間非常長,兩年到十年。潛伏期不會有任何異常,不論從外觀看起來還是身體機能,都和正常人沒區別。然而,它的最終目的是摧毀人體免疫系統,說白了就是要麼不發作你和正常人一樣活到死,但是一旦發作,免疫系統迅速崩潰,平時根本不值一提的小小病菌都會要了人的命,並且不會再恢復。所以艾滋病患者後期都是死於多種併發症,而且骨瘦如柴,身上遍佈可怕的潰爛和皰疹。

所以說艾滋病可怕,是因為它不易被察覺,最最可怕的是,由於潛伏期太長沒有症狀,很多人壓根就不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他們也沒有這個意識去醫院檢測,所以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潛伏期內和別的異性或者同性過性生活,或者再出去亂玩,後果不堪設想!

疾控中心報出來的數據都是去醫院檢查的,我們不知道,當今社會,還有多少艾滋病患者沒有被登記在案,他們不在這個統計數據裡,所以,我們身邊的艾滋病患者,可能比數據裡的數字還要多出幾倍。。。

一句話,潔身自好吧,尤其女孩子,你點背遇上一個HIV,只要沒做措施,你中獎的幾率比男的高的多。



素安如夢


大實話:故意傳播艾滋病屬於違法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前一段時間網上一個名為“動物無常”的網友在聊天記錄裡曝光其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並且還和一名大二女生髮生關係,並進行了故意傳播艾滋病的行為。後來,央視網也對這一現象進行評價:面對這樣的人渣,不能一怒了之。不過,網友卻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聲音,一方是為女孩兒叫屈的,而還有一部分人則認為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確實,遇到這樣的渣男真的可以說是女孩的不幸,但是,也正如部分網友所說的那樣,這種事有的時候,真的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畢竟,女生要不是自願的話,那就是強姦了。所以,這個事還是要從兩個方面來說。

首先,就該男子故意傳播艾滋病這事來說,那肯定是涉嫌違法犯罪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這裡我可以簡單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條文,雖然說法律上規定的是涉嫌“賣淫,嫖娼”,但是,本質上我們要明白,這主要是因為如果是涉嫌賣淫嫖娼,那麼就容易導致病毒大範圍擴散,是因為其危害感染面太大,而不是因為賣淫嫖娼涉嫌金錢交易。所以說,如果是說同樣是故意傳播給了很多人,即使沒有涉嫌賣淫嫖娼的金錢交易,那麼同樣應該嚴懲。

然後,就是我們個人的安全意識問題,確實,現在的一些比較開放的青年男女玩兒得確實比較大,對自己也比較放縱。而這些惡意報復者恰好是利用了這個心理,自己感染了很難治好了,所以就想著拉幾個墊背的。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你要是說這些人委屈吧,那還真不能說一點也不怪自己。畢竟,要是我們都能夠做到忠實於自己的一個性伴侶,也不會說這麼輕易被感染。

所以啊,這件事我們確實很難防,畢竟,這些人要是想故意傳播,他們也不會提前跟你打招呼,因此,這個關鍵還是要從潔身自好做起,自己潔身自好了,渣男也就找不到你了,可能這也就是吸引力法則吧,當然,對於這種惡意傳播艾滋病的人必須嚴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網名“動物無常”的艾滋病患者,網上炫耀惡意傳染大二女生的事件,再一次印證了遠離“垃圾人”是偽命題。我們也再一次為受害者感慨、祈禱、以至於憤怒!


“動物無常”其人已不能用“人”的角度來認知對待了,其赤裸裸的獸性,已把他從人的範疇裡剔除。無恥如斯,也只有這貨了!

艾滋病之所以可怕,人們談“艾”色變的原因在於其傳播的隱蔽性,治癒的困難性,傷害的致命性。以人類目前的科技水平,還不能完全掌握治癒的方法,感染者只能靠藥物來延緩死亡的到來。惡意傳播艾滋病無異於毀財害命!

按我國現行法律,“動物無常”涉嫌犯有傳播性病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動物無常”依照法律承擔了其法律責任,但一個將死之人如此惡劣的行為,依然讓我們感到法律懲處的無力!

從人到獸只有一步之遙,此類危險生物變獸過程的心路歷程,才是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對待的。

此事件中的大二女生,真使人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無奈。前段時間,俞敏洪一段“女性墮落導致國家墮落”的言論,引起了軒然大波,以至於俞總不得不以道歉收場。此言論的確有失偏頗之嫌,或許是俞總用詞不當,詞不達意導致了誤讀,但換一個角度理解,女性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更為重要,是不是能更好的表達俞總想表達的意思呢?

從歷史觀的角度講,人類社會存在長達萬年的母系社會,男性主導社會只是近幾千年的時間,長期的歷史實踐中,女性在社會構建,家庭維繫,後代遺傳等方面始終處於主導地位,所以,在社會實踐中女性的社會角色定位及作用更為重要!

不可否認,一個高速發展的社會,在經濟極速發展的過程中,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當前社會道德水準之低下,也是不可否認的社會現實。

大二女生的悲劇在於,在充滿了紛繁誘惑的社會環境中,自我約束管理的能力缺乏。在此,我們不得不再次感嘆當下教育的悲哀,目前的教育即使不能承擔“解惑授道”的責任,最起碼也應傳授自我救贖的方法。

但願人們能夠從中得到經驗、教訓,找到管理危險人群的有效方法。新時代的女性更應自珍自愛,承擔起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使自己及社會的發展更加美好!


三體之外


目前,艾滋病防治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相關的最新數據表明: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我國境內共發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820756名。這一數據相比於2017年,增加了14%。相關的最新統計數據還表明:僅2018年第二季度,中國境內有40104例新發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在這些感染病例中,通過性行為傳播的佔93.1%;而性行為傳播病例當中,通過異性性傳播病例為27968例、通過同性性傳播病例為9394例。



值得關注的是,在這些最新的相關統計數據中,最讓大眾感到擔憂的是青年學生人群感染艾滋病,2016年、2017年每年新發青年學生感染艾滋病毒3000多例。

一、感染的主要原因。

艾滋病感染傳播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方面在於相關預防常識的缺乏。在艾滋病的傳統渠道中,性傳播是一種重要的傳播途徑。前不久,國內部分高校增設了一個“艾滋病檢測包”的自動售賣機,為了讓學生可以在不被發現的的情況下購買和檢測,艾滋病檢測包被隱藏在普通飲料的自動售賣機裡。令人始料不及的是, 艾滋病檢測包上架當天就引起了學生們的瘋狂搶購。而回收結果更讓人驚訝:艾滋病病毒感染陽性結果比例之高,讓人意想不到。讓國人特別是學生家長擔憂的是:原本是純潔、美好、健康、活力象徵的大學校園,如今竟成了艾滋病感染的重災區和高發區。歸根到底,性觀念是開放了,但是性知識卻沒有跟上。另外,血液製品傳播、母嬰傳播的病例很多也是對艾滋病的傳播知識的缺乏導致。



另一方面:惡意傳播也是目前艾滋病感染傳播的一條主要途徑。曾有這樣一則新聞:肯尼亞19歲的女孩,在參加派對時與陌生男子發生性關係導致感染艾滋病毒。女孩一度崩潰到想要自殺,但是後來卻突然改變了主意:她決定報復更多的男人。在之後的3個多月裡,她與324名男性發生了關係。在與之發生性關係的男性之中,既有在校學生也有已婚人士。更可怕的是這300多名男性在不之情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二次傳播......。千萬別覺得這種事只是在國外存在,近幾年,在國內艾滋病患報復社會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二、艾滋病主要傳播途徑有哪些。

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血液傳播:艾滋病病毒可通過輸血,共用可能導致血液交換的器具等方式傳播。所以,不慎輸入篩檢疏漏或在空窗期的艾滋病病毒汙染血液,將會感染到艾滋,但在目前的醫療衛生條件下,這可能性已越來越低。共同針頭感染,最常見的是吸毒者於未經消毒的情形下輪流共享針頭等。

二是母嬰傳播: 母子垂直感染,如果母親是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她極有可能經由宮內感染、產道感染、母乳感染等途徑,直接將艾滋病病毒傳給新生的嬰兒。

三是性傳播: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進行沒有預防保護的性行為,是目前全世界艾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徑;佔全體艾滋病患感染原因比率的70-80%,這主要是因為它集合了精液、陰道分泌液(性行為)及血液(傷口)等多重感染之可能,所以更增加了它的危險性。

需要注意的是:艾滋病病毒在血液和精液中的濃度是唾液中的十倍、淚水的一千倍。與艾滋病感染者進行如同桌就餐、握手、擁抱等正常的生活接觸,不會感染艾滋病。普通的蚊蟲叮咬因病毒含量極低,也不會傳染艾滋病毒。因此,通常情況下,我們也不必談艾色變,由拒絕艾滋病感染演變成拒絕艾滋病人,反而應該給予艾滋病人以更多的寬容理解和人文關懷。


三、如何避免感染艾滋病。

明白了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我們就可以採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主要有以下6個方面:

一是堅持潔身自愛,不參與賣淫、嫖娼等,避免婚婚外性行為。

二是拒絕毒品,不與他人共用注射器。

三是避免沒有醫生指導的情況下,使用輸血和使用血製品。

四是避免混用牙刷、剃鬚刀、刮臉刀等個人用品。

五是切記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預防艾滋病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

六是避免直接與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觸,切斷其傳播途徑。

四、不小心感染艾滋病毒後應該採取的措施。

一旦發現自己發生了高危行為,或被惡意傳播HIV病毒,可以在72小時內通過服用阻斷藥物來防止HIV病毒在體內擴散。72小時內正確服用阻斷藥物,艾滋病阻斷失敗的幾率大概為5/1000左右。當懷疑自己可能被感染艾滋病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去當地的疾控中心進行專業的檢查,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相關檢查是嚴格為患者保密的。

五、個人和社會對於艾滋病應該秉持的態度。

對於艾滋病,每個人要自重,自己要關愛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能隨意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次對於可能感染艾滋病毒的高危行為,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學校也要加強艾滋病防治方面的教育。青年學生好奇心強,自我防護的意識和能力相對欠缺,因此應加強對年輕人的教育,發佈防治艾滋病公益小組的聯絡方式。這樣,即便發生問題,也可以及時找到這些組織尋求幫助。

社會層面,應該給予艾滋病人以更多的寬容理解和人文關懷。一些沒有理性地對待自己被感染艾滋病而惡意報復社會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出現這種情況後,當事人覺得自己是無助的,沒有人給他做心理疏導或者提供幫助,當事人也不知道應該怎樣處理。這也說明,目前對於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還不夠,需要普及有關艾滋病防治方面的知識。

六、惡意傳播艾滋病的法律責任。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如下: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犯法律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依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刑事的層面講,惡意傳播艾滋病毒根據情節輕重:如果按照傳播性病罪論處,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故意傷害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如果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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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名為“動物無常”的艾滋病患者在社交平臺上炫耀稱:“成功傳染艾滋給一名大二女孩,過程中成功把她的下體弄破,然後摘掉避孕套,這次不中就天理難容了。”

這則新聞,看了讓人感到更多的是悲哀。

一個艾滋病患者,在明知自己染艾滋病的情況下,沒有潔身自好,沒有在一邊默默治療,偏偏還去沾花惹草。而且,更讓人憤怒的是,找的竟然是一大二女生。真想問問他:你的心到底有多陰暗?

一個大二女生,在花一般的年齡,沒有在學業上,在未來前途上好好努力下功夫,偏偏把光陰灑在自以為美妙的愛情路上。卻沒有想到,自己走的竟然是一個通往黃泉的黑暗之途。

相信,這位女生與這位艾滋男,一定不是多年交好,可能只是萍水相逢。即便這樣,女孩也竟然天真地輕信不熟悉男人的花言巧語,或者是因為金錢誘惑,而敢於奉獻自己,結果讓自己陷於萬劫不復之地。真想問問女孩:姑娘,你後悔嗎?

如果她有幸沒有染上艾滋,如果這只是一場鬧劇,那我們將鬆了一口氣,也非常慶幸世界上沒有多一位無辜的大二女生艾滋患者,也相信這件事將給所有不能潔身自好的人們敲響沉重的警鐘。

但如果她染上了艾滋,我們也只能祝福她未來的日子能樂觀、堅強地與病魔作鬥爭,生命不息,戰鬥不止。

在這裡,其實我們不止要譴責艾滋男惡意傳播疾病的行為,更要提醒年輕的女孩們,一定要珍重珍惜自己。

其實,我不止一次地聽說,有些女大學生利用自己有文化,有學歷,有青春美貌的資本,出入一些風月場所。甚至不惜成為某些富豪的情人。

也許,短期內她們是得到了比同學比同齡人更多的金錢和物質享受。但是,某些骯髒經歷,一旦存在,是多少光陰都衝不走的。

也許,它會因為隱蔽而最終沉澱,但相信,它最終沉睡地將是自己的內心。

或許有一天,在自己午夜夢迴的時候,會突然感覺羞愧,無地自容。只因為,人最終難以面對的,是來自自己的靈魂拷問。自己都瞧不起曾經的自己,這也是一種最悲催的人生小結了。

而最可悲可嘆的,無異於上面的這位大二女生了。為人輕率的人生結果,最後也是由自己來買單了。

人生沒有重來,悔不當初亦是枉然。

至於這位艾滋男,面對這樣的人渣,確實不能一怒了之,必須嚴懲不貸!重拳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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