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股東陽光集團質押1200萬股 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9%

挖貝網 11月29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671)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公行質押股份1200萬股,用於經營。

本次質押股份1200萬股,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9%。質押期間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辦理解除質押手續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為7.0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7.51%),累計已質押的股份數為6.7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6.55%);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為6.2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5.32%),累計已質押的股份數為6.02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4.86%);一致行動人福建康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為4.12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17%),累計已質押的股份數為3.9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9.85%)。

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被質押的股份不存在平倉風險,本次質押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將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前購回、補充質押、追加保證金等方式積極應對。

據挖貝網資料顯示,陽光城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銷售,經營模式以自主開發經營為主,開發業態包括住宅、辦公和商業等。

來源鏈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635504?announceTime=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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