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前教育改革经验和成效有哪些?来看看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详解”

中国山东网11月29日讯(记者 徐从芬)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幼有所育也是人民群众共同的期盼。28日上午,教育部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及工作进展,同时对山东省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上的经验和成效也进行了详细推介。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吕玉刚司长,姜瑾副司长,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厅长,贵州省教育厅邹联克厅长,还有专家代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

会上,在吕玉刚司长介绍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情况后,张志勇厅长介绍了山东省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进行规范管理,以及完善教师编制补充和待遇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有关做法。他介绍,今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率达到80%,将学前教育工作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目前,全省采取的措施和主要成效是:第一,重规划,强化公共服务布局。一是科学规划。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的总体布局规划,每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0所以上,新增学位50万个。二是优化布局。在城镇按照每3000到5000人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来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在农村每个乡镇街道建设至少一所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覆盖3000至5000人口的标准建设村办幼儿园。

第二,扩资源,解决入园难的问题。实施“六大工程”,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一是强化城镇幼儿园配套建设工程。由住建部门牵头,明确教育、规划、土地等部门的责任,设置“制度卡口”,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幼儿园的公益普惠性质。二是启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加强部门的协作,对未规划幼儿园、规划幼儿园不足、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五种情况进行分类整治,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日照市为例,目前已有7所幼儿园通过了无偿移交、2所通过回租办成了公办园,29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实现了贫困村学前教育的全覆盖。四是实施民办幼儿园发展工程。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办园。五是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目前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总数的48.8%。六是实施“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完善示范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第三,核编制,解决机构和队伍问题。一是核定机构编制。重点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的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对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二是核定人员编制。2018年,按照编制标准全面完成公办园的教师核编。编制总量无法满足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年内全省公办园将全面完成核编工作,预计将会有1700多所公办园新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保障公办园的教师需求。三是提高培养层次。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每年招收1500名。这个工作我们2018年已经开始启动。新进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

第四,创机制,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我们将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补助提高到了3.9亿元,加大对市、县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二是制定生均拨款标准。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制定了公办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710元。也就是小学生均拨款的标准。三是完善分类收费机制。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评估,依据评估认定的结果实行分类收费、优质优价。

第五,强管理,解决保教质量问题。一是加强督导。建立责任督学制,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二是启动无证园整治。目前,全省已取缔无证园826所,整改、准入569所,明年3月底将全面完成无证园的整治。三是加强小学化治理。标本兼治,一手抓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治理,一手抓好小学的零起点教学,我们出台了零起点教学指导意见,治理的效果已经开始呈现。

下一步,山东将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上,邹联克厅长还介绍了贵州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方面的有效做法。虞永平教授作了《开启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征程》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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