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教你如何“逃避酒駕” 交警:所有方法,全是“傳說”

酒駕的危害人人皆知,但對於嗜酒者來說,有時總喜歡耍些小聰明,如喝完酒喝些水、少喝一點開車沒問題,甚至網上還流傳著用來逃避酒駕被查的秘籍。為此蘭州交警部門總結了七種常見的逃避酒駕方式,並提醒車主注意這些方法都是假的,千萬別信這樣做就不算酒駕了。

誤區一: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有的駕駛員存在僥倖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是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大問題。其實酒量的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酒量大的人飲酒後,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根據酒量來判定是否酒駕,這是毫無科學依據的。

誤區二:酒後挪車不算酒駕。汽車發動併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當中。駕駛員飲酒後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於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故而該類行為,也以危險駕駛罪加以懲處。

誤區三:小區院內酒駕沒事。有市民認為,只要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行進,經過測驗調查後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誤區四: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事實上,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後駕駛摩托車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五: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用擔責。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認為應當是酒駕司機的全部責任,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飲酒後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更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後,下午休息一下夜間開車,或是晚上飲酒當晚沒開車,但次日早上開車,不能認為這樣是沒關係的。因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

誤區七:酒後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裡的。肺部的氣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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