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夏花一樣絢爛——記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1科副科長鍾穎

走進鍾穎的辦公室,她正埋首審查案卷。

整齊潔白的牙齒,烏黑油亮的馬尾辮,是記者對她的第1印象。

鍾穎,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先後獲“常德市平安功臣”“湖南省偵查監督辦案能手”“湖南省十佳公訴人”“湖南十大檢察職業道德標兵”等多項榮譽稱號,並獲1等功1次。

今年,在全國檢察機關第9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中,鍾穎參評1等功。


如夏花一樣絢爛——記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1科副科長鍾穎


傳承父親衣缽

“父親也是檢察官,1997年在複核證人途中因公殉職。”說起父親,鍾穎深情而又自豪地說,她傳承了父親未完成的事業。

2000年,21歲大學剛畢業的鐘穎進入桃源縣人民檢察院。懷著對父親的無限思念和對工作的熱忱,她寫下了《我愛你,共和國的檢察官》,被最高檢授予金鼎獎。

封面早已殘舊不全,為了確保每個疑惑點都能得到精準解答,鍾穎把一本《刑法罪名精釋》來來回回不知道翻了多少遍。

她提醒自己,法庭上,要讓自己的觀點被採納,讓自己辦理的案件經得起考驗,就要不斷學習,時刻為自己“充電”。

在桃源工作期間,鍾穎辦理批捕案件600餘件,無一錯案。被縣政府連年嘉獎,還被評為縣優秀政法幹警。

鍾穎永遠記得父親的教誨:“身為檢察官,也要講人性,送上法律的溫情。”父親的精神一直激勵和鞭策著她,在檢察事業的道路上不斷前行。

“生命,當如夏花一樣絢爛。”鍾穎一直用這句話激勵自己,從容面對各種困難,執著追求公平正義。


如夏花一樣絢爛——記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1科副科長鍾穎



不斷修煉“升級”

“公訴人總是很忙,經常‘早到遲退’,加班是‘家常便飯’。”鍾穎向記者“訴苦”。

2006年,鍾穎考入常德市檢察院。公訴科受理的大部分是故意殺人等惡性案件,有被告人揹負幾條人命,案卷中的屍檢報告血腥異常,常引起她強烈的生理反應。

“12年間,辦案手段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紙筆到電腦錄入,從《刑法修正案(二)》到《刑法修正案(九)》,公訴人需要不斷學習才能緊跟時代的步伐。”2006年,鍾穎取得了湖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歷。

2009年8月,鍾穎承辦了常德市建國以來最大的涉黑團伙案,涉案人員52人,涉嫌罪名8個,涉案時間長達10年,案卷就有30餘本。她奔波於長沙、常德9個區縣看守所提審嫌犯,往返於鼎城、武陵各鄉鎮複核。在封閉辦案期間,每天從早晨7時工作到深夜12時,形成了上百萬字的材料,與40餘名辯護律師在法庭舌戰。最終,案件主要事實全部被法庭認定,被告人全部被判決有罪,首犯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隨著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斷推進,對公訴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法庭上碰上經驗豐富的律師,也讓鍾穎感到不小壓力,“面對強大的‘對手’,只有作好萬全準備才能應變自如,這一過程就像在修煉,還需要不斷升級自己的能力。”

“女性公訴人在我院佔了一多半。她們以特有的縝密、細緻,從辦案數量、質量上都不讓鬚眉。全院上下都對她們讚賞有加。”分管公訴的楊勇副檢察長對記者說。


如夏花一樣絢爛——記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1科副科長鍾穎


柔情的另一面

“鍾穎辦理公訴案件,鐵面無私之餘也有著柔情的一面。”公訴1科副科長蔣訊說。

2010年5月,鍾穎在辦理一起運輸毒品案時,注意到被他人指使運輸毒品的魏某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母親難產而死,父親又將他拋棄,與70歲的外公相依為命。為挽救這個孩子,鍾穎多次到看守所提審,與其談心促其真誠悔罪。她還向領導彙報,結合案件的犯罪情節,建議交由基層檢察院辦理。案件交辦後,她不僅對辦案進程及時監督,還為魏某聯繫了公益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最終,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當庭表示認罪服法,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公訴人不僅要懲治犯罪,更重要的是讓嫌犯不再犯錯,這才是公訴精神。”鍾穎坦言。

當記者問及她辦案有何技巧時,鍾穎的回答乾脆利落:“認真。除了認真,沒有別的途徑。無論是審查案子、製作文書、訟前準備等都要認真仔細。”“我認為公訴人還應該是善良的,要有一顆善良的心對待每一個人,包括被告人與嫌疑人。能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對我們來說辦的只是一個案子,但對當事人而言可能是一輩子的事。所以只能用心把每個案子辦好,才能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法律,經得起歷史考驗。”

“鍾穎是一個典型的‘吃得苦’‘霸得蠻’ 的湘妹子。”蔣訊對記者說。2009年,鍾穎每天下班後就坐1個小時車程前往桃源縣,照顧年邁的母親與幼女。第2天又趕回單位,且從不遲到。

“每當看到被告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被害人得到撫慰,老百姓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就有一種滿足感和幸福感”。而這正是鍾穎從檢至今的追求。


法制週報記者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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