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夏花一样绚烂——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1科副科长钟颖

走进钟颖的办公室,她正埋首审查案卷。

整齐洁白的牙齿,乌黑油亮的马尾辫,是记者对她的第1印象。

钟颖,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先后获“常德市平安功臣”“湖南省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湖南省十佳公诉人”“湖南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获1等功1次。

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第9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钟颖参评1等功。


如夏花一样绚烂——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1科副科长钟颖


传承父亲衣钵

“父亲也是检察官,1997年在复核证人途中因公殉职。”说起父亲,钟颖深情而又自豪地说,她传承了父亲未完成的事业。

2000年,21岁大学刚毕业的钟颖进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怀着对父亲的无限思念和对工作的热忱,她写下了《我爱你,共和国的检察官》,被最高检授予金鼎奖。

封面早已残旧不全,为了确保每个疑惑点都能得到精准解答,钟颖把一本《刑法罪名精释》来来回回不知道翻了多少遍。

她提醒自己,法庭上,要让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让自己办理的案件经得起考验,就要不断学习,时刻为自己“充电”。

在桃源工作期间,钟颖办理批捕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被县政府连年嘉奖,还被评为县优秀政法干警。

钟颖永远记得父亲的教诲:“身为检察官,也要讲人性,送上法律的温情。”父亲的精神一直激励和鞭策着她,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生命,当如夏花一样绚烂。”钟颖一直用这句话激励自己,从容面对各种困难,执着追求公平正义。


如夏花一样绚烂——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1科副科长钟颖



不断修炼“升级”

“公诉人总是很忙,经常‘早到迟退’,加班是‘家常便饭’。”钟颖向记者“诉苦”。

2006年,钟颖考入常德市检察院。公诉科受理的大部分是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有被告人背负几条人命,案卷中的尸检报告血腥异常,常引起她强烈的生理反应。

“12年间,办案手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纸笔到电脑录入,从《刑法修正案(二)》到《刑法修正案(九)》,公诉人需要不断学习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2006年,钟颖取得了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9年8月,钟颖承办了常德市建国以来最大的涉黑团伙案,涉案人员52人,涉嫌罪名8个,涉案时间长达10年,案卷就有30余本。她奔波于长沙、常德9个区县看守所提审嫌犯,往返于鼎城、武陵各乡镇复核。在封闭办案期间,每天从早晨7时工作到深夜12时,形成了上百万字的材料,与40余名辩护律师在法庭舌战。最终,案件主要事实全部被法庭认定,被告人全部被判决有罪,首犯更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随着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对公诉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法庭上碰上经验丰富的律师,也让钟颖感到不小压力,“面对强大的‘对手’,只有作好万全准备才能应变自如,这一过程就像在修炼,还需要不断升级自己的能力。”

“女性公诉人在我院占了一多半。她们以特有的缜密、细致,从办案数量、质量上都不让须眉。全院上下都对她们赞赏有加。”分管公诉的杨勇副检察长对记者说。


如夏花一样绚烂——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1科副科长钟颖


柔情的另一面

“钟颖办理公诉案件,铁面无私之余也有着柔情的一面。”公诉1科副科长蒋讯说。

2010年5月,钟颖在办理一起运输毒品案时,注意到被他人指使运输毒品的魏某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母亲难产而死,父亲又将他抛弃,与70岁的外公相依为命。为挽救这个孩子,钟颖多次到看守所提审,与其谈心促其真诚悔罪。她还向领导汇报,结合案件的犯罪情节,建议交由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交办后,她不仅对办案进程及时监督,还为魏某联系了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最终,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公诉人不仅要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让嫌犯不再犯错,这才是公诉精神。”钟颖坦言。

当记者问及她办案有何技巧时,钟颖的回答干脆利落:“认真。除了认真,没有别的途径。无论是审查案子、制作文书、讼前准备等都要认真仔细。”“我认为公诉人还应该是善良的,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个人,包括被告人与嫌疑人。能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对我们来说办的只是一个案子,但对当事人而言可能是一辈子的事。所以只能用心把每个案子办好,才能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法律,经得起历史考验。”

“钟颖是一个典型的‘吃得苦’‘霸得蛮’ 的湘妹子。”蒋讯对记者说。2009年,钟颖每天下班后就坐1个小时车程前往桃源县,照顾年迈的母亲与幼女。第2天又赶回单位,且从不迟到。

“每当看到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被害人得到抚慰,老百姓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就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而这正是钟颖从检至今的追求。


法制周报记者 李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