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被刑事拘留,需要及時請委託律師辯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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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除刑事自訴及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之外,均是先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經審查後符合起訴條件的則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受理後對案件進行審理,那麼整個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很可能被採取限制或者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羈押期間家屬是不能進行探視的,為了在整個過程中充分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專業負責任的律師就顯得比較重要。

在公安機關階段,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這個期間內最好申請取保候審,現實中遇到這種情況都是儘快在此階段申請取保,取保成功雖然從程序及實體上均不意味著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倒是鬆了一大口氣,沒有什麼特殊情況,案件不會繼續走下去的的可能性也是較大的,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想要取保的重要原因,也是律師幾乎都提議及時委託律師的一大緣由,畢竟案子拖得時間越久,不管是取保還是提出相應的法律意見或者是辯護,難度都是越來越大。

通常說的辯護主要在審判階段,但是刑事案件走到審判階段,想要無罪釋放確實較難,所以到了審判階段請律師辯護或者申請法律援助律師辯護,不算是及時了。至於前期律師到底能不能成功取保,或者讓檢察院是否採納不予起訴的意見,均跟案件的具體情節、時機以及當事人有密切聯繫,律師畢竟不能包辦一切,只是盡職所能,忠於職責。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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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案,請不請律師,從偵查角度,簡單給你分析一下:

經濟條件允許,家人足夠關心你,覺得你還有藥可救,及時請辯護律師當然有必要。

案件性質不同,律師所發揮的作用,往往差異很大。有的案子事實清楚,板上釘釘,請不請律師,對結果影響不大。有的案件律師早介入,可以發揮很大作用。

聚眾鬥毆罪恰是本人認為最該早請辯護律師的,主要源自聚眾鬥毆罪的特殊性。聚眾互毆必然多人參與,涉及案件起因、糾集過程、互毆經過、後果等非常複雜的多個環節性問題,關係到參與方責任認定;每一方責任,又要查清誰是組織者、積極參與者、一般參與、具體行為等等?人多事必雜,要把每個人的責任都查證清楚,談何容易。正因如此,律師可發揮的空間廣闊。

一是本人不是執業律師,並非給律師拉生意。從個人職業上,反而處於辯護律師的對立一面。但,各方制衡力量的加入,有利於維護和促進司法的公平公正。

二是聚眾鬥毆罪屬於相對惡性的刑事案件,除了傷害鬥毆雙方的身體以外,還極大擾亂了公共秩序,影響百姓安全感,屬於警方嚴厲打擊的刑事犯罪。如果您或家人朋友在犯意階段,請及時回頭。如已深陷牢籠,奉勸及時悔過。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不管什麼罪名,司法程序是:刑事拘留一般在三十七天內,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結論,要麼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要麼變更強制措施,包括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偵查材料,並附起訴意見書,由檢察機關審查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會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罪證資料預判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的刑期,來確定由哪一級法院來審判,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一審會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到了人民法院審判環節,才需要律師出庭辯護,如在偵查階段允許辦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則由律師去辦更為方便。


風嚎777


刑事案件當事人或其家屬是否請律師的情況,是非常重要和糾結的。在做出選擇之前,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三件事情。一個是公安機關的性質,維護治安揭露犯罪懲罰違法是它的天職,它們與所涉嫌疑人中間無利害關係(即無冤無仇)要相信公安機關會依法辦事。二是律師的作用是什麼?我曾經說過,律師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法律工作者,是過濾嫌疑人無罪或罪輕的個體監督員,而並不是請了律師就一定能幫助你逃避罪責。律師介入案件沒有起作用,恰恰表明了司法機關是公正的事實。三是案件客觀事實不是人云亦云的消息,而是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材料為準,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偵查期間的材料是保密的,律師也無權知曉。

搞清楚這些情況後,打架鬥毆案件是否請律師,當事人就好做選擇啦。我個人看法,如果家庭條件好的,可以請律師參與到刑事程序中,通過律師與公安溝通,與嫌疑人交流,對事件信息收集綜合判斷,對後續可能發生的起訴、審判做好前期工作是必須的。如果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也可以請律師只參與偵查階段的律師工作,視情況再決定今後的方向。如果家庭條件不好的,也可以不請律師,打架鬥毆也不是重罪,放心請公安機關辦理。

在這裡必須強調的是,律師不是萬能,請律師也不是菜市場買菜,即不是一分錢一分收穫。你請的是監督員而已。

自願普法,只對善良,非禮勿噴,非專勿噴!


無限風光居士


我覺得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除了讓家屬得到一點信息,心裡覺得踏實一點外,還有一個作用便是教嫌疑人怎麼翻供,怎麼對抗審查。從這個角度來說,只要經濟條件允許,請律師都是可以的,只有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請律師需要偵察機關同意。但對於一般案件來說,偵查階段請律師意義不大,負責任的律師可能會教一點反偵察伎倆,不負責任的就是例行公事。我還是希望有正義感的律師居多,共同維護法制環境。而不是賺著昧良心的錢,儘管是合法的賺。


風清雲也淡2018


聚眾鬥毆!律師究竟是維護正義!還是保護邪惡!律師究竟為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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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還用你請律師嗎?一般都是在判的時候指定的


梟龍39890025


非常需要的,律師可以會見被拘人,瞭解相關案件情況,能不能批捕?是否可以取保?等做出分析!這也是大家說的“刑拘黃金37天”的意義!


企觀視點


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談不到辯護一說。但可以會見、瞭解案情、提供法律諮詢等。


煤城飛t將


需要的。聚眾鬥毆一般會區分主犯或從犯,還有就是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具體地位及作用等。

律師會見後會就案件性質、是否構成犯罪、自首立功等方面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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