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盐业管理站执法人员怎么改革?

胸有乾坤1


盐业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是由于盐业也有专卖性质,盐业公司同时又承担着盐业市场管理与执法职能。在盐业公司机构改革中,将盐业管理职能交由商业局承担,盐业执法职能交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继续保留在盐业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盐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分流到商业局,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人员分流到市场监督局下属执法机构,所有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招聘人员,保留在盐业公司,成为企业人员,或者自主择业。所分流的,都是正式职工,也就是过去分配或者是招录的事业人员,不包括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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