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地方不先把安置房蓋好再拆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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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愛土拆遷律師團為您解答。如果拆遷方把安置房建好了再拆遷,對於咱們拆遷戶,可以說是好處多多。



一是可以避免安置房遲遲不能兌現的問題

拆遷後七八年見不著安置房,是常有的事 。現實當中,很多拆遷戶在拆遷後,等了三四年甚至七八年都沒見著安置房的影子。說好的安置,最後變成了一種奢望。

四川某地農村就有這樣的案例。年初有當事人向愛土拆遷律師團反映,他們幾個村因為項目開發,進行拆遷。但是拆遷後都10多年了,一直沒給安置,安置房連個影子都沒見到。村民至今租房居住。

這不就是吃了安置房沒有提前建好的虧嗎?

二是直接挑選現房,儘量避免安置房質量問題



這是另外一種情況。拆遷一兩年後,安置房是建好了,但是拆遷戶驗房才發現安置房存在牆體裂縫等質量問題,不敢入住。

雖然反映後,開發商進行了修補,但總歸住著不舒坦,新房變舊房,還需要擔心以後有沒有質量問題。

如果這個安置房早點建好,要拆遷前,拆遷戶先來驗房看房,再決定要不要籤協議。這時,在這種壓力下,安置房的質量也就不敢這麼馬虎了。

三是剩下拆遷後的不穩定生活狀態和搬遷麻煩



這也是現實問題。往往拆遷後,安置房按正常建設進度,也需要個一兩年,甚至三年。在這段時間內,如果不提供週轉用房,拆遷戶只能外面租房住了。

搬過家的都知道,床、沙發、電視、桌椅板凳、鍋碗瓢盆,各種衣物和用品,搬來搬去,是多麼麻煩。

而且租房住,房東說趕人就趕人,非常不方便。

如果拆遷時有建好的安置房,那麼租房的時間可能就不是兩三年、七八年,而是隻需要四、五個月最多半年,(裝修兩個月,敞放兩三個月)就可以入住了。省時省力,也省錢。

回到現實:徵收方不會自縛手腳,被拆遷戶牽著鼻子走



法律和徵收流程還沒達到如此成熟的階段。

首先,政府並沒有如此多的庫存現房供應拆遷戶選取。況且在土地財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給錢比給房划算,徵收方也清楚這筆賬該怎麼算。

其次,開發商也不會大量建設廉價的安置房,這不符合商人逐利的根本商業規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利潤空間完全是兩碼事。

再次,法律並未明確規定,拆遷戶選擇產權調換的,必須是現房。從法律上沒有依據。

最後,從徵收流程來看,時間也趕不上。拆遷的時間往往不會太長。從立項到徵收是很快的。而且沒拿到徵地批文之前,誰也無法保證項目一定能獲得審批。這種情況下,誰敢盲目建安置房?



一旦拿到徵地批文,徵收流程所需時間往往是很短的。而在發佈房屋徵收決定之後徵收方才開始組織拆遷戶簽訂協議。前後時間這麼緊張,不可能突然建起來安置房。

除非,地方政府又去庫存的需要。根據拆遷面積,給拆遷戶發房票,來換取安置房。但這種情況其實不多。

說了這麼多,相信大家明白了吧?拆遷前建好安置房,只是一廂情願的夢想。從法律層面和徵收層面是不現實的。

選擇產權調換需要警惕協議陷阱!

針對拆遷方的安置房遲遲不能建好或不予兌現的問題,建議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起訴維權。



同時希望大家在簽訂產權調換的補償協議時一定要注意協議的各種陷阱。尤其是空白協議籤不得,後期很難維權!

另外,要注意協議一定要有徵收方的蓋章簽字自己必須留底。

希望我們的解答和分析,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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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土拆遷律師團


如果能夠把安置房建設好,再對被拆遷的房屋進行拆遷,應當說,好處肯定多於先拆遷再安置。不僅拆遷戶能夠及時搬入新房,避免在外面東找房,西湊合,還能節約一大筆安置補償費。尤其可以避免安置不及時引發的社會矛盾,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能夠做到這一點的,還是比較少的。一方面,缺乏規劃性,沒有完整和全局性的規劃,工作目標不明確,爛泥蘿蔔摖一段吃一段,從而無法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好安置房;另一方面,對所規劃的地塊,沒有明確的功能定位,拆遷時也是把握不好未來的建設,投資主體與拆遷主體難以形成有效統一,資金調度能力不行。

所以,更多情況下,也就把拆遷與安置分裂開來,使很多被拆遷戶長期拿不到房,引發許多矛盾。這種現象必須引起重視,逐步調整與完善拆遷安置辦法,實行有序安置。


譚浩俊


答:

關於拆遷安置,國家總的原則要求,是先安置再拆遷。即先建好安置房,待拆遷戶全部搬遷新居後,再拆舊房。但地方上在實際操作中,實施起來效果並不太理想。

一是時間週期長。開發項目從考察立項到動工建設,需要等2~3年時間,作為本屆政府等耗不起。因為這段時間僅是建設安置樓時期,什麼時侯搬迀入住,到時拆遷能否順利,開發或招商項目還等不等、來不來,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

二是安置樓容易影響拆遷工作。安置房建成後,儘管質量無問題,但動員搬遷時,如有個別人本來就不情願拆遷,這時藉口安置房這不行那不行,遲遲不搬遷等,徒增拆遷工作的難度。在拆遷安置的最初幾年,有不少這樣的先例,教訓比較深刻。

先拆遷後安置的好處是,把最艱鉅複雜的工作做在前頭,拆遷順利了,一切順利。但必須提前公佈補償明細和具體安置方案,接受村民質詢同意,並提前兌現補償。同時還應承擔和預付村民的搬遷費和過渡期租房費用,強化安置房建築質量的監督等。


鷹眼看教育


首先,依照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此外該法第一百零七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該法第一百一十四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由該法可知,對於拆遷方延遲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與補償協議有關事項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要求拆遷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其繼續履行。

此外,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依據該條規定,對於拆遷方延遲交付安置房等未履行與補償協議有關的事項的,被拆遷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由該條規定可知對於拆遷方延遲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與補償協議有關事項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綜合以上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拆遷方延遲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其他與補償協議有關事項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要求拆遷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即交付安置房。

總之,在徵收拆遷中遇到拆遷方延遲交付安置房或者其他未履行與補償協議有關事項的,切忌選擇一味的等待,而應當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尋求合法的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損失。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說多了都是淚,你以為它們是為民嗎?



六月雪的記憶


哪有錢先蓋好房?開發商基本都是空手套白狼,你以為他先墊資。


老毛中國


建房的錢要騙認籌金才有,開發商不想投入,只想空手套白狼。


gcr618


沒有好處事誰會幹?


用戶69802029


幾乎沒有按國家政策來實行的


清風90632396


舊危房改造過渡費每平方一百元,而是掛帳到時結算,七除八扣,算一些過渡給你徵收你的舊房,徵收方是空手套白狼的生意,何樂而不為,現房安置徵收方利潤就大打折,要現房安置那裡就到郊外去,沒有被徵收人所希望那麼現實,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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